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療育——以彰化慈愛殘障教養院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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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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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8年5月12日 (一) 06:16 的修訂

老師:我們的製作文書的部份,分數平分。

大綱呢?只剩三週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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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過不要用「問答集」的方式表達,想想如何組織

機構簡介

創辦人:吳彩珠女士
院長:徐世昭先生
創辦緣由:身心障礙者因先天或後天無法抗拒之因素,造成身體或精神上之各種障礙,在生活上,他們無法享有正常待遇;在社會上,他們是被烙印、忽略,甚至是被歧視的弱勢族群,人們所給予的永遠只是憐憫與同情,無法幫助他們實現自立的願望,故『與其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唯有透過專業的特殊教育、職業訓練、醫療服務,期許能成為社會助力,使他們亦能擁有為社會服務貢獻的榮耀和尊嚴。如此,才是達成幫助身心障礙者之最終目的。

宗旨:

  • 提供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適用之教養及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場所,期使每位學員皆能獲得完滿且有意義的生活。
  • 藉職業訓練技能,除給予學員適當職能訓練外,並提供適當場所使其有機會去體驗一個充滿溫馨關愛的大家庭,在鼓勵與啟示下使學員皆能奮發向上,能在社會謀得一份工作,自立自強。
  • 希望因為身心障礙者受到妥善照顧而使其家庭之精神負擔減輕,使家長能充分就業,改善其家庭 生活,使身心障礙者之未來能獲得更良好的照顧。
  • 特殊教育使學齡兒童在老師細心教導下,學習生活自理能力及各種潛能激發課程,提高兒童學習能力,使其得以不依賴家庭照顧過正常生活。
  • 提供早療服務,以早期介入,早期教育之方式,與醫院合作協助醫療復健,並給予兒童適當之生活訓練、復健及人際關係教學課程安排,以激發其最高潛能。

 

何謂早療

早療是早期療育(Early Interventions)的簡稱,是指讓疑似發展遲緩的兒童透過治療和教育,使他們能改善遲緩及幫助他們能夠適應社會環境。

早期療育對象

早期療育的對象包含了0歲~6歲疑似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的兒童和家庭成員。0歲~6歲發展遲緩及身心障礙的兒童,主要是要幫助這些兒童使他們能適應社會環境及改善遲緩的問題。家庭成員方面,是讓家長們學習如何與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相處以及處理家中發展遲緩和身心障礙兒童的問題。

  • 重障礙者:是指障生有二種或二種以上不相關的障礙問題且會明顯的影響學習能力,由於組合的類型有很多種情形,當障礙的問題越嚴重,就可能會跟隨著其他的障礙問題。他們的自理能力和與別人的社交溝通等....都需要加以指導。
  • 發展遲緩:在寶寶的成長過程中,受到遺傳或是環境的因素,導致寶寶的生理成熟或是心理發展順序不正常,會比一般的孩子發展緩慢,可以在得知是遲緩兒的時候,即早用早期療育來治療,能使對發展遲緩的症狀減到最低。
  • 聽覺機能障礙者:障者因先天因素或是後天的影響導致聽力的受損,而受損的程度又可分為輕度、中度、重度以及全聾者,在與人溝通上面除了助聽器之外,對他們而言,近年來手語也是普遍一種溝通方式。
  • 肢體障礙者:因外官或肢體的損傷給他們帶來身體不舒服和生活的不方便,大部份的肢障者對於平常的自我照顧和行動方面都受到限制。
  • 智能障礙者:因遺傳或是環境的因素發生了異常導致智能落後一般的孩子,所以在學習或是適應能力比一般人緩慢。
  • 自閉症:是指自閉症者的腦部異常所引起來的行為,不願在人際方面和別人互動上有交集,他們有自己的想法,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不願與人接觸。

慈愛的早療對象

慈愛服務內容~以早療服務為主

  • 服務區域:全國性的不限地區。
  • 招收對象:0~6歲發展遲緩兒童或具有身心障礙手冊(包含智能障礙、多重障礙輕、中、重、極重度者),需通過本院評估者方可入院。
  • 服務項目:時段個別療育、團體療育、到宅療育及日間托育。

機構訪問

受訪日期:2008/04/27

受訪者:陳姿佑 社工員

經歷:目前擔任彰化縣兒童發展通報轉介中心社工,並於慈愛教養院服務屆滿3年

服務類型:早期療育

早療服務介紹

  • 機構對早療學生提供的服務的療育項目?對早療的兒童的交通方式有些?

療育的部份有:到宅療育、日托療育、時段療育和其他療育。可經由早療兒童的家長自行開車至本機構或者由本機構的專屬的交通車接送。到宅療育的部份是安排一位專業人員至個案家中所提供之療育服務。日托療育的部份是個案安置在日間托育機構所提供之療育服務。時段療育的部份是指安排一天中某一時段提供之療育服務,如就讀托兒所或特教班,一週安排其中一天各一小時,至早療中心接受時段療育等。時段療育又可分為:特殊教育、復健療育、團體療育及到宅療育。特殊療育是指針對於認知方面需加強的幼兒,由特殊教育老師進行一對一教學,時間為一個小時,補充所需訓練的內容。復健療育是針對於院內有復健需求的幼兒,經由復建科醫師評做,進行物理、職能、語言等課程,院內目前有與彰基、秀傳醫院合作。團體療育是經評估時段療育之個案中有需要學習團體互動之個案提供同儕團體互動學習之機會,課程走單元教學,著重過程中的人際互動及團體中的常規建立。到宅療育是由特教老師至家中提供幼兒認知方面的訓練並加強親職技巧的能力。目前院內尚未有治療師至家中協助幼兒接受復健治療。還有其他療育方式的部份是其他對個案所提供之療育服務,包含到校療育等。

  • 到宅療育的申請方式為何?個案的到宅療育申請通過後,社工員對於個案的服務方式?

到宅療育需透過通報/個管中心社工員轉介至院內社工,由院內社工至案家進行評估,符合資格後將由院內社工送件至彰化縣政府婦幼科,彰化縣政府核准發文後,將會派院內特教老師至個案家中進行教學。基本上社工已於到宅服務申請前進行家庭訪視及評估,之後社工會因案家需求才會進行訪視及資源提供與協助。

  • 我們曾看過機構的月刊,上面有一些志工團體,是團體主動接洽機構,還是機構去接洽團體?

院內目前志工分為個人及團體,大部分皆為團體或個人主動接洽居多,若辦理活動或社區適應等,將會主動與相關志工團體或個人接洽。

  • 關於教養費用收費方式為何?

本院的收費皆以內政部托育養補助內容收取費用。除此之外,發展遲緩兒童並未領有身障手冊,因此發展遲緩兒童於本院日托服務則每月收取6000元,時段療育每月月費2400元(600元*4次)。學齡安親班每月月費4500元。

  • 那是擁有哪些條件,致使機構不收?

院內目前是不收容有精神方面疾病的個案,如果個案為智能障礙伴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情緒的部分可以藉由服藥控制,會透過社工、教學評估之後,若不適宜入院,將會轉介至其他單位,若符合入院資格,將會召開試讀會議,討論說個案情緒方面使否會影響上課情形,若無法配合院內教學方式,社工將會轉介到適合的機構。

  • 如何為身心障礙的院生選擇輔具?

依照院生的需求後,由專業的醫師及治療師人員的評估後,購買合適的輔具。(例如:輪椅、頭套等)

教育方面

  • 若有學習障礙的兒童,如何增加他的學習能力?

透過評估.訪談.觀察.增強物調查等方式找到兒童之優劣勢及強弱項及喜好以優勢帶動劣勢透過增強方式吸引幼兒學習,給予較多練習之機會,從學習中找到樂趣,若障礙情況特殊則透過團隊模式進行個案研討與專業團隊互相配合,執行策略學習。

  • 如何指導他們與同儕之間的互動?與正常生的互動呢?

遲緩兒之互動不分特殊或正常,互動方式與一般人無異,以對方或一般大眾接能接受之方式。

  • 社區適應的地點有?多久一次呢?

社區適應之地點與主題教學做搭配,大致地點為公園.車站.超市(商).速食店.賣場.市場.警察局. 消防局.郵局.醫院診所.附近之活動中心公共設施….每月1~2次。

  • 對於智能障礙生,是如何教導他們的性教育?

院內擬定有關性教育課程從認識自己到衛生習慣至兩性教育依學生能力及年齡不同設計實施。

  • 早期療育的兒童,長大後是否還會留在貴機構繼學習一技之能?或是機構有提供其它的相關課程?

(一)依照早療兒童的需求與其障礙程度,輕微者則會轉銜安置在一般幼托園所或國小。而重者則由家長依照其教育安置的意願,家長可選擇在家教育而安置於本院。但對於早療兒童持續到長大都留在本院者,目前似乎無,若有也可能為程度嚴重者,故可能無法學習一技之長。(二)其他服務項目:包含職業訓練、社區化就業服務方案、庇護組、職業陶冶組等內容。

  • 若是有需要進入幼稚園或小學就讀的院生,該如何準備轉銜的部份?

(一)讓家長先認識教育資源與轉銜的流程與重要性及院生需要轉介安置的地點與內容,建議可先協助或讓家長自行至後續要轉銜的單位先去瞭解環境。(二)協助轉銜的申請:填寫教育安置申請表。(三)轉銜會議召開:在該童確定轉銜安置後有時會由後續要安置的單位召開轉銜會議,邀請本院、家長及後續轉銜安置的單位相關人員參與,以共同來說明及瞭解個案的情形,以利後續的安置。(四)持續追蹤轉銜安置後的結果與情形。

  • 早療兒童在長大後在貴機構習得一技之長後,他們會被分配到機構的工作場所?還是到社會上尋找一般工作機會?如何的程度可以自行到社會上尋找一般工作機會嗎?

依照個案的程度及能力來提供適合的工作或教養場所,例如:機構、庇護工廠、一般工廠等項目。

機構實務

  • 有沒有出現過關於早期療育棘手的個案?是否能說明關於個案的情況?解決的方法?

棘手的個案方面,例如:
(1)父母雙方為智能障礙者,對於小孩的教導技巧方面可能需要加強,也有父母雙方學歷很高,但是會用暴力的方式對待小孩等。
(2)若針對早期療育的孩子,我們比較棘手方面是針對於家長對於孩子的教養技巧,例如:之前院內有收容一個聽障的個案,案母為聽障,並有重大傷病卡-為精神方面疾病,案母有時會忘記吃藥,還會亂買藥給案主服用,社工員在處遇的過程中,媽媽曾數度想要自殺且曾經因此而住院,有時案母情緒不穩定,社工員會和案母就診的醫院社工員進行溝通,協助案母精神方面的支持,社工員對於案母經常性的探視案主深為困擾,故社工員會用溝通的方式或讓案母瞭解案主上課之情形,平復案母對於案主的思念。

  • 是否曾有沒辦法處理的個案?是否能說明個案的狀況?最後的處理方法?(ex:轉介或是其他處理的方法?)

此個案經由彰化縣政府協調後進來本院接受服務。案主有情緒行為的問題,但家屬無法配合醫師用藥且也自行停藥或減藥。處理方法:透過彰化縣政府協調與溝通予以轉介。 其餘個案也為情緒行為問題或者醫療需求大於教養需求,透過與家長溝通取得同意後轉介至合適的安置機構。

結論

經由這次的機構訪問,讓我們了解到,在早期發現疑似遲緩的兒童,就需要盡早治療,不要拖太久,不然會延誤兒童治療的黃金時間,即早發現就應立即治療。當然這些早療的兒童也需要一些時間去治療他們所存在的問題,家長們也應同時配合療程。這樣對早療的兒童發展才是最好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