"青少年偏差行為"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行 1: 行 1:
 +
青少年偏差行為
 +
 +
----
 +
 +
 
'''偏差行為'''(delinquency),就是違反一般人適用的固定行為標準之行為。雖然,此定義也適用於成年人,但現在,當不成熟的青少年(十四歲以上、未滿二十歲)有了違反規範的行為時,其行為就叫作'''偏差行為'''。
 
'''偏差行為'''(delinquency),就是違反一般人適用的固定行為標準之行為。雖然,此定義也適用於成年人,但現在,當不成熟的青少年(十四歲以上、未滿二十歲)有了違反規範的行為時,其行為就叫作'''偏差行為'''。
  
 
另外,違反刑責法律的行為,當然也算是偏差行為,但對於青少年而言,也有不適用於成人的個人行為標準。例如,對於青少年有不能喝酒、抽煙、超過深夜十二點不宜在外,要服從監護人的正當監督等特別行為規範,當他們違反這些規範時,也被被認為是'''偏差行為'''。
 
另外,違反刑責法律的行為,當然也算是偏差行為,但對於青少年而言,也有不適用於成人的個人行為標準。例如,對於青少年有不能喝酒、抽煙、超過深夜十二點不宜在外,要服從監護人的正當監督等特別行為規範,當他們違反這些規範時,也被被認為是'''偏差行為'''。
 +
 +
 +
 +
1 偏差行為的概念
 +
在台灣

於 2006年12月2日 (六) 16:59 的修訂

青少年偏差行為



偏差行為(delinquency),就是違反一般人適用的固定行為標準之行為。雖然,此定義也適用於成年人,但現在,當不成熟的青少年(十四歲以上、未滿二十歲)有了違反規範的行為時,其行為就叫作偏差行為

另外,違反刑責法律的行為,當然也算是偏差行為,但對於青少年而言,也有不適用於成人的個人行為標準。例如,對於青少年有不能喝酒、抽煙、超過深夜十二點不宜在外,要服從監護人的正當監督等特別行為規範,當他們違反這些規範時,也被被認為是偏差行為


1 偏差行為的概念 在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