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濫用與犯罪行為"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行 2: 行 2:
 
* 非法藥物的使用(use)、交易、分配和持有
 
* 非法藥物的使用(use)、交易、分配和持有
 
* 藥物的藥理作用而導致的犯罪行為(潘昱萱,2004)
 
* 藥物的藥理作用而導致的犯罪行為(潘昱萱,2004)
 +
* 再犯罪者的藥物濫用

於 2007年5月15日 (二) 16:15 的修訂

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APA,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所發展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 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之第四版(簡稱為DSM-IV, 目前最新的版本為DSM-IV的修訂版,簡稱為DSM-IV-TR,於2000年出版。)中的藥物濫用(substance abuse)是指不良的且具週期性地使用藥物;有時具有危險性(hazardous use)使得角色受損(role impairment),甚至引發社會問題(social problems)進而產生犯罪行為。藥物濫用與犯罪(crime)的關係可以是:

  • 非法藥物的使用(use)、交易、分配和持有
  • 藥物的藥理作用而導致的犯罪行為(潘昱萱,2004)
  • 再犯罪者的藥物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