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的類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1月24日 (六) 04:36 由 CYUT9629010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前往: 導覽搜尋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團體的類型是至少兩人以上,為了共同目的或相近的旨趣所組成,經過一次或多次的會面,成員之間產生認識,情感與社會交流,為了實現目的而出現一系列規範,發展集體目標,形成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