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529008 (對話 | 貢獻) 小 |
CYUT9529008 (對話 | 貢獻) |
||
行 8: | 行 8: | ||
==常見之評估工具== | ==常見之評估工具== | ||
==除罪化之爭議== | ==除罪化之爭議== | ||
+ | ==相關連結== | ||
==參考資料== | ==參考資料== | ||
* 林明傑、沈勝昂 主編(民93),法律犯罪心理學(初版),臺北市:雙葉書廊。 | * 林明傑、沈勝昂 主編(民93),法律犯罪心理學(初版),臺北市:雙葉書廊。 |
於 2007年5月17日 (四) 03:18 的修訂
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互相影響甚鉅,其之間的關係可以是:
- 非法或合法但不適的藥物使用(use)、交易、分配和持有
- 藥物的藥理作用而導致的犯罪行為
- 再犯罪者的藥物濫用
且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PA,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所發展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之第四版(簡稱為DSM-IV, 目前最新的版本為DSM-IV的修訂版,簡稱為DSM-IV-TR,於2000年出版。)中的藥物濫用(substance abuse)是指不良的且具週期性地使用非法或合法但不適的藥物;有時具有危險性(hazardous use)使得角色受損(role impairment),甚至引發社會問題(social problems)進而產生犯罪行為。(潘昱萱,2004)
兩者關係之研究理論
藥物濫用者之法律責任
常見之評估工具
除罪化之爭議
相關連結
參考資料
- 林明傑、沈勝昂 主編(民93),法律犯罪心理學(初版),臺北市:雙葉書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