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壓力管理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6日 (四) 12:44 由 CYUT9629091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前往: 導覽搜尋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家庭壓力是代表當家人處在一種不安的情況下,與家中有限的資源無法滿足當時的需求時就會形成壓力,不斷的壓力之下不只是會破壞家中愉快的氣氛,也會延伸到與家中成員相互之間的分歧。(連惠君。2001。p149)

壓力源的特徵

壓力源的特徵有以下四項:

(一)可預期的(規範)VS.不可預期的(非規範)

可預期的壓力源是代表每個人身上幾乎都會發生的,舉例:離婚、在家庭中的身分改變、喪偶、改變居住地點;不可預期的壓力源是比可預期的壓力來的容易使得家庭出現危機或者是分解。如同年老病死是可預期的,但伴侶發生意外是不可預期的;兒女的出生是可預期的,但當出生後發現袋有重大疾病是不可預期的。

(二)短期的VS.長期的

短期的壓力是會隨著時間的改變而減少;但長期的壓力比起離婚或失業可能更難處理與評估。如:家中有天生缺陷的小孩或者不治之症的親人。

(三)內部的VS.外部的

內部的壓力源是出自於家庭內部,可能會出現暴力、酗酒、精神虐待、遺棄;外部的壓力源是出自於家庭外部,可能的原因為天然災害、戰爭、全球景氣的影響。

(四)自願的VS.非自願的

死亡是明確的內部壓力,但是它可分為非自願的或自願的壓力:如同意外身亡是屬於非自願的,但自殺身亡卻是屬於自願的選擇。此外,當身體出現疾病時是屬於非自願的,可是當人不接受治療或阻礙病情時就是屬於自願的。

有些壓力是不易劃分的,因為它可能跟其中一結合而成為另外一個壓力,這樣可能產生危機的程度就更高了。壓力並不如我們所想的那麼簡單,但是可預期的、短期的和外部的壓力都比較好處理,先不管壓力情境有沒有獲得改善,是越來越穩定還是更加惡劣,但是難過的情緒會因為時間而減少。(連惠君。2001。p151)

家庭壓力理論

社會系統觀點

為了了解處在壓力下的家庭通常家庭理論學者是運用社會系統的概念,家庭具有象徵性符號與實體的結構,而被視為一個有機體,為了成長跟生存也必須具備有工具型與情感型功能來維持家庭。 比起一般壓力理論的研究者重心放在個人,而家庭壓力理論是放在家庭作為研究單位,系統理論主張系統大於部分整合,因而家庭的意義不只有特殊關係,更包括了成員間的關係、共同擁有的記憶、共同經歷過的成功與失敗。

家庭壓力管理

結語

參考書目

  • 婚姻與家庭生活的適應/王以仁等合著-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2001
  • 家庭壓力/鄭維瑄,楊康臨,黃郁婷合譯-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2月
  • 婚姻與家庭/李紹嶸,蔡文輝合譯-巨流圖書公司;2001年10月 一版三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