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損傷者之休閒與運動——以台中市脊髓損傷者協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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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參與體適能活動之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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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7年6月9日 (六) 12:53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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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的休閒運動

身心障礙者參與休閒或運動的型態

  身心障礙者參與運動的過程中,因為身體上比一般受到更大的限制,我們稱為[阻礙因素],以至於其參與運動的比例較 一般大眾為少。

  參考陳佩菁(民91)針對高雄市中等學校肢障學生的調查指出,之障學生平時最長參與的休閒活動大多為看電視、聽音 樂、聊天、玩電腦等靜態活動為主。另一個研究顯示,洪文卿(民91)所進行的調查,身心障礙學生休閒時所進行的的活 動以閒逸型(如看電視、打電話聊天為主)。至於體能性(如散步、球類運動、慢跑)的休閒活動最少。以上所指出的調查 顯示著身心障礙者運動量不足的問題,不利於身心障礙者的體能與健康,甚至容易導致肥胖、疾病與許多心理層面的問題。

  身心障礙者並非完全沒有參與戶外的、動態的活動或運動之意願。身心障礙者本身不是對動態的活動沒有興趣,只是常常 因為周邊條件無法配合而選擇放棄。這突顯了推廣身心障礙者體適能活動中,配套措施、指導人員與環境的重要。雖然身心 障礙者從事的休閒活動多以靜態為主,但是若僅考慮動態運動,將發現大部分身心障礙者最長參與的運動為:散步、慢跑、 球類、游泳、登山與體操類運動。這些運動都是很好的體適能活動,除了體操類運動,屬於柔軟度的訓練外,其餘皆可以增 強心肺適能的運動。

身心障礙者參與休閒運動之阻礙因素

  身心障礙者參與修先運動之阻礙因素,大約可整合為以下三類:

  (一)身心障礙者的生理限制

   1.感覺刺激的缺乏,如視障與智障,因對外界訊息的辨識或認知能力不足,因此產生資訊障礙,間接產生活動上的困難,運動機能及行為反應較遲緩。

   2.肢體損傷、畸形、麻痺或功能性的肌肉損傷,直接產生活動上的困難。

   3.行動上往往需要借重補助器具,然而身心障礙者所面臨的環境或希望從事的活動卻無法配合這些器具的使用。

  (二)身心障礙者的心理態度

   身心障礙者除了本身生理障礙的限制外,身心障礙者往往因為自身心理態度,選擇放棄參與休閒運動的機會。身心障礙者對於活動常因自己感到危險、難學,懷疑自己的能力,或害怕受到他人異樣的眼光,而拒絕個人休閒活動的欲望及興趣的實現。但是如此卻造成了身心障礙者與外界溝通、互動機會的降低,無形中形成了自我封閉、缺乏自信、自我成就動機低落的惡性循環。

  (三)外在環境因素

   身心障礙者面齡的外在回敬阻礙因素來自於家庭、社會、與不良的空間環境。

   1.家庭的阻礙因素

    就像是,家庭的射精地位較低,無法負擔身心障礙者參與活動的費用。也可能是因為家人為了安全起見,過度保護身心障礙者,而不支持其參與活動。甚至可能發生家人因面子問題將身心障礙者與外界組閣,減少其參與活動的機會。

   2.社會的阻礙因素

    因為大眾對身心障礙者的奇事、拒絕、偏見、過度同情或過度幫助…等,使身心障礙者不舒服、恐懼、自卑,而減少參與活動的意願。

   3.空間環境的阻礙因素

    空間環境是最直接引響身心障礙者參與活動之意願者,尤其對視障者與肢障者更是如此。不良的空間環境,主要如:無障礙設施不足、設計不符合需求、設計不良等。其次交通障礙、環境髒亂、人潮擁擠也是造成身心障礙者參與活動意願降低的原因。

身心障礙者參與體適能活動之重要性

  由於科技的進步,現代人在生活與工作中所需要的勞動與運動量大幅減少,若不能利用時間規律性的從事運動,長久以來體適能必定會降低,進而影響身體健康,甚至導致罹患慢性疾病的危險。對於現代的人而言,體適能活動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無論對於一般人或身心障礙者都是如此。

個案實例

結論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