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防治——以台中市生命線協會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8年5月12日 (一) 05:17 由 CYUT9629008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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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及範圍」? 「實施的流程」?「評估標準」? 「有是如何執行」?「需要與其他機構合作」?

你對生命線有基本的瞭解嗎?
前言就免了吧!簡介也不用太長。

機構簡介

訪問大綱

  • 當初成立此方案的目的?

生命線1995專案

  • 在接聽到電話時,該如何判斷案主自殺的可能性(或強度),以及此時該注意的事項?

有些案主會主動說出有自殺的念頭,或是根據其談話速度、內容還有案主的情緒、口語表達,但是最重要的還是接聽者的工作敏感度。

  • 如果遇到有強烈自殺企圖的案主時,該如何引導?
  • 在獲得資料後,是否會通報其他單位(ex警局),尋求協助?

若從案主口中獲得資料後會先聯絡其家人,若聯絡不到其家人才會聯絡警局。 若無法從案主口中取得資料,又確定其有自殺可能,機構會先請電信局查出發話所在地,再聯絡警方。

  • 若需要通報其他單位,通報的內容為何?

機構合電信局有合作,所以在需要監聽時需傳真通知電信局,電信局收到傳真後扁會監聽、調查該通電話。 取得資料後便聯絡警局,而聯絡內容包括發話所在地及案主情形。

  • 而在通報的當下,是繼續與案主保持通話並交由其他人員通報,或是有其他作法?

通報是由行政人員負責,而接聽者須和案主繼續保持聯絡。

  • 如何判斷適合結束對話的時機?

若是案主有自殺可能,需和其持續保持聯繫,直到警方趕到發話處,接起電話告訴接聽者案主以獲救,才得以掛掉電話。

  • 該如何結束對話?

將今天的談話內容整理總結或是暗示案主通話時間已經過久了。

  • 是否有一定的處理程序或是訪談技巧?

訪談沒有一定的程序,但一開始需先了解案主所談的問題類別、內容,但是通話時接聽者只能給幫案主分析,不能給案主建議,除非案主年紀小,認知能力不足,才會給予適當的意見,其餘則否。

外展服務

  • 相關講座的消息,除了在網站上公告外,有其他的管道可以得知嗎?
  • 參加的學員,是否會認為自己是"有問題的人"才需要參加?
  • 在有關抗憂鬱的講座過程中會做一些測驗,若學員當中有人正好屬高危險群,機構在講座的當下(或事後)會採取什麼方法?
  • 在外展服務的實施中,是否曾遇到什麼困難?

社會資源轉介

  • 在得知案主有輔導或心理諮商的需求下,機構是否有提供諮商服務?
  • 若有,則機構的作法是由機構自行處理,或轉至其他適合機構?
  • 若有,大約是和哪些機構合作?
  • 在提供之後,生命線會主動幫忙連繫,或是需要案主自行連絡?
  • 在轉介後,會再做後續的追縱嗎?
  • 機構間是如何合作?有契約上的關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