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改變技術"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629047 (對話 | 貢獻) (→行為改變技術的特性) |
CYUT9629047 (對話 | 貢獻) (→重視行為而非特質) |
||
行 2: | 行 2: | ||
==行為改變技術的特性== | ==行為改變技術的特性== | ||
===重視行為而非特質=== | ===重視行為而非特質=== | ||
+ | *在行為改變技術中,外顯行為是評鑑與治療臨床症狀的重要一環。(陳千玉譯 1997年)因為行為主義學者的背景而影響了行為改變技術在目標行為上的重要特徵為:可以量化、可以觀察、可以細分為若干片段這三項。(林正文著 民87年10月)而特質是穩定性高具有持久性的人格特性,也因為每個人對人的感受與解釋都不完全相同,它只能存在我們的心中,所以這樣針對個體特質的描述通常是不夠精確的,也無法提供關於何時會影響到個人行為的資訊。所以特質無法觀察,也無法作為研究的指標。 | ||
==行為改變技術的理論背景== | ==行為改變技術的理論背景== |
於 2007年12月2日 (日) 11:13 的修訂
行為改變技術是運用心理學、行為論、認知論等原理原則來改變人類個體行為的各種技術的統稱。(張世彗,民89年9月)
行為改變技術的特性
重視行為而非特質
- 在行為改變技術中,外顯行為是評鑑與治療臨床症狀的重要一環。(陳千玉譯 1997年)因為行為主義學者的背景而影響了行為改變技術在目標行為上的重要特徵為:可以量化、可以觀察、可以細分為若干片段這三項。(林正文著 民87年10月)而特質是穩定性高具有持久性的人格特性,也因為每個人對人的感受與解釋都不完全相同,它只能存在我們的心中,所以這樣針對個體特質的描述通常是不夠精確的,也無法提供關於何時會影響到個人行為的資訊。所以特質無法觀察,也無法作為研究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