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信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1月23日 (五) 16:17 由 CYUT9629088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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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信當捐款人捐錢給機構時,機構有義務清楚的告訴給社會大眾它的來源及用途的流向,大家互相監督著。

如何驗證組織責信度

當組織需要發展及生存時,必須要有大家都可認同的客觀條件作為解釋,好讓他人可作為參考標的,做為組織間責信度的準則(非政府組織學刊 創刊號 P.103-126,2006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