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商"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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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諮商、心理治療、社會個案工作之異同)
(用倫理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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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正式決定最佳方案。實施後,要追蹤評量其結果,接著再決定是否要進一步之行動。
 
h.正式決定最佳方案。實施後,要追蹤評量其結果,接著再決定是否要進一步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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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原則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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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商關係最基本的是「互相信任」。很多諮商員都知道保密的重要,但並不是所有的事都絕對要保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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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當事人有明顯意圖要傷害自己跟別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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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當事人涉及刑事等案件,諮商員需出庭作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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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諮商員確定當事人心理失常等原因需住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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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事並不是都要保密,所以,諮商員不應該輕易的對當事人做出要保密的決定。且在諮商前應該對當事人解說保密之限制等要注意之事項才是。

於 2007年12月30日 (日) 14:44 的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心理諮商並不只是提供建議、勸告等…,它是一門專業及信任的關係。也有人說,諮商是一種學習之過程,有專業技術的諮商員,運用適當的方法,來幫助案主學習如何認識自我、如何解決心中之疑惑,也可以使案主生活的更愉快。(牛格正 民85 頁16-19)

諮商過程

諮商技術

技術,是指一位專業人員運用專門的、且可有效解決問題之工具,所以必需要能正確的使用其工具,方可發揮其最大功能。 而諮商技術,便是由諮商理論發展出的一種策略,簡單來講就是-諮商者所使用的工具。(潘正德 民88 頁17-18;牛格正 民85 頁217)

個別諮商技術

團體諮商技術

諮商實務之倫理議題

將當事人之需求放在自己前面

真正好的諮商員,是可以自我察覺到自己的偏見與弱點,將其自己不好的地方找出來,進而改變,這才是好的諮商員。而在諮商之過程中,可以常常問自己一個問題:「在這關係中滿足了誰的需求?是當事人的,還是我自己的?」,可能當事人不是出於自願來諮商,所以,我們要尊重其權益,不得強制、利誘;當遇到與一般人比較不同的當事人,我們也不得有歧視或拒絕之意。也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接受其諮商員之價值觀跟人生觀。(潘正德 民88 頁92-93;Gerald Corey著 民95 頁51-52)

用倫理做決定

分強制性倫理跟理想性倫理。所謂「強制性倫理」是指-諮商員用最低標準來做事;而「理想性倫理」是指-用最高標準的行動力來行事。我們要考量的,應該是什麼決定是對當事人最好,最重要的還是「減少治療不當之機會」才是正確的。 在Gerald Corey所著的「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與實務」一書中提到做倫理決定的一些步驟:

a.指出問題或兩難困境。這時要收集能幫助自己了解問題之資料,這樣將可以幫助自己決定問題主要的方向。

b.指出潛在的議題。加以評估所有相關者之權利、責任與福祉。

c.檢視相關倫理準則作為一般性之指引。思考自己的價值觀與其他相關指引是否一致或衝突。

d.知道可用的法律與規定。找尋可用之法律與規定和此一倫理是否有相關。

e.多方面尋求諮詢,以獲得對兩難困境的各種觀點。

f.想出各種可能的方案,並崇其他專業人士討論最好之選擇。

g.想像各種決定之後果,且要考慮其方案對當事人之意涵。

h.正式決定最佳方案。實施後,要追蹤評量其結果,接著再決定是否要進一步之行動。

保密原則的面向

諮商關係最基本的是「互相信任」。很多諮商員都知道保密的重要,但並不是所有的事都絕對要保密,例如:

a.當事人有明顯意圖要傷害自己跟別人時。

b.當事人涉及刑事等案件,諮商員需出庭作證時。

c.諮商員確定當事人心理失常等原因需住院時。

還有很多事並不是都要保密,所以,諮商員不應該輕易的對當事人做出要保密的決定。且在諮商前應該對當事人解說保密之限制等要注意之事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