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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2007/10/14|}} <!--請注意:請在這行文字底下進行編輯,請不要刪除或變更這行文字以及這行文字以上的部份。--> '''社工倫理'''從字義上可以了解,也就是一個社工員,在面對每一位案主時,都要抱著中立公正的心態,對於案主的私人資料,必須尊重且保密。它除了是種道德觀念,也是身為社工員的基本專業,特別是在實務工作上,要有客觀勝任的能力,並且利用專業,保護案主權益。 3 倫理有不少書,你可以問大四的學長姐 ==倫理價值與標準== ==專業倫理與個人倫理之差異== *專業倫理 「專業」是指曾經受過政府檢試合格及訓練,並有專業組織的服務工作者。而專業倫理係以「責任」為中心,指一個專業團體與案主之間的專業及服務之關係,且團體中的領導者或專業人員,須透過團體活動中的討論並達到共識,然後訂定守則及規定,無論是團體成員或領導者皆需要共同遵守此規範,達到「集體自律」。專業團體是由政府立案且賦予一定程度的自主及認證的權力,而團體的領導者對其團體成員有制裁權。 *個人倫理 係以「德行」為中心,是指個人和一群體之間某程度的相互關係,與專業倫理對照之下,專業倫理較個人倫理更有力施行。 ==社會工作倫理的決策與結構問題== *「決策困境」是因為守則的不明確而衍伸出的處遇問題,可細分如下: 1.保密情況與程度 - 例如案主告訴社工說他要竊取某人物品,以利自己達成目的,這時候社工選擇「保密」,就造成他人的損失,如選擇「洩密」,則會失去案主之信任,這時候社工就要仔細思考此兩難,在這兩個選擇之中,作出一個適當的決策。 2.自決的權利與尊重 - 社工應以不判斷的態度「尊重案主個人的權利」,且提供案主較為有利的目標幫助「案主自由選擇權利的過程」,兩者之間所形成消極與積極的爭議。 3.意志與環境的自由 - 說明一個人的行為乃出自於個人的自由意志(free will view)或是環境造成的影響(the determinist view),所以當社會工作者在解決案主的處遇及思考問題的原因時,必須仔細思維。 4.協助方式與選擇 - 社會工作者在幫助案主時,以案主處遇性質和實際的環境為衡量標準,在決策上也要下功夫去思考,甚麼樣的選擇及方式才是正確的。 *「結構困境」是因為消極義務(指該不該做)和積極義務(指做了是否有效果)所引發的問題,可細分如下: 1.個人對社會的衝突 - 個人和社會之間,是種弱勢和強勢的對立關係,社會工作者必須擔任個人和社會間的調解角色,並兼顧個人利益和社會正義,兩者之間易造成兩難。 2.案主需求對體制的矛盾 - 社會工作者常因體制關係,目標經常不是案主所需求而是機構的政策。 3.專業倫理與個人倫理的兩難 - 不批判,是社會工作者 4.本土文化與西方經驗的差異 - ==社會工作倫理與醫學倫理的比較== ==結語== ==參考文獻== *蔡佩真(2004)。'''''社會工作倫理辨明'''''。安寧療護雜誌,9,。 *王永慈˙許臨高˙張宏哲˙羅四維(民91)。'''''社會工作倫理應用與省思'''''。輔仁大學出版社。 *魯賓(2007)。'''''社會工作研究法'''''。台北:五南。 *徐震˙李明政(2002)。'''''社會工作倫理'''''。台北: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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