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童認養——以台中縣家扶中心之認養扶助方案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5月15日 (二) 15:52 由 CYUT9329138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比較其他機構類似的認養扶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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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缺乏,大綱看起來像是只有官方的資訊。我期待看到更多實務人員才會知道的訊息。

有訪問嗎?有的話要有訪問大綱。把你們要問的問題寫出來。你們大綱中的項目應是你們在訪問之前就應先收集好的。

台灣有許多貧困的孩子,他們在逆境中格外需要幫助。家扶中心透過認養人捐款認養貧童的方式,幫助了許多貧童,讓他們可以持續的就學不會因為經濟因素導致中斷。 認養扶助方案是家扶中心將國內外的認養制度運用。「認養」是家扶中心首創貧童的服務。 經由認養的方式讓貧童在就學、經濟上都有人可以幫助,讓處在環境不佳的貧童有更多的機會。

訪談大鋼

  • 何時開始貧童認養扶助方案服務?
  • 認養種類包括經濟補助、健保認養、才藝認養、早療認養、助學認養這些項目會重複給予補助金嗎?
  • 案家為什麼會貧窮,那麼家扶有什麼計畫讓他們脫貧?在活動中是否會宣導或者灌輸孩童儲蓄觀念的重要性,讓他們在長大後可以有良好的金錢觀及一筆錢可以使用?
  • 受助兒童服務量有多少呢?平均每位社工需要負責多少個案呢?如何在人力上達到平衡以及同時給予案主較好的服務呢?那麼財政如何平衡呢?
  • 如何知道補助金是否被父母善用,如果發現有這樣的情況那家扶中心如何處置呢?以及如何引導父母好好的善用這筆資源呢?
  • 機構從報章媒體、政府單位轉介、社福單位轉介、學校轉介、親友或關心人士介紹、兒童家庭主動申請等管道發現受助兒童,可是還有許多貧童沒有被幫助到那麼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呢?
  • 獎助學金有規定孩童成績需要到達哪些標準才能申請?
  • 接受認養扶助的家庭是否規定每個家庭的孩童人數嗎?如果家庭有接受政府的其他補助,那麼家扶還會在提供認養扶助這項服務嗎?
  • 認養扶助評估時會依照哪些方面的問題讓孩童接受家扶的扶助呢?
  • 如何幫助孩童在課業上的問題?那麼一對一團體輔導和團體課業輔導是每天還是定期的呢?
  • 有發生過案主或他的家庭成員不願意接受認養扶助服務,那如何解決呢?
  • 此認養扶助服務需要結合哪些社會資源?
  • 可否與我們分享在認養扶助方案上的經驗之談?

認養扶助處遇流程

[1]

何時開始貧童認養扶助方案服務

認養扶助是家扶中心最早成立的服務方案,民國27年對日抗戰,造成大量人口死亡,許多的家庭破碎,兒童沒有人照顧,於是在中國大陸開始陸陸續續成立中國兒童福利中心、基督教社會福利基金會、中國兒童福利基金會,首先以協助孤兒為主。 台灣於民國53年成立第一個台中家扶中心,台中縣比台中市晚了七年。在民國六十年七月一日成立台中縣家扶中心。

貧童認養扶助的資格

1.貧窮的原因有很多,如;家中有父母雙方死亡或其中一方死亡,失去經濟主力來源、重病、重傷、嚴重精神疾病、嚴重肢體或身體機能障礙無法工作、來自單親家庭父母離異或者是父母親較年老無謀生能力、判刑在獄,刑期有兩年以上者等等。 2.父母之一方死亡或雙亡可以申請扶助,父母65歲以上人口也可以申請。早期只需戶口名簿,至今需要戶籍謄本、存款、不動產、所得稅證明,評估方面較為嚴格,如果家中有負債得視情況來做評估,負債的情況當作參考。如果是賭博、買高級轎車、房貸、卡債、貸款之類的負債則不給予扶助。父母親失業的情況不給予扶助,但家中子女人數多,可以以特別個案來處理。因為依賴人口多經濟負擔越重,但也要經過社工評估之後才能決定是否要給予扶助。

如何申請認養扶助

1.戶籍證明文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2.經濟證明文件:所得稅證明、不動產證明 3.傷病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診斷證明書 4.其他證明文件:死亡證明、服刑證明、保護令、低收入戶證明、失蹤證明

  • 申請者第1和2項文件一定要準備齊全,而第3和4項文件如果有可以附上提供社工評估之用。
  • 戶籍謄本不能以戶口名簿替代,因為戶籍謄本有時效性而戶口名簿則否。

認養扶助所提供的幫助為何

認養扶助有哪些種類

家扶中心-認養扶助方案流程

建議事項

未來趨勢

文獻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