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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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士隆(2006)認為這些關係需依個別情況或情境而定,無法以單一因果論斷,而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兩者間具有密切關聯已被大部分研究所證實。(許舒博,2005) | 楊士隆(2006)認為這些關係需依個別情況或情境而定,無法以單一因果論斷,而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兩者間具有密切關聯已被大部分研究所證實。(許舒博,2005) | ||
===三元素結構理論=== | ===三元素結構理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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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潛伏期(incubation)-新藥物出現,人們學習著如何去使用。 | # 潛伏期(incubation)-新藥物出現,人們學習著如何去使用。 | ||
# 擴充期(expansion)-因供需關係而導致價格下滑,藥物的可取得性增加。 | # 擴充期(expansion)-因供需關係而導致價格下滑,藥物的可取得性增加。 | ||
# 平穩期(plateau)-越來越多人使用,甚至達到高峰及具有穩定性。 | # 平穩期(plateau)-越來越多人使用,甚至達到高峰及具有穩定性。 | ||
− | # 下降期(decline)-此藥物因其他新的藥物的出現而被取代而退流行。 | + | # 下降期(decline)-此藥物因其他新的藥物的出現而被取代而退流行。 |
Goldstein(1995)根據其研究結果提出了「三元素結構理論」(a tripartite conceptual framework)認為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之影響有: | Goldstein(1995)根據其研究結果提出了「三元素結構理論」(a tripartite conceptual framework)認為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之影響有: | ||
* 藥理性-因藥理作用而變得暴力且從事多種犯罪行為。 | * 藥理性-因藥理作用而變得暴力且從事多種犯罪行為。 | ||
* 經濟性-為了繼續吸毒而犯罪(通常是指搶劫、偷竊等財產性犯罪) | * 經濟性-為了繼續吸毒而犯罪(通常是指搶劫、偷竊等財產性犯罪) | ||
* 系統性-為了藥物的非法買賣與分配系統而使犯罪增加。(潘昱萱,2004) | * 系統性-為了藥物的非法買賣與分配系統而使犯罪增加。(潘昱萱,2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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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之評估工具== | ==常見之評估工具== | ||
藥物濫用評估之目的在於:(潘昱萱,2004) | 藥物濫用評估之目的在於:(潘昱萱,2004) |
於 2007年5月23日 (三) 14:08 的修訂
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之間的關係可以由以下四個交互作用所組成:
- 藥物對於身體的化學衝擊而導致的犯罪行為
- 藥物使用者的心理特質
- 藥物間的交互作用(李執中,2006)
- 社會文化因素(潘昱萱,2004)
且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PA,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所發展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之第四版(簡稱為DSM-IV, 目前最新的版本為DSM-IV的修訂版,簡稱為DSM-IV-TR,於2000年出版。)中的藥物濫用(substance abuse)是指不良的且具週期性地使用非法或合法但不適的藥物;有時具有危險性(hazardous use)使得角色受損(role impairment),甚至引發社會問題(social problems)進而產生犯罪行為。(潘昱萱,2004)
目錄
兩者關係之理論與研究
探討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間關係的理論和研究不計其數,而本文僅列舉較基本者討論之:
兩層面之觀點
潘昱萱(2004)、李執中(2006)、楊士隆(2006)等人在其個人著作中都不約而同地認為藥物與犯罪的關係可從以下兩個層面加以檢視:
- 非法藥物的使用(use)、交易、分配和持有
- 藥物的藥理作用而導致的犯罪行為
且三人從以上兩個層面的相關研究,得到了相同的六個結論:
- 因為藥物犯為而入獄者,比因為觸犯其他法律而入獄者更多,且這些入獄者造成了監獄受刑人數的激增。
- 被逮捕者經常被檢測出非法藥物的陽性反應。
- 被逮捕者與在監受刑人進行犯罪行為時,通常是處在有非法藥物影響之情況下。
- 部分違法者會因為要維持其藥物習慣而犯下財務案件。
- 非法藥物的違法交易常造成暴力犯罪。
- 非法藥物與犯罪之間的關係是難以認定與測量的。
因果推論關係理論
White(1990)和Yen(1988)指出學說上約有四種不同的觀點說明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之關係:
- 藥物濫用導致犯罪行為
- 犯罪行為導致藥物濫用
- 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交互影響
- 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間無因果關係,是由其他因素所促成
楊士隆(2006)認為這些關係需依個別情況或情境而定,無法以單一因果論斷,而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兩者間具有密切關聯已被大部分研究所證實。(許舒博,2005)
三元素結構理論
根據人口統計學研究發現,藥物的流行有四個階段:(Fisher & Harrison,2000)
- 潛伏期(incubation)-新藥物出現,人們學習著如何去使用。
- 擴充期(expansion)-因供需關係而導致價格下滑,藥物的可取得性增加。
- 平穩期(plateau)-越來越多人使用,甚至達到高峰及具有穩定性。
- 下降期(decline)-此藥物因其他新的藥物的出現而被取代而退流行。
Goldstein(1995)根據其研究結果提出了「三元素結構理論」(a tripartite conceptual framework)認為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之影響有:
- 藥理性-因藥理作用而變得暴力且從事多種犯罪行為。
- 經濟性-為了繼續吸毒而犯罪(通常是指搶劫、偷竊等財產性犯罪)
- 系統性-為了藥物的非法買賣與分配系統而使犯罪增加。(潘昱萱,2004)
常見之評估工具
藥物濫用評估之目的在於:(潘昱萱,2004)
- 辨識出藥物濫用者,並評估適合的處遇方法。
- 在治療前之基準線相關資料蒐集及蒐集不同資料,並考量干預效果,最初的評估應有:
- 決定出現或缺少的問題
- 了解其他向度的問題
- 提供治療計畫有用的資訊
- 建立資料庫,使得資訊更為完備。
評估之過程
評估之工具
藥物濫用的評估工具可分為:
- 評估藥物濫用者其需求度之工具,如:Cut down, Annoyed, Guilt, Eye-opener(CAGE)、Alcohol Use Disorders Identification Test(AUDIT)、Alcohol Clinical Index(ACI)、Michigan Alcohol Dependence Data(MAST)
- 評估藥物濫用問題嚴重性之工具,如:(LDH)、(SADD)、(SADQ)、(ADS)、(DAST)
- 全面性的評估工具,如:(ASI)、(AUI)、(CDAP)
- 神經缺陷的篩選工具,如:(WCS)
- 評估特殊治療目標的工具,如:
- (IDS)、(IDTS)-評估酒精及藥物使用的情境。
- (SCQ)、(DTCQ)-評估自我效能與上述情境的關聯。
- (NAEQ)-測量犯罪者對飲酒結果不正確之期望。
- (DEQ-DRSEQ)-測量不同期望情境下之自我效能。
- (AASE)-測量自我效能在高危險情境下能否維持不去使用藥物。
刑事司法常見之評估工具
青少年藥物濫用之評估
青少年藥物濫用評估焦點在於診斷是否具藥物使用或藥物依賴,評估是否具有危險性有下列三步驟:
- 評估依賴程度
- 辨識合併精神疾病
- 評估社會影響及結果
參見青少年藥物濫用
藥物濫用犯罪防治與處遇
除罪化之爭議
國立犯罪與違犯會議(National Council on Crime and Delinquency;NCCD)的說法,藥物濫用應被視為「主要是一種與健康有關的問題,且應歸屬於公共健康(public health)的範疇」(Rosenbaum,1989,p.17)。近年來,有愈來愈多的人呼籲希望政府能將藥物濫用視為健康的問題,或者,至少它是健康問題的程度與它是犯罪問題的程度應該一樣多。
外部連結
中文學位論文
網路連結
參考資料
- 林明傑、沈勝昂 主編(民93),法律犯罪心理學(初版),臺北市:雙葉書廊。
- 李執中 譯(民95),原著:Curt R. Bartol、Anne M. Bartol,犯罪心理學(初版),臺北市:華信。
- 楊士隆(民95),犯罪心理學(四版),臺北市:五南。
- 許舒博(2006),毒品犯之生活歷程與走私犯罪模式之研究-以海洛因販賣者為例,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論文,國家圖書館 館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