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治療"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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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200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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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是透過人和人之間的互動過程來矯正某些心理上或情緒上不舒服感受的治療過程。它是由受過訓練的人員介入,利用心理學的原理來改善當事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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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治療的對象可能有在原有的能力上受到限制,必須透過治療者,以外力介入的方式加以協助。特徵應有:
'''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是指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治療師,去幫助心理或情緒受到困擾的人。治療師透過與治療者之間所建立的特殊關糸,以減輕或改善治療者所受到的困擾和痛苦,進而達成心理健康的目標。(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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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的互動:透過對談、肢體語言或是治療者和患者間的互動來達到治療功效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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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矯正不舒服的情緒:分析探索患者的心理層面,找到導致不愉快經驗的關鍵點,並給予"矯正性情緒經驗",使患者突破心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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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過程:心理治療需要時間來展現其療效,是一段漫長的過程,而非一蹴可幾,需要患者和治療者長時間的配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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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sychpark.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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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哇!你看了這麼多的書!不過有些文獻部份前後無法對應,年代也不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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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看的是英譯中的書,在文獻引用時應是用譯著名,而非著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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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請仔細的讀你的定義,倒底是誰需要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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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不同學派的心理治療取向'''==
心理治療的取向有不少,你為什麼取這幾種,而不取其他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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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法(Psychoanalytically Oriented Psychotherapy)===
「心理治療的歷程」,各個取向並不太同,林家興、王麗文的書說了一些理解的方式,但並不是真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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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治療法之目的是以一個較短期,希望更聚焦於精神分析的形式來處理問題,直接將焦點放在患者所面對到的特殊問題。使用此種治療法時,患者本身的智力和溝通能力就相當重要,能否以相同語言和治療師溝通,對療效有相當大的影響(Cave,1999/2002)。而因為精神分析是探討思考的無意識內涵,所以我們可以說它是治療的一種形式。不過佛洛伊德並不引用這個治療的看法;精神分析學會傾向區隔以養成主體接受精神分析作法為主要目標的[教導式(didactique)]精神分析這概念,這種在學會外廣為流傳的層面將可能使得治療的真正治療層面被淹蓋,因為所謂心智運作模式的改變都被等同於過於實用與同俗的治療目的。
==心理治療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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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的目的在於幫助個案透過自我探索的方式,去瞭解自己的問題跟問題所延伸出來的情緒、想法跟行為。透過治療師的協助來改善不適應的行為,減少自己被情緒操控,也提供個案一種健康的治療關係與人際經驗,來改善個案的身心狀況,培養自尊跟信心,進而提升自我概念與人格成長,以重建自我價值。。(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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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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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治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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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治療的主要取向有Skinner的極端行為主義,是完全不考慮認知因素,只重視可觀察的行為。而Plovlov、Hull、Miller…等人的古典制約,他們認為行為有其內在的中介歷程,透過系統減敏法(systematic desensitization)及洪水法(flooding)來改善恐懼的行為。此外,在社會認知理論中則強調行為是由外在事件、外在強化和認知的中介歷程下而組成的。行為治療法特別注重消除個案的不良行為,且幫助案主建立新的行為。所以,治療者的工作不僅僅是在消除不良適應的行為而已,也是在幫助個案以適當的行為來取代不良的行為。在治療上,治療者也必須主動與指導案主,並且提出適當的方法。但是,案主本身也必須主動地參與目標的選擇與決定,保有作改變的動機與完成治療活動的意願。(G.Corey 編譯:黃德祥 民73.民74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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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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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義方法是反對心理分析與行為主義而發展出來的,它反對心理分析與行為主義的決定論、復原論與機械論的人性觀。但是存在方法的基礎則是假設我們人是自由的。存在主義運動堅持人類的尊嚴、支持探索人類行為的新領域,並支持用各種發法去瞭解人類,並且運用很多的方法來進行治療。。(G.Corey 編譯:黃德祥 民73.民74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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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中心治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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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Rogers發展出一套理論「當事人中心治療法(client-centered therapy)」。這套理論意謂著將尋求心理輔導的人看成是一位有能力負責的當事人,並且具有領導自我生活的人。漸漸的,這套理論影響了很多團體如:婚姻與家庭之輔導、不同種族、政治…等等。但這種方法現在已被稱為「個人中心治療法(person-centered approach)」。個人中心的理論是經由對治療者的過程與結果做的研究而研發出來的,他強調內在的力量,且當事人有所授與的權利與控制的力量,目的是要提升個人獨立性與統整性的層次,幫助當事人自我成長。但也意謂者不能將尋求諮商的人看成是一個依賴性的病人,而應把他看成是一個有負責任的當事人,讓當事人更能面對現實的責任。。(G.Corey 編譯:黃德祥 民73.民74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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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治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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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治療法的目標是幫助個人達到自主(一個成熟的狀態)的境界,以個人的內在支持自我的能力,它鼓勵個人去評估他們自己行為的性質,以決定自主與成功的程度。而現實治療法也強調判斷與道德的重要性,但它並非以人性的命定論哲學為基礎,而是假定自己能做自我決定。現實治療法強調價值的判斷、人格的意識作用、責任、現實以及行為,反之較不注重移情作用、潛意識、過去跟情感與態度。。(G.Corey 編譯:黃德祥 民73.民74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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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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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願意接受心理治療的個案都是一對一的治療方式,在這個治療的過程中,你可以將任何情緒、感受或想法告訴治療者。治療者會利用一些技巧性的原則嘗試與個案接觸,並去建立一個適宜的環境。有一些個案已具有控制內在的能力,他們希望能去改變他們自己的行為。而一個理想的結案則需要透過治療者與個案共同的決定,並能滿足其需求得行為。(Raymond.Corsini&Danny Wedding 譯者:朱玲億.林美薰.李立維.趙家琛.李島鳳.游淑瑜.周士雍,民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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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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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心理治療是透過團體本身以及訓練有素的治療者所使用的技術和介入,被用來做為促使改變的工具。透過與團體之間的互動,漸漸的相信成員可以幫助自己,而團體的領導者可以幫助成員決定他們願意多努力的去改變他們自己的行為。(Raymond.Corsini&Danny Wedding 譯者:朱玲億.林美薰.李立維.趙家琛.李島鳳.游淑瑜.周士雍,民89。;Sophia Vinogradov.、Irvin D.Yalom 譯者: 鄧惠泉,湯華民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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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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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治療法(Behavior Therapy)===
治療歷程則是探討治療師與個案的行為在時間點上的變化過程。在這個歷程中,個案不僅進入一個人際關係,也同時得到一個自我察覺與改變的機會,幫助個案重新找回失去的自我。(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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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治療法是由實驗心理學發展出來的,其療法有一定的科學原理和步驟,並客觀的加以評量。早期Skinner提出的行為治療認為人是被環境所決定,沒有辦法擺脫環境控制,所以治療目標在於以制約方式移除不適應行為(Cave,1999/2002)。強調改變外在行為後,才能改變內心情緒,例如用電擊和催吐來使患者厭惡並戒除一些行為。行為治療師幫助生存者再心理上展開一段回到[安全地方]的旅程。此時,治療師會要求個案對創傷事件的正向與負向敘述,以便作主觀困擾程度和認知效度的評分。行為治療的典型場景是在個別治療的環境中進行,個案主動參予治療的程序,提供創傷事件的詳細資訊給行為治療師,以便做後續的漸進式或持續式的相關治療之用。
===個案來源與轉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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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來源分成自我求助與他人轉介。轉介來源與方式有助於增加治療師對個案的了解,但由於自我求助的個案求助意願高於他人轉介,而個案求助動機的強弱也會影響治療的歷程,因此讓治療師在治療的過程中也比較得心應手。(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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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治療法(Humanistic 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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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治療法和行為治療法再以往常被視為是兩個極端的治療方法。人本治療法認為人可以自由的做決定,最大限度的發揮自己的潛能以趨向自我自我實現,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和適當過程調整自己的行為及情緒(陳仲庚,民79)。在具有治療關係的環境裡,鼓勵個人的成長並提供發展。人本治療與心理動力治療法一樣著重於當事人的[自我洞察],但除了這點相同外,兩者的差異則相當大。人本治療師將尋求協助的病患稱為[當事人],治療的模型是建立在將每個視為具有情感及想法的個體,心理治療師不會位當事人闡述他們的行為,而是幫助當事人獲得深度的自我洞察。所有的人本治療其治療重心都是集中在當事人身上。但某些無法接受人本治療法的治療師更偏好行為取向的治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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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治療法(Cognitive 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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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治療法是一種認為認知歷程會影響個人行為和情緒,所以透過教育和指導,幫助患者改變認知歷程或修正信念,來進一步達到以更實際的想法與行動來修正行為及情緒。普遍目標是以理性的思考過程來影響行為和改變的可能性,緩和症狀解決問題,幫助患者發展因應策略,改變基本的基模(Cave,1999/2002)。在認知療法中,藉由改變個人思想進而改變其行為,此理論認為,如果人們能以不同的觀點來看待自己及自身經歷,就會產生不同的感受及行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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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境暴露法(Exposure 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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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患者暴露在能引起其強烈反應的事件相關之人、事、物、環境或情緒之下,再一次的讓患者在沒有傷害性的情況下重新面對該情境,幫助患者面對壓力和恐懼,循序漸進的降低焦慮和避免其逃避。通常,個案會積極從事一些功能性行為,來逃避某些制約刺激,或是逃避引發會引發制約反應的制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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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治療法(Play Thera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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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治療法通常較適合用於兒童。一般來說,兒童的語言能力通常無法有效的表達,例如A.Freud認為兒童不適合用心理分析,就是因為兒童還沒有將語言當作治療成功媒介的準備能力(梁培勇,2006)。所以透過遊戲的方式,可以讓治療者進一步瞭解在兒童身上的經驗和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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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分析治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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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分機治療法的兩大目標是使淺意識能意識化,重新塑造個人性格結構以及增強自我,使行為能以現時為基礎,並且對本能性需慾不會付出太多。治療方法之運用集中在打開心靈之門,以便使淺意識在治療中顯現,治療過程集中在使兒童時期的經驗重現。分析治療法是以追求頓悟為目標,而不在求得一種明智的瞭解。(黃德祥,民74。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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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心理治療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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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治療的目標依照個案狀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層次和角度。是一種幫助患者增進對自我的了解和正向改變的服務(林家興、王麗文,民89)。達到的目的包括:對己身行為有所覺察和了解、找出問題所在、減輕症狀、重新肯定自我價值、改變部分人格特質、接收新知、學習新的處理技巧等等。治療師會幫助當事人,使他們能接受並處理生活中的某些考驗:對待這些尋求心理治療的當事人,我們應該適時的稱讚,因為他們不但試著去正視自己的問題,也不畏艱難試著去克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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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心理治療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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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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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為自行求助和他人轉介兩種。自行求助個案的求助動機比他人轉介的個案來的高,並且求助動機也會影響治療歷程,因為他們通常樂於合作,晤談工作起來會比較順利、事半功倍。(林家興、王麗文,民98)
 
===初次晤談===
 
===初次晤談===
初次晤談時,治療師先必須告訴個案什麼是心理治療,而心理治療是如何去進行的,這樣將有助於個案與治療師之間的合作。初次晤談主要目的則必先讓治療師與個案建立良好的關係,而讓個案能信任我們,並願意讓我們去幫助他們。治療師也必須先評斷個案是否適合接受心理治療、而個案適合哪一種的治療方式…等等。(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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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主要目的為建立良好的治療關係和收集個案的資料,以及初步了解個案問題與診斷。次數通長可在一至兩次或是一至三個小時的時間內完成。個案經過初次晤談後再分配給治療師進行心理治療,或給精神科醫師進行藥物治療。(林家興、王麗文,民98)
===與個案建立並維持治療的基本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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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並維持治療的基本架構===
治療師要事情跟個案說明有關晤談的次數、時間、工作的方式以及相關細節,在治療的過程當中,要言行一治病說明心理治療的基本架構跟規則。(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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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次晤談後如果個案需接受心理治療,就比需和個案說明並解釋為何認為個案需繼續接受治療,得到個案理解與同意後,治療師需安排治療的時間。剛開始個案對治療方式與歷程並不熟悉,所以治療師要教育個案,告訴個案如何參與治療,以便能從治療中得到最大的幫助。(林家興、王麗文,民98)
===詢問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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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與社區資源的諮詢與轉介===
當個案有所需要,治療師可針對個案的需求去尋求相關資源的幫助來協助個案,例如:當個案需要社會福利救助,治療師可詢問相關的社會福利機構,來幫助個案解決問題。透過「個案管理(case management)」的方式,幫助個案取得所需的幫助。(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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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個案的問題是非常複雜,除了心理與情緒的困擾,可能還包括健康問題、財務問題、就學問題、家庭問題、法律問題、或者宗教問題等。所以治療師需要知道如何諮詢有關社區資源來幫助個案取得所需要的協助。(林家興、王麗文,民98)
===內容與過程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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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取向與過程取向===
內容取向治療,是指治療師和個案在晤談的時候,將焦點放在與個案談話的內容上(個案的困擾、人際關係…等等)。但過程取向治療則是把焦點放在與個案晤談當中的互動關係(個案對治療師的信任關係、想法…等等)。因此,內容取向著重於治療的結果、問題的解決…等等。但過程取向治療則著重在於晤談的過程、人格的改變…等等。(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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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取向的治療,是指在晤談時把焦點放在個案談話內容,包括個案的困擾、家庭背景、人際關係,以及個案如何處理自己的問題等。過程取向則是在晤談時把焦點放在個案與治療師之間的人際互動。包括個案對治療師的想法和感覺、個案和治療師的信任關係,以及兩人之間是否存在一些溝通困難等。(林家興、王麗文,民98。41頁)
===領悟與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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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悟與焦點的改變===
治療師幫助個案用不同的角度和方式來檢視自己的個性、問題、人際關係等,增進對自我的了解、對問題的領悟,並鼓勵個案透過治療的關係來表達自己的問題、去體悟新的想法,協助個案改善問題、行為改變…等等。(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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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各案透過治療關係表達自己的問題以其讓其去體悟新的想法、感覺和行為。不同理論取向的治療師,所住眾的焦點也會不同,但其目的是依樣的,就是協助個案消除症狀、改善問題,提升功能與行為的改變。(林家興、王麗文,民98)
 
===結案===
 
===結案===
通常是在諮商的目標達成了、應個案的需求或是治療師覺得繼續治療對個案也沒有幫助下結案。在快要結案前幾次的晤談,治療師則必須告訴個案我們即將要結案,讓個案有心理準備。(林家興、王麗文,民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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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歷程最後階段是結案,結案發生在下列三種情況:1.諮商目標完成  2.繼續治療對個案已無用處  3.應個案要求。在結案時建議治療師要做到:1.和個案一起回顧過去和計畫未來  2.把治療的進步歸功於個案的努力,最後並給予個案最大的祝福  3.告訴個案將來如有需要,歡迎他再聯絡(林家興、王麗文,民98)
==諮商與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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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心理治療的成效'''==
諮商通常被視為問題的導向,但心理治療則是被視為當事人導向。基本上,諮商強調經由一個有特殊領域或專長的人來提供資訊、建議、方法…等。但心理治療則是去幫助人們去發現問題的所在。一個專業的諮商者或治療人員,輔助目標通常包括1.自我實現2.增加反應和應變的能力發展、愛及工作的能力3.有能力去處理自己的事情,進而做一個真正的自己。但諮商者或治療人員也必須去了解一個人的概念架構或目標的發展,擴展他們的生活方式(也就是個人生活目的或目標)。可是,不管諮商者或治療人員在面談時對當事人說了些什麼,其實多多少少都會影響到當事人的心理。(Raymond.Corsini&Danny Wedding 譯者:朱玲億.林美薰.李立維.趙家琛.李島鳳.游淑瑜.周士雍,民89;Allen E. Ivey ect. 譯者:陽琪,民71.民79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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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長期心理治療的療效比短期心理治療療效更顯著(林家興、王麗文,民89)。另外心理治療的成效和患者、治療師、環境有相當大的關係,其中以患者本身願意坦承及配合的程度最為關鍵。心理工作人員必須針對個案本身做審慎評估,選用適合的技巧及治療方法,再加上家庭成員的瞭解合作及環境的改善,甚至是搭配藥物治療,才能有顯著效果。不同個案適用不同治療方法,所以治療師的態度和經驗就相當重要。歸類於各種治療後發現,治療是否成功,其基本因素在於:對治療師的信賴度,關懷度,真誠度,同理心,以及是否能以當事人的處境與觀念來進行恰當且合理的溝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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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mond.Corsini&Danny Wedding 譯者:朱玲億.林美薰.李立維.趙家琛.李島鳳.游淑瑜.周士雍(民89)。當代心理治療的理論與實務,心理出版社,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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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興.王麗文(民89)。心理治療實務,心理出版社,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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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心理治療上的道德議題'''==
*G.Corey 編譯:黃德祥(民73.民74再版)諮商與心理治療的理論與實施,心理出版社,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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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師應具備的關心、勇氣、審慎等道德觀念,會引導患者做出道德決定。因為治療師和患者之間人際互動的特殊性和微妙性,就需要受到某些倫理規範的限制,以免造成患者負面的影響(潘正德,民85)。國內外應建立更多的討論團體與論壇,共同研討專業人士的道德及倫理議題(竇赫提,2004)。比起其他專業領域,心理治療師更被要求必須遵守道德原則來對待當事人,而另一個對當事人的道德保護是[知後同意書],在當事人接受治療前,治療師必須將治療的方法內容極可能的後遺症等,明確告知當事人,並且在此實驗性治療中,治療師應儘可能的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Allen E. Ivey ect. 譯者:陽琪(民71.民79五版)。諮商與心理治療,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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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br><br>
*Sophia Vinogradov、Irvin D.Yalom 譯者: 鄧惠泉,湯華(民90) 。團體心理治療,五南圖書,臺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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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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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威廉 竇赫提(民92)。心理治療的道德責任II。台北:心靈工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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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正德(民83)。諮商理論、技術與實務。台北:心理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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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家興,王麗文(民89)。心理治療實務。台北:心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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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usan Cave(民91)。心理學中的治療方法(王韻齡譯)。台北:五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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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陳仲庚(民79)。心理治療與諮商。台北:五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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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梁培勇(民95)。遊戲治療/理論與實務(第二版)。台北:心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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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Rian E. McMullin(民92)。黎士鳴譯。台北:心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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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威廉 葛拉賽(民90)。是你決定了憂鬱(余鴻謙譯)。台北:高寶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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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Robert C. Berg, Garry L. Landreth, Kevin A. Fall. Philadelphia.(1998).Group counseling(concepts and procedures).PA :Accelerated Development.<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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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鄭昭明{民95}。普通心理學{陳億貞譯}。台北:雙葉<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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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Victoria M. Follette,Josef I. Ruzek,Francis R. Abueg {民93}。創傷的認知行為治療。台北:心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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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邱連黃{民90}。認知行為改變/培養學生自制與自勵能力。台北:文景<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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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皮耶-馬麗居禮 {民95}。精神分析的新版圖。台北:五南<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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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黃德祥編譯{民74}。諮商與心理治療的理論與實施。台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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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09年12月8日 (二) 07:09 的修訂

心理治療(psychotherapy)是透過人和人之間的互動過程來矯正某些心理上或情緒上不舒服感受的治療過程。它是由受過訓練的人員介入,利用心理學的原理來改善當事人的問題。 被治療的對象可能有在原有的能力上受到限制,必須透過治療者,以外力介入的方式加以協助。特徵應有:

  • 人與人的互動:透過對談、肢體語言或是治療者和患者間的互動來達到治療功效和影響。
  • 矯正不舒服的情緒:分析探索患者的心理層面,找到導致不愉快經驗的關鍵點,並給予"矯正性情緒經驗",使患者突破心理障礙。
  • 一段過程:心理治療需要時間來展現其療效,是一段漫長的過程,而非一蹴可幾,需要患者和治療者長時間的配合。

(http://www.psychpark.org/)

5 哇!你看了這麼多的書!不過有些文獻部份前後無法對應,年代也不對喔!
你要是看的是英譯中的書,在文獻引用時應是用譯著名,而非著者名。

第一節 不同學派的心理治療取向

精神分析取向心理治療法(Psychoanalytically Oriented Psychotherapy)

此治療法之目的是以一個較短期,希望更聚焦於精神分析的形式來處理問題,直接將焦點放在患者所面對到的特殊問題。使用此種治療法時,患者本身的智力和溝通能力就相當重要,能否以相同語言和治療師溝通,對療效有相當大的影響(Cave,1999/2002)。而因為精神分析是探討思考的無意識內涵,所以我們可以說它是治療的一種形式。不過佛洛伊德並不引用這個治療的看法;精神分析學會傾向區隔以養成主體接受精神分析作法為主要目標的[教導式(didactique)]精神分析這概念,這種在學會外廣為流傳的層面將可能使得治療的真正治療層面被淹蓋,因為所謂心智運作模式的改變都被等同於過於實用與同俗的治療目的。

行為治療法(Behavior Therapy)

行為治療法是由實驗心理學發展出來的,其療法有一定的科學原理和步驟,並客觀的加以評量。早期Skinner提出的行為治療認為人是被環境所決定,沒有辦法擺脫環境控制,所以治療目標在於以制約方式移除不適應行為(Cave,1999/2002)。強調改變外在行為後,才能改變內心情緒,例如用電擊和催吐來使患者厭惡並戒除一些行為。行為治療師幫助生存者再心理上展開一段回到[安全地方]的旅程。此時,治療師會要求個案對創傷事件的正向與負向敘述,以便作主觀困擾程度和認知效度的評分。行為治療的典型場景是在個別治療的環境中進行,個案主動參予治療的程序,提供創傷事件的詳細資訊給行為治療師,以便做後續的漸進式或持續式的相關治療之用。

人本治療法(Humanistic Therapy)

人本治療法和行為治療法再以往常被視為是兩個極端的治療方法。人本治療法認為人可以自由的做決定,最大限度的發揮自己的潛能以趨向自我自我實現,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和適當過程調整自己的行為及情緒(陳仲庚,民79)。在具有治療關係的環境裡,鼓勵個人的成長並提供發展。人本治療與心理動力治療法一樣著重於當事人的[自我洞察],但除了這點相同外,兩者的差異則相當大。人本治療師將尋求協助的病患稱為[當事人],治療的模型是建立在將每個視為具有情感及想法的個體,心理治療師不會位當事人闡述他們的行為,而是幫助當事人獲得深度的自我洞察。所有的人本治療其治療重心都是集中在當事人身上。但某些無法接受人本治療法的治療師更偏好行為取向的治療方式。

認知治療法(Cognitive Therapy)

認知治療法是一種認為認知歷程會影響個人行為和情緒,所以透過教育和指導,幫助患者改變認知歷程或修正信念,來進一步達到以更實際的想法與行動來修正行為及情緒。普遍目標是以理性的思考過程來影響行為和改變的可能性,緩和症狀解決問題,幫助患者發展因應策略,改變基本的基模(Cave,1999/2002)。在認知療法中,藉由改變個人思想進而改變其行為,此理論認為,如果人們能以不同的觀點來看待自己及自身經歷,就會產生不同的感受及行為。

情境暴露法(Exposure Therapy)

將患者暴露在能引起其強烈反應的事件相關之人、事、物、環境或情緒之下,再一次的讓患者在沒有傷害性的情況下重新面對該情境,幫助患者面對壓力和恐懼,循序漸進的降低焦慮和避免其逃避。通常,個案會積極從事一些功能性行為,來逃避某些制約刺激,或是逃避引發會引發制約反應的制約刺激。

遊戲治療法(Play Therapy)

遊戲治療法通常較適合用於兒童。一般來說,兒童的語言能力通常無法有效的表達,例如A.Freud認為兒童不適合用心理分析,就是因為兒童還沒有將語言當作治療成功媒介的準備能力(梁培勇,2006)。所以透過遊戲的方式,可以讓治療者進一步瞭解在兒童身上的經驗和恐懼。

心理分析治療法

心理分機治療法的兩大目標是使淺意識能意識化,重新塑造個人性格結構以及增強自我,使行為能以現時為基礎,並且對本能性需慾不會付出太多。治療方法之運用集中在打開心靈之門,以便使淺意識在治療中顯現,治療過程集中在使兒童時期的經驗重現。分析治療法是以追求頓悟為目標,而不在求得一種明智的瞭解。(黃德祥,民74。30頁)


第二節 心理治療的目標

心理治療的目標依照個案狀況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層次和角度。是一種幫助患者增進對自我的了解和正向改變的服務(林家興、王麗文,民89)。達到的目的包括:對己身行為有所覺察和了解、找出問題所在、減輕症狀、重新肯定自我價值、改變部分人格特質、接收新知、學習新的處理技巧等等。治療師會幫助當事人,使他們能接受並處理生活中的某些考驗:對待這些尋求心理治療的當事人,我們應該適時的稱讚,因為他們不但試著去正視自己的問題,也不畏艱難試著去克服它。


第三節 心理治療的歷程

個案求助

分為自行求助和他人轉介兩種。自行求助個案的求助動機比他人轉介的個案來的高,並且求助動機也會影響治療歷程,因為他們通常樂於合作,晤談工作起來會比較順利、事半功倍。(林家興、王麗文,民98)

初次晤談

其主要目的為建立良好的治療關係和收集個案的資料,以及初步了解個案問題與診斷。次數通長可在一至兩次或是一至三個小時的時間內完成。個案經過初次晤談後再分配給治療師進行心理治療,或給精神科醫師進行藥物治療。(林家興、王麗文,民98)

建立並維持治療的基本架構

經初次晤談後如果個案需接受心理治療,就比需和個案說明並解釋為何認為個案需繼續接受治療,得到個案理解與同意後,治療師需安排治療的時間。剛開始個案對治療方式與歷程並不熟悉,所以治療師要教育個案,告訴個案如何參與治療,以便能從治療中得到最大的幫助。(林家興、王麗文,民98)

醫療與社區資源的諮詢與轉介

許多個案的問題是非常複雜,除了心理與情緒的困擾,可能還包括健康問題、財務問題、就學問題、家庭問題、法律問題、或者宗教問題等。所以治療師需要知道如何諮詢有關社區資源來幫助個案取得所需要的協助。(林家興、王麗文,民98)

內容取向與過程取向

內容取向的治療,是指在晤談時把焦點放在個案談話內容,包括個案的困擾、家庭背景、人際關係,以及個案如何處理自己的問題等。過程取向則是在晤談時把焦點放在個案與治療師之間的人際互動。包括個案對治療師的想法和感覺、個案和治療師的信任關係,以及兩人之間是否存在一些溝通困難等。(林家興、王麗文,民98。41頁)

領悟與焦點的改變

鼓勵各案透過治療關係表達自己的問題以其讓其去體悟新的想法、感覺和行為。不同理論取向的治療師,所住眾的焦點也會不同,但其目的是依樣的,就是協助個案消除症狀、改善問題,提升功能與行為的改變。(林家興、王麗文,民98)

結案

治療歷程最後階段是結案,結案發生在下列三種情況:1.諮商目標完成 2.繼續治療對個案已無用處 3.應個案要求。在結案時建議治療師要做到:1.和個案一起回顧過去和計畫未來 2.把治療的進步歸功於個案的努力,最後並給予個案最大的祝福 3.告訴個案將來如有需要,歡迎他再聯絡(林家興、王麗文,民98)

第四節 心理治療的成效

一般來說,長期心理治療的療效比短期心理治療療效更顯著(林家興、王麗文,民89)。另外心理治療的成效和患者、治療師、環境有相當大的關係,其中以患者本身願意坦承及配合的程度最為關鍵。心理工作人員必須針對個案本身做審慎評估,選用適合的技巧及治療方法,再加上家庭成員的瞭解合作及環境的改善,甚至是搭配藥物治療,才能有顯著效果。不同個案適用不同治療方法,所以治療師的態度和經驗就相當重要。歸類於各種治療後發現,治療是否成功,其基本因素在於:對治療師的信賴度,關懷度,真誠度,同理心,以及是否能以當事人的處境與觀念來進行恰當且合理的溝通。


第五節 心理治療上的道德議題

治療師應具備的關心、勇氣、審慎等道德觀念,會引導患者做出道德決定。因為治療師和患者之間人際互動的特殊性和微妙性,就需要受到某些倫理規範的限制,以免造成患者負面的影響(潘正德,民85)。國內外應建立更多的討論團體與論壇,共同研討專業人士的道德及倫理議題(竇赫提,2004)。比起其他專業領域,心理治療師更被要求必須遵守道德原則來對待當事人,而另一個對當事人的道德保護是[知後同意書],在當事人接受治療前,治療師必須將治療的方法內容極可能的後遺症等,明確告知當事人,並且在此實驗性治療中,治療師應儘可能的維護當事人的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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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正德(民83)。諮商理論、技術與實務。台北:心理
3.林家興,王麗文(民89)。心理治療實務。台北: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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