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導之功能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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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工作督導在社會工作中雖是屬於間接服務,但卻具有深遠的意義,在文獻中最熟悉的督導功能莫過於:Kadushin(1992)所提出的行政性'教育性及支持性的功能,另加上Shulman與Lewis等所提出的調解性功能,雖在實務工作中各有不同的目標及欲處理的問題.但其目的是傳授專業服務的技術與知識,增進受督者的專業能力提升效能技術與自信,以維護案主權益及確保機構的服務品質。

社會工作督導



前言

  • 社會工作百科全書第一版(Encyclopedia of Social Work ,1965)界定督導為教育性的過程,然而,社會工作百科全書第二版(1971)及第三版(1977)開始強調行政性功能,事實上,行政性及教育性功能僅能涵括社會工作督導之部分功能。
  • (Towle,1963)即提出社會工作督導實包括行政,教育及促進(enabling)的功能(Pettes ,1979)。
  • (Kadushin ,1985)亦認為社會工作督導應包括行政,教育及支持(supportive)的功能,Kadushin認為上述三種功能具互補性,且為達成督導使命所必須的.(萬育維 2001 ,P138)。


行政性功能

  • Lewis等(1991)行政性的督導,也近乎所謂的管理即社會工作機構的督導,必須要在規劃,預算,組織,人力資源,協調聯繫與

方案評估等領域,發展相關的知識和技巧,在講究組織責信的時代,行政或管理功能的重要性日增,它可說是提供品質控制的功 能,所有的督導有責任確保被督導者所提供的服務是適切的,並且合乎倫理標準(黃源協, 1999)。

  • 行政性督導的任務有: (萬育維 ,2001 ,p138-139)

(一)工作人員的招募與選擇

(二)工作人員的指派與分配

(三)工作的授權與計畫

(四)工作的監督,檢討與評鑑

(五)工作的協調與溝通

(六)機構政策與行政程序的遵守與執行

(七)機構與服務對象,機構與社區間的協調聯繫

(八)機構行政部門與社會工作人員之協調聯繫

  • 行政性的督導任務有: (李增祿,三版,2002)

(ㄧ)個案量的管理:如交付新個案,檢查記錄表格是否正確或完成,個案量是否平均或可以負荷

(二)監督社工者:如萍價個案安置和服務的需求,評價個案計畫是否符合機構政策等

(三)組織的維護:決定文件記錄的程序,決定機構的年度重點工作,監督與協調團隊工作的運作等

(四)社區的聯繫:與社區機構討論服務計畫,參與社區團體以發現新服務的可能,及達成機構目標等

  • 督導是行政組織結構的連結點,有必要要協助受督導者完成工作及維繫組織服務之運作,督導需清楚組織的特性,政策與制度

規章,任務與權限,並正確的傳達與受督導者,達成機構或上級主管交辦任務同時協助被督導者完成工作任務,確保機構工作目 標達成並合乎專業倫理之規範 。

教育性功能

  • 教導與建議的功能所蘊含的是,督導者基於其專業知識與技巧,所提供的資訊,意見及建議。在建議功能中,所發揮的是專家權及法定權(French & Raven,1960)。根據督導的歷程研究,此功能的互動形態是由督導者直接加以教導與建議,然後受訓練者同意或接受督導者的鼓勵,以遵行該建議(Holloway ,1992b)。Holloway 與 Poulin (1995)說明這是屬於『師ㄧ生』的功能。《伊莉莎白.哈洛威著(Elizabeth L. Holloway ,1999, p63)》。
  • 督導者可以透過教育性的功能協助受督導者

1.更了解案主

2.更能察覺自己對案主的反應和回應

3.了解被督導者與其案主互動的動態

4.探討他們如何介入以及介入的結果為何

5.探討與案主或類似案主情境的其他工作方式

  • 教育性的督導功能在於改善被督導者的工作技巧與能力,並增進其專業的成長與發展,以因應變遷所需要的新知能,進而達到服務案主的目的(黃源協,1999)
  • 督導者可以透過個別或團體督導方式,發揮員工之能力,運用教導,訓練,分享經驗與知識,告知,澄清,引導,忠告,建議,促進專業成長及解決問題,並運用個別化之原則,幫助工作人員由『知』轉至『行』(萬育維 ,2001)

支持性功能

支持性督導:

  • 改善社工者的工作士氣和工作滿意程度
  • 在社工者工作範圍內準備好他自己,以有效完成他的工作
  • 幫助社工者覺得自己能勝任工作
  • 一位社工員為了要解決社會問題,經常要面對許多挑戰,以及常於工作的壓力下,通常會面對的是工作的價值不能被肯定,感到灰心失望;自己覺得能力不足又缺乏成就感,這些壓力需要紓解是社工督導重要的支持之一,此外當然有行政性與教育性的支持督導。【李增祿,三版,2002】

督導的成效可從二方面看

  • 第一種是工具性取向:了解工作員是否獲得完成工作所必須的設備、服務、資訊及技術,亦即以任務為中心的考量。
  • 第二種是表達性取向:檢視工作者對於他們所從事的工作之舒適感,滿足感、快樂感或達到心理上之幸福感,亦即以「人為中心」的考量。

以後者是整個體系能否繼續運作的主要關鍵,同時亦是達成工具性目標不可或缺的。此種注意員工內在心理狀態,並增進員 工應付壓力與提昇不適應能力之處遇的方式即是支持性的督導,對工作人員而言壓力來源包括自我本身、督導者、督導關係、組織期待、社區態度及案主回饋等,為協助工作者面對其心理情緒反應,建立良好的工作情境,支持性督導包括增強其自我防衛機能,加強應付壓力,方式如:安慰、鼓勵、成就肯定、點頭與書面方式讚許、情緒發洩、減低敏感、注意傾聽表達興趣與關心等方式。【萬育維,2001】

  • 個人有個別的需求及可能面臨到的問題,如社工員經常在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會產生工作壓力無力感或失去成就感,督導者有必要協助受督者,降低其工作壓力和尋求解決問題的途徑,以增進社工員回復職場功能,並對受服務者提供最有效之服務,如此督導者所提供的安慰、認同、鼓勵與支持,亦能增進督導及受督者彼此間的信任感。【Kadushin 1992提出】

調解性功能

沒有ㄧ種督導的功能是適用於所有的情境的,且功能可能會因督導者的類型與環境而異,若能發展出某種較為廣泛,適用於各種情境之功能,會是非常有幫助的,因此Shulman(1991,p.20)從一種工作者和體系互動的觀點,認為督導的功能性角色或許可被稱為調解或協調者(mediation),即調解工作者和體系間的關係(黃源協,1999,p394)。

結語

督導的任務不僅只是培養受督導者的技巧,了解他們和增進受督導者之能力,或強化其助人動機與價值觀,也要依者機構的不同特性發揮其他功能,最佳的督導應是能充分展現督導的不同功能且恰到好處(good enough)。 《Peter Hawkins & Robin Shohet原著/王文秀等芳合譯(2003),p70》。

參考文獻

ㄧ.中文文獻

  • 萬育維(2001)《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書廊。
  • 黃源協(1999)《社會工作管理》台北市:揚智文化 。
  • Peter Hawkins & Robin Shohet原著/王文秀等芳合譯(2003)《助人專業督導:個別團體和組織取向》台北市:學富文化。
  • 李增祿主編(三版,2002)《社會工作概論》 台北市:巨流
  • 伊莉莎白.哈洛威(Elizabeth L. Holloway)著/王文秀等合譯(1999)《臨床督導工作的理論與實務》 台北市:張老師文化。
  • 英國安永資深管理顧問諮群援助/陳秋芳主編(1994)《管理者手冊》 台北市:中華企管。

二.英文文獻

  • Smith, M. K. (1996) 'The functions of supervision', the encyclopedia of informal education, Last update: January 28,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