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與受虐兒童"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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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後母凌虐烙印 男童帶傷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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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主要可分為物質、精神的貧窮,現在社會工作較重於物質面的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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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主要能夠分成物質方面與精神方面的貧窮,現代社會工作較偏重於物質面的貧窮。
兒童虐待發生的問題複雜,「壓力」是主要原因之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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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兒童虐待發生的問題複雜,「壓力」是主要原因之ㄧ。
 
Gil(1970)認為貧窮、教育程度低,及職業方面的壓力,是兒童被虐待的主因。
 
Gil(1970)認為貧窮、教育程度低,及職業方面的壓力,是兒童被虐待的主因。
 
強調貧窮人們經濟壓力減弱他們的自我控制,對子女施暴,近年發現高社經地位家庭也發生兒虐事件。Gil補充:「貧窮並非解釋兒虐的單一因素,亦有其他變因,如心理壓力、挫折等一同作用,而發生效果。」
 
強調貧窮人們經濟壓力減弱他們的自我控制,對子女施暴,近年發現高社經地位家庭也發生兒虐事件。Gil補充:「貧窮並非解釋兒虐的單一因素,亦有其他變因,如心理壓力、挫折等一同作用,而發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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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在增加了個體的環境壓力,同時增加了虐待發生的可能性。(呂寶靜,民95;周震歐,民82)
 
「貧窮」在增加了個體的環境壓力,同時增加了虐待發生的可能性。(呂寶靜,民95;周震歐,民82)
 
  我想你們應有發現,這條目寫的並不好。是投注心力的問題,還是題目的問題?
 
  我想你們應有發現,這條目寫的並不好。是投注心力的問題,還是題目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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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民的特質與人格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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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家庭下產生受虐兒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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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之成因與背景===
「生活壓力與心理健康」「貧窮的人格相關」該兩文對貧民的描述側重於貧民的人格發展與心理特徵,廖榮利教授(1975)對兩篇文章的摘要如下:(楊國樞、葉啟政,民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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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亂''':認為自己存在無價值感、疏離社會團體,處於沉悶氣氛中,自暴自棄、不易信任他人。導致自我觀念及自我價值感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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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的教養態度''':貧窮人家的父母對子女常表現出欠缺理性的權威管教,缺乏可循性規則、態度,採取偶發式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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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係與溝通訓練''':貧窮人家子女的溝通訓練較遲,語言表達能力發展較遲,降低子女向父母表達情緒不滿,且他們挫折容忍力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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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心偏彽''':父母職業、社會地位偏彽,造成自我貶低的一種不良自我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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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模式''':貧窮的人士氣低落,較無法延續慾望的滿足,較少具有奮發向上競爭的心,成就動機偏彽、急功近利目光短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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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疾病''':精神分裂症和性格異常出現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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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之成因與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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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正大學鄭瑞隆教授有關兒童虐待論文指出:  
 
*據中正大學鄭瑞隆教授有關兒童虐待論文指出:  
 
美國在一九八二年有八五一名兒童直接死於受虐,而平均年齡只有三點三歲。余漢儀教授研究美國兒童虐待的數據指出:每年約近一百萬兒童受虐,其中約二000名受虐致死。我國家扶基金會每年所公佈的兒童虐待十大新聞中,每年也約有十名兒童是受虐致死,而年齡愈小的兒童其危機指標也愈高。  
 
美國在一九八二年有八五一名兒童直接死於受虐,而平均年齡只有三點三歲。余漢儀教授研究美國兒童虐待的數據指出:每年約近一百萬兒童受虐,其中約二000名受虐致死。我國家扶基金會每年所公佈的兒童虐待十大新聞中,每年也約有十名兒童是受虐致死,而年齡愈小的兒童其危機指標也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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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受虐兒童都比較年幼。據統計,約九成的受虐兒童年齡在五歲以下 ; 約五成為一歲以下。下列各因素與受虐有關:  
 
大部份受虐兒童都比較年幼。據統計,約九成的受虐兒童年齡在五歲以下 ; 約五成為一歲以下。下列各因素與受虐有關:  
  
*(一) 兒童因素 : 兒童本身如果有生理,精神或行為方面的異常會比正常兒童容易受到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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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因素:兒童本身如果有生理,精神或行為方面的異常會比正常兒童容易受到虐待。  
*(二) 家庭因素:父母親成長於暴力傾向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失業壓力、親職角色缺位等家庭比較容易發生暴力事件; 但社會地位高及富裕的家庭並非沒有虐待兒童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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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理:肢體損傷、
*(三) 社會因素: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居住的社區環境品質較差、社會孤立、社會支持系統缺乏社會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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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心理:精神狀態異常,性格轉變。
*(四) 直接誘因 : 暴力事件的發生常有一個導火線,例如兒童哭鬧不停,學校成績不好,大小便控制失常,家庭經濟或父母婚姻關係出現危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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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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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因素: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失業壓力、親職角色缺位等家庭,易發生暴力事件。並非社會地位高及富裕的家庭,沒有虐待兒童的事件。
從上述的理論中,對以下案例簡單分析並比較,貧窮與受虐兒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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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長的成長經驗:父母親成長於暴力傾向的家庭,過去所受過的管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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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會經濟地位:屬於較低的勞工階級、失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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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親職角色缺乏:若為單親、失去雙親的家庭缺乏學習的對象。
  
===壹、4歲受虐兒遺棄受虐兒之後找到狠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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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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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住環境:較為偏僻無人注意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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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的資源:社會孤立、支持系統缺乏、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較低。
  
[[圖像:fou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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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誘因:暴力事件的發生常有一個導火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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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父母某一方失業的情況下,孩子又在哭鬧不停、學校成績不好、大小便控制失常,家庭經濟或父母婚姻關係出現危機等。
  
新竹市發生一起4歲受虐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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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紹==
被失業父親帶往溪邊堤防遺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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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述的理論中,對以下案例簡單分析並比較,貧窮與受虐兒之間的關係。
警方及社工員指出,日前已被移送法辦的陳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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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獲棄兒時一度謊稱兒子不慎走失,深入偵訊後才坦承因經濟情況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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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不起小孩,故意將兒子帶到市郊遺棄。竹市警局朝山派出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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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行為涉及遺棄、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新竹市府社會局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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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陳姓男子家庭功能不彰,目前仍將小孩安置在寄養家庭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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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男童7月24日傍晚被人遺棄在竹苗交界處附近的鹽水港溪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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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發現時有脫水、失溫現象,臉、手、腳等處有不少瘀青舊傷痕,語言表達能力欠佳,懷疑他曾受虐且被遺棄,經市府送醫檢查,健康情形幸無大礙,不過,遍查各警政機構,卻沒有人報案孩童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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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市府社會局透過自由時報披露男童「走失」訊息,隔天男童姑姑見報後,聯繫市府確認男童身分,社政單位隨即訪談其父母親,並親往住處評估其家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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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員表示,男童住家經濟情況很不好,家中連床都沒有,失業中的父親承認虐打小孩、管教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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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否認惡意遺棄兒子,指稱兒子走失,他們找了一個星期都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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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陳某走失兒子卻沒有報警,社工人員通報警方深入追查,結果證實原來是一起受虐兒遭遺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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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9 4:00:56 am 取自 '''自由時報'''  記者陳維仁攝/竹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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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嬸婆虐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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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一名三歲男童長期被照顧他的嬸婆虐待,前天被球棒、酒瓶打成重傷,送醫後,小男童宣告不治。檢警調查後發現,嬸婆可能是因為拿不到小男童母親積欠的四十萬元保母費,才會打小孩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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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童身上有許多新舊傷痕,是長期受虐的結果,社工人員成為眾矢之的,被質疑太過冷血、漠視小男童權益。台中縣社會局上午一片低氣壓,社工課長、社會局長都自請處分,社工員也可能被降等;根據了解,這名社工員相當自責難過,社會局已經派員「輔導」,並委由室友安撫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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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黎姓小男童受虐不幸死亡,批判從各方湧來,台中縣社會局一片低氣壓,副局長廖宗侯指出,小男童的媽媽十二月十三號向一一三婦幼專線報案時,未留下聯絡資料,台中縣市社會局都沒有接到通報一直到二十二號,媽媽再次報案,社會局二十六號接獲通報,立即聯繫男童的嬸婆,因為嬸婆表示帶男孩外出,回來後會主動聯繫,才錯過救援時機,不過,廖宗侯副局長表示,包括案件太多等,都不能成為疏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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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名社工員的疏忽成為眾矢之的,心情相當難過自責,社會局擔心她,已經派員予以安撫,同時,也委由室友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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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news.sina.com.tw/society/bcc/tw/2007-01-15/123012300168.shtm1 中廣新聞網]  200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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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後母凌虐烙印 男童帶傷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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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大里市傳出一起疑似虐童案,六歲的高姓男童沿街乞食,民眾發現他全身傷痕累累,大腿並有十多個以打火機烙印的傷口,於是緊急報警並送醫治療,男童的林姓繼母八日被警方傳訊時,坦承施虐,警方依家暴法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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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指出,高姓男童是在七日晚間十一點多在大里市沿街乞食,看到有人在烤肉賞月,即趨前表示肚子餓,而索取東西吃,黃姓市民對於有男童在深夜還在路上乞食大感不解,進而發現男童全身傷痕累累,男童說自己是花蓮人,黃某擔心男童可能是離家出走,或遭人棄養,於是報警處理,並送往大里市仁愛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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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表示,這些傷痕都是他不聽話時,媽媽打的。醫護人員則發現男童的臉部及全身一共有三十多處淤青、燙傷的傷口,大腿並有十多個疑似用燒熱的打火機烙印的痕跡。仁愛醫院急診室主任林豐彥指出,從醫以來,第一次看到有人狠心的用打火機在小孩身上烙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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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調查,男童從小父母離異,父親與繼母婚後另生下一子,父親從事鋼骨工程,日前到台北工作,繼母則在檳榔攤打零工,經濟狀況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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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姓繼母在警方傳訊時指出,近來老公沒有寄錢回來,日子過的很苦,由於她也在外工作,因此希望男童照顧好弟弟,沒想到男童經常帶著弟弟亂跑,她才偶而會以木棍、水管來教訓一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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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的姑姑指出,男童過去經常成為繼母的出氣筒,因此後來搬去與她一起居住,但三個月前,繼母以男童到了就學年紀要唸書為由,帶男童借住在大里市的親戚家,此後即音訊全無,沒想到男童會被打到送醫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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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男童的繼母坦承毆打男童,警方將她依家暴法函送法辦,社工單位也將深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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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09日 取自 '''中華日報'''  記者黃俊昇/大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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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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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以此案例來分析,造成受虐兒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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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父親失業,缺乏經濟收入。家中沒有所謂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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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受虐特徵-四歲幼兒。從兒童年齡探討,根據統計指出約九成受到虐待的兒童平均年齡在五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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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表達能力不彰,可能是缺乏學習;練習機會、清楚能看到幼童身上的外傷,並且受傷部位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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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篇受虐孩童算是較輕微,快速通報下發現的個案,轉介至寄養家庭接受照護。
 
此篇報導是說:母親委請嬸婆代為照顧,而未收回債款所造成的一起虐童案件。
 
案主母親的職業應該不穩定積欠四十萬元,而交付嬸婆當做抵押品。
 
在規定時間內繳清,嬸婆遲遲收不到錢,因此將憤恨之氣發洩在孩童身上。
 
  
 
==結論==
 
==結論==

於 2007年5月27日 (日) 22:24 的修訂

貧窮主要能夠分成物質方面與精神方面的貧窮,現代社會工作較偏重於物質面的貧窮。 由於,兒童虐待發生的問題複雜,「壓力」是主要原因之ㄧ。 Gil(1970)認為貧窮、教育程度低,及職業方面的壓力,是兒童被虐待的主因。 強調貧窮人們經濟壓力減弱他們的自我控制,對子女施暴,近年發現高社經地位家庭也發生兒虐事件。Gil補充:「貧窮並非解釋兒虐的單一因素,亦有其他變因,如心理壓力、挫折等一同作用,而發生效果。」

「貧窮」在增加了個體的環境壓力,同時增加了虐待發生的可能性。(呂寶靜,民95;周震歐,民82)

我想你們應有發現,這條目寫的並不好。是投注心力的問題,還是題目的問題?
首句可以改的更好,這是我知道的,但下面的內文有很多的問題。
 1. 「貧窮定義」並不重要,
 2. 「貧民的特質與人格特徵」並不重要,除非你接下去說明,這些特質會促進其施虐/受虐的可能性。
 3. 「案例介紹」並不合用。
 4. 「案例分析」也不合,因為你沒有辦法由兩個案例來做出有效的推論。
你們要討論的是,貧窮與兒童虐待間的關係,(如何使兒童的受虐機率上昇),證據在那。


貧窮家庭下產生受虐兒的因素

受虐兒之成因與背景

  • 據中正大學鄭瑞隆教授有關兒童虐待論文指出:

美國在一九八二年有八五一名兒童直接死於受虐,而平均年齡只有三點三歲。余漢儀教授研究美國兒童虐待的數據指出:每年約近一百萬兒童受虐,其中約二000名受虐致死。我國家扶基金會每年所公佈的兒童虐待十大新聞中,每年也約有十名兒童是受虐致死,而年齡愈小的兒童其危機指標也愈高。

大部份受虐兒童都比較年幼。據統計,約九成的受虐兒童年齡在五歲以下 ; 約五成為一歲以下。下列各因素與受虐有關:

  • 兒童因素:兒童本身如果有生理,精神或行為方面的異常會比正常兒童容易受到虐待。

1.生理:肢體損傷、 2.心理:精神狀態異常,性格轉變。

  • 家庭因素: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失業壓力、親職角色缺位等家庭,易發生暴力事件。並非社會地位高及富裕的家庭,沒有虐待兒童的事件。

1.家長的成長經驗:父母親成長於暴力傾向的家庭,過去所受過的管教模式。 2.社會經濟地位:屬於較低的勞工階級、失業壓力。 3.親職角色缺乏:若為單親、失去雙親的家庭缺乏學習的對象。

  • 社會因素:

1.居住環境:較為偏僻無人注意的地點。 2.支持的資源:社會孤立、支持系統缺乏、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較低。

  • 直接誘因:暴力事件的發生常有一個導火線。

例如:在父母某一方失業的情況下,孩子又在哭鬧不停、學校成績不好、大小便控制失常,家庭經濟或父母婚姻關係出現危機等。

案例介紹

從上述的理論中,對以下案例簡單分析並比較,貧窮與受虐兒之間的關係。


結論

参考文獻

  • 呂寶靜,民95,社會工作與台灣社會,巨流出版
  • 2006/8/19 4:00:56 am自由時報
  • 2007/05/17 14:55東森新聞報
  • 周震歐,民82,兒童福利,巨流圖書公司
  • 楊國樞、葉啟政,民73年,台灣的社會問題,巨流圖書公司
  • 中廣新聞網
  • 王篤強,民96,貧窮文化與社會工作,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