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商"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529070 (對話 | 貢獻) (→將當事人之需求放在自己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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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好的諮商員,是可以自我察覺到自己的偏見與弱點,將其自己不好的地方找出來,進而改變,這才是好的諮商員。而在諮商之過程中,可以常常問自己一個問題:「在這關係中滿足了誰的需求?是當事人的,還是我自己的?」,可能當事人不是出於自願來諮商,所以,我們要尊重其權益,不得強制、利誘;當遇到與一般人比較不同的當事人,我們也不得有歧視或拒絕之意。也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接受其諮商員之價值觀跟人生觀。(潘正德 民88 頁92-93;Gerald Corey著 民95 頁51-52) | 真正好的諮商員,是可以自我察覺到自己的偏見與弱點,將其自己不好的地方找出來,進而改變,這才是好的諮商員。而在諮商之過程中,可以常常問自己一個問題:「在這關係中滿足了誰的需求?是當事人的,還是我自己的?」,可能當事人不是出於自願來諮商,所以,我們要尊重其權益,不得強制、利誘;當遇到與一般人比較不同的當事人,我們也不得有歧視或拒絕之意。也不得強制要求當事人接受其諮商員之價值觀跟人生觀。(潘正德 民88 頁92-93;Gerald Corey著 民95 頁51-52) | ||
− | === | + | ===用倫理做決定=== |
+ | 分強制性倫理跟理想性倫理。所謂「強制性倫理」是指-諮商員用最低標準來做事;而「理想性倫理」是指-用最高標準的行動力來行事。我們要考量的,應該是什麼決定是對當事人最好,最重要的還是「減少治療不當之機會」才是正確的。 | ||
+ | 在Gerald Corey所著的「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與實務」一書中提到做倫理決定的一些步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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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指出問題或兩難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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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指出潛在的議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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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檢視相關倫理準則作為一般性之指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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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知道可用的法律與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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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多方面尋求諮詢,以獲得對兩難困境的各種觀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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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想出各種可能的方案,並崇其他專業人士討論最好之選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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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想像各種決定之後果,且要考慮其方案對當事人之意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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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正式決定最佳方案。實施後,要追蹤評量其結果,接著再決定是否要進一步之行動。 | ||
==心理諮商、心理治療、社會個案工作之異同== | ==心理諮商、心理治療、社會個案工作之異同== |
於 2007年12月30日 (日) 14:08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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