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10日 (一) 15:09 由 192.168.244.168 (對話) 所做的修訂

前往: 導覽搜尋

身心障礙是身體或心理方面有缺陷或限制,這些缺點會導致身體功能喪失;身心障礙者若受到社會的歧視或環境的限制,就會形成障礙,使他們無法發展自己的優勢或獨立,稱為身心障礙。

3 現在我們已經不用「殘障」這個詞了。
另,智障,可以考慮用全稱,不然有點像在罵人

學習障礙

是指兒童或是成人雖然有正常的智能,但是卻無法學習。他們在智能及實際的學習能力有差,在智力測驗分數和成就測驗分數有差距。

肢障

肢體障礙可分為上肢、軀幹、及下肢殘障。三種殘障的種類區分為重度、中度、輕度。 造成肢體障礙的原因有:外傷、基因異常,天生缺陷、急慢性及永久疾病、老年人生理上的衰退及失能。

聽障

聽障有分重聽及全聾。重聽是指聽覺敏感度下降,須靠助聽器才能聽到聲音。全聾是完全或是幾乎散失聽覺。

視障

智能障礙

通常指智商在七十以下稱為智能不足。

其他障礙

參考文獻

〈身心障礙家庭〉 Ann P. Turnbull,H. Rutherford Turnbull, /著 萬育維‧王文娟/譯 台北市:洪葉文化,2002

〈社會工作概論〉 李增祿 主編 台北市:巨流,2007

〈身心障礙者行為問題處理〉 鈕文英著 高雄市:高雄師大 民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