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社工之處遇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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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社工處遇利用醫學與社會工作的專業能力,改變案主在醫學上的認知不足,有效調適問題的抉擇能力、錯誤認知和不切實際的期待,掌握雙方的處遇關係

5 做的不錯。
如果還要找缺點,我會說易讀性較低。這點多寫多讀會有幫助。

處遇原則與過程

角色定位

社工接案的程序都相當固定,基本上都是經由門診轉介,而案主的病因皆為精神科醫師評斷,社工主要在個案上,所掌控的方向,就是家庭的支持性,案主與家屬的認知是否有病識感、家庭狀況,家屬期望治療的方向等等。 某些家屬會因為家境普通,於門診時敘述過程都讓人心 酸而不捨或,社工則需要面質的去看待每件事情,於客觀的角度去評斷,個案的每個狀況都不相同,如何在門診時的角色誘導面談(role induction inter-views)(林萬億,2002);運用這個角色扮演技巧是一開始社工在幫助個案上時相當重要的一個方法,因為一開始的面談,不管是家屬還是案主都可能會隱藏重要的訊息,如何有技巧的誘發出問題點,使處遇方向以個案為優先考量。 家屬運用同情心,依賴社會資源的補助與救助,社工必須讓家屬了解,同時減低案主與家庭的焦慮失望,而給於同理再肯定並不可哄騙式的建議,門診個案的每個案主都非相同的案例,所以常會因為家屬與醫師的看法不同,這時社工需要扮演中間的協調者,在處遇過程中,於門診時沒有一個確切的客觀角色去告知家屬與案主,如何為有利的方向,讓家屬能主動的自行思考,可以為案主做些什麼,而不是讓家屬去依賴醫院或者醫師與社工,一位專業社工,於門診初期階段就要運用同理心、面談技巧(原因)、面質、客觀、雙方認知是否一致、社工人員才會知道自己對案主的角色扮演為何種程度。

預估

每一個門診個案,都會經由醫師的評估診斷,去執行對於各案的處遇方式,在案主住院期間都會定期的開病房會議討論個案的本身問題點,需要如何的執行,社工在會議上所扮演的角色,是家屬的期待與醫師的治療評估的媒介,事先要預測個案的出(入)院準備模式、家庭支持系統、住院醫療狀況。

出(入)院準備模式

基本上精神科住院門診大致上可分為強制住院與自願住院,而在台灣的精神科強制住院只需要兩位精神科醫師的共同評估診斷,確定後就可強制住院;自願同意住院是經由案主本身同意才可住院,有許多家屬希望案主住院接受治療,但礙於現階段醫療體系的系統下,隱私權的重要性與個人權益,所以並不能強迫案主住院,中期階段醫師與各醫療團隊在病房會議上就會探討病患的精神狀況、家庭狀況、社會職能狀況等等,社工在團隊中就必須將個案於治療過程中的社會功能、人際關係、自我照顧能力是否健全,或必須轉介其他機構或者是出院,綜合評估書寫在病歷上讓醫師了解,評估後再準備何時能穩定出院。

家庭支持系統

精神疾病的患者八成都是隔長期未就醫的狀況,也沒有使用藥物控制,常會導致家屬忍無可忍時才會主動的到醫院就醫(無病識感),當醫療院所為家屬的依靠時,往往家屬會把個案送至醫院後,就置之不理,這個狀況在一開始的家族諮商中,社工就必須把相關的問題提出來,讓家屬有所了解並不是由醫院來全職負擔。家屬對個案的支持於治療的過程中可以讓個案舒緩情緒,因為常在治療中,個案會因為長期處於全控機構,性情差異甚大,更會影響到個案本身的心理狀況,一個好的支持系統會使得個案社會功能並不會退化太快,更可以穩定個案的病情。

住院醫療狀況

精神科病患與一般內外科病患在醫療方面,精神科需要花費長時間的觀察、評估、治療,急性病房一般為期最長住院三個月,之後就需轉慢性病房或者出院,當然在這期間也可以提早出院,只是在這長期住院期間,會發生許多無法預防的事情,始終在精神科醫院這屬相當常見的,好比說季節的變化、家屬的探視、病患的相處模式都會影響到個案的情緒上的變化,最常問的就是自己為何在醫院,幹嘛要吃藥,我要出院等等,這時社工所要扮演的角色,是與病患建立專業關係非友誼關係,讓病患可以安心的長期在院內治療,當病患提出醫療相關問題都應具有回答醫事方面的知識、並做為病患與醫師之間的協調者;所以常常病患會情感轉移使得依賴性過高。治療方面醫師又需要社工與其他專業人員的評估來去做後續的治療處遇,所以一個專業的醫務社會工作者,具備的專業能力不單單只是社會工作角色,更要有醫務專業人員的知能。醫療過程中,醫療費用是許多精神科所要面臨的問題,雖然大多數都有健保給付,但對於一些雜費與伙食費這方面,有些家庭也無法負擔,這時候社工評估過後則必須運用社會資源,醫務社工時常會因為住院各項費用問題造成醫院與家屬之間的拉扯,因為有需多家屬會遲遲付不出應付費用,造成醫院許多呆帳,也因為這樣所以在接案當中,會評估住院後的醫療狀況是否良好和案主需要多久的治療狀況,往後是否要轉慢性病房,或者轉診至有內外科的精神科醫院,基本上在接案做處遇計畫之前,都會先將這項納入社工對於個案的處理態度,相對本身社工已在處遇前,認為案主無法長期負擔費用,會有一種現象,窮人沒有辦法接受治療。社工在此階段需要運用本身有效的資源利用,先評估案主是否可被政府所補助,民間團體是否有個案可資助或者收留照顧…等等。

評估

一個專業的社會工作者,要完善的處理完成一個個案,需要有對於專業領域上一定的認知,平時就必須充實自己,因為每個個案的處遇方式都不相同,不能因為現階段接受的個案與之前的個案雷同,處遇的方式就抄襲之前的方法,所以醫療人員評鑑上,會有讀書會、研討會等等學分必須達到標準,就是要專業的人員在平時也會去增進自己本身的專業能力,一個社會工作者越是對事情的了解越高,處遇的方式就會考慮的越周詳,在書寫處遇計畫時,也會有確切的目標,假如分析、整合相當差的人所寫出來的執行力都會大大的降低。 評估問題包含:案主的主要問題、問題評估的處遇目標、評估案主自述與想法、認知行為模式,自我認知、情緒控制、人際互動、評估後續處遇目標…等

個案陳述與說明

  • 陳述

精神科病患在陳述病情摘要時,都會記憶混淆所以當初診評估時,醫師診斷會將個案的發病時間、原因、藥物、家庭成員、個性都會先與家屬一起共同評估,醫師與護士評估完後再由社工進行家族會談與個別會談。 雙方陳述的過程中,觀點不同對病情的切入點差異性大,說明與解釋會相當的抽象,陳述中要有系列的命題來了解,才能構思如何做適當的介入反應。

  • 關係(同理)

人在情境中,這是社會工作者在與案主建立關係與同理時,本身是否站在客觀的立場去評斷個案的狀況,社會工作者與案主需互視為夥伴,社會工作者角色為引導者,而非過於積極回應與執行,必須要讓案主有參與決定、思考認知的能力;社會工作者過於主導與案主的關係,關係會提高,相對的案主會產生依賴性。溝通是建立關係最好的橋梁,站在同理的角色去傾聽案主的聲音,讓案主感受到情感的慰藉,一種互動關係不單純只有言語的溝通,表情、手勢、語氣都會將同理回應的如下循環圖示(圖1-1),有助於讓我們理解同理技巧。(林萬億,2002)

  • 詮釋

詮釋意旨治療者整合案主聯想傳遞訊息原因與結果的過程,詮釋的結果會影響案主在治療過程時的成效。 詮釋是暫時性與階段性的;治療者詮釋時主觀經驗為主要陳述說明,一個治療者對於案主的訊息傳遞不明確,專業技巧缺乏會增強案主的抗拒與防衛,在詮釋過程中會用到四種處遇,其內涵如下(Greenson,1967;Perlman,1997;Strean,1996引自宋麗玉等合著,2002,p57)圖像:think.jpg

  1. 面質(confrontations):指出案主不自覺而重複的特定行為或話語,引發案主思考其背後的意涵。
  2. 澄清(clarifications):協助案主了解其經驗的詳細內涵,通常接續面質之後進行,主要涉及挖掘出過去對現在心理現象的影響;面質與澄清都有助於案主對其經驗有更多的認識,但是無法顯露潛意識的層面。
  3. 詮釋(interpretations):詮釋則涉及潛意識內涵的呈現與說明,如願望、情感與防衛機轉;有人認為詮釋泛指增進案主對其心靈活動的認識。
  4. 整合(working through):經由重複、深化,和延伸對抗拒與轉移的了解,進一步使案主獲致整體的認識。

文獻

  • 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林萬億、五南2002(P.294)
  • 社會工作理論-處遇模式與案例分析/宋麗玉等合著,台北,2002(p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