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福利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8年1月23日 (三) 08:35 由 Casehsu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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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福利是在勞工工資報酬以外,由雇主或勞工團體有組織、有計畫的舉辦實行各種福利措施,使勞工及其親屬在工作中與生活上都獲得相當大的便利,並可以包括:工時、童工、女工、工會組織、安全衛生、災害賠償、職工福利、就業輔導、勞工保險、勞工教育、康樂活動、家計調查。(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

4 你會不會覺得前人寫的比你清楚?
「勞工福利近年措施」,由你的文獻看來,應是「早年措施」了吧!台灣在你出生的時候,就沒有礦工跟鹽工了。
如果可以按照你的分類,說明現在的勞工有那些福利,那就不錯了。
 

勞工福利起源

  源自於18世紀初葉工業革命之後。當時,歐洲工業先進國家由於資本主義思想與生產技術進步結合,普遍以機器為生產的主要工具,同時採取工廠制度為企 業型態。曾自主經營的手工藝者,由於無法與機器競爭,紛紛受雇成為工廠技工,因而產生一群靠薪資養活自己及家人的勞工(吳復新,民78;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
  當時,歐洲盛行自由主義及個人主義思想,多數人主張自由放任可以自然導致經濟生活平衡。因此,在勞資關係方面,則主張企業經營自由、勞動契約自由,要求政府對於勞資間之契約行為不予干涉,工資或其他勞動條件均應由勞資雙方自由決定,但因勞資雙方經濟地位懸殊,又是工業革命初期,就業機會有限,勞動市場上呈現供過於求,勞工為獲得工作以維持生活,必須順從雇主的要求,勞動契約多依雇主自己的決定,由於勞工爭相被僱用,因而,許多不利員工的工作遽增,都是當時顯著的病徵。(吳復新,民78;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
  這些病徵,引起政府、社會改革家的注意,為使問題獲致徹底的解決,許多社團、教會、以及開明的雇主,開始注意勞工工作上的要求、生活的困苦,以及休閒娛樂,政府也從立法上加以保障,多項改善勞工生活的福利逐漸推展。(吳復新,民78;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

  在一九四零年到一九五零年(二次大戰結束後),美國許多公司都重新建立基本工資計畫,此時員工們不願意放棄原有的福利措施,而開始罷工。後來因為經濟發展導致廠商獲利能力不斷上升,而且工會有力量要求廠商改善福利措施,使得福利制度蓬勃發展。(吳復新,民78;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

  由於,休閒導向(leisure orientation)的福利興起,員工喜歡空閒以及有彈性的工作時間,今後福利方向會偏向較多選擇機會以及其他社會、立法上所要求的事項。(吳復新,民78;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

勞工福利之主要學說

工作生活素質理論

工作生活佔日常生活之比例甚重,勞工將其壯年期歲月奉獻於工作,應當享有良好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工作生活之素質改善成為工業國家勞工政策的主要課題之一。(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

人性誘因理論

美國行為科學家馬斯洛博士提出「人性誘因理論」,認為人性基層需要:食、衣、住、行等獲得相當滿足之後,還有其他屬於「心理」方面的需求,他將人類的需要分成五個層次,並畫成金字塔圖,由底層至上層分別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自尊需求,以及最上層的自我實現需求。勞工基層需要以上的要求獲得滿足,就構成他對其所負工作能夠盡力以赴的「人性誘因」。因此,雇主須提供適當勞動條件,以及良好的工作環境,使員工能發揮最大效益。(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

金錢誘因理論

麥德敏先生於1970年發表「金錢對人的誘因」,承認錢財對於勞工的確是一個很大的誘因,但他認為到某種程度以後,這種誘因將逐漸減低其重要性,其他工作效力乃更顯著。麥將勞工的需求分成四類,比馬克斯分類簡化,包括:1生理與安全性需要 2社會需要 3受尊重的需要 4自我實現等需要。麥建議工資達到某水準後,應避免再以增加工資為工作誘因,而應設法滿足工人之社會、文化、休閒、參與及自我實現等需要。(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p19)

勞工福利近年措施

一般福利設施:1食堂2供應部3醫療補助4急難救助5子女教育獎學金6托兒所7文康設施8交通工具

礦工及鹽工福利設施: 礦工福利設施:1礦工、礦眷醫療服務2礦工健康檢查3礦工傷殘重建4改善礦場環境衛生5礦工自強活動6礦工集團結婚7礦工災患救助8礦工役男獎助9礦工子女教育獎助10協助興建礦工住宅11發行礦福月刊 礦工福利設施:1改善鹽工住宅2協助鹽工子女教育3加強鹽區醫療設施4改善環境衛生5其他福利設施 (阮進成,民78:p120~121;必成出版社,民77:p270~271)


勞工住宅設施:自從政府遷台後,為改善生活特別艱苦的鹽工和礦工住宅曾和美援會合作撥款新台幣100萬元,再由我方提出相對基金,以改善鹽工和礦工住宅。(阮進成,民78:p120~121;必成出版社,民77:p270~271)

勞工康樂設施:依「舉辦勞工團結自強文康活動實施要領」規定,各項活動的方式有聯誼、參觀訪問、健行、登山、露營、體育競賽、及其他康樂自強活動。 (阮進成,民78:p120~121;必成出版社,民77:p270~271)

彈性福利制

定義

彈性福利制(flexible benefits),又稱為「自助餐式福利(cafeteria benefits),是一種有別於固定式福利的制度。員工可以從公司提供的各種福利項目的菜單中,依個人喜好與需求,選擇自己所需的福利制度,並組成所謂的「福利套餐」。在美國還有好幾種不同的名稱,如「彈性薪酬」(flexible compensation)、「超市新酬」(supermarket compensation)、「開胃菜薪酬」(smorgasbord compensation)、「彈性計畫」(flexible plan)。(吳復新,民78;潘清泉,民78)

類型

附加型彈性福利計畫(Add-On Plan)

附加型彈性福利計畫,就是在現有的福利計畫中,額外再附加或擴大福利措施。 此制度的優點是,可讓員工擁有更多選擇空間,缺點是,會增加公司的行政準備作業,而且成本會增加。(吳復新,民78;潘清泉,民78)

核心加選擇型彈性福利計畫(Core-Plus Option Plans)

核心加選擇型彈性福利計畫與附加型彈性福利計畫相似。兩者最大的不同在於核心加選擇型彈性福利計畫(Core-Plus Option Plans),附加型彈性福利計畫完全是取自於「原有」,而附加的可選福利項目則全是新增的。(吳復新,民78;潘清泉,民78)

彈性使用帳戶福利計畫(Flexible Spending Accounts)

依照國內稅法第一二五條的規定,撥入支用帳戶的金額不須扣繳所得稅,不過帳戶中的金額如未能於年度內用完,餘額就歸公司所有;既不可在下一年度中併用,亦不能夠以現金方式發放。此制度的優點是福利帳戶所支用的金額免繳稅,相對的等於增加淨收入,故對員工極有吸引力。不過缺點是行政手續較為繁瑣,每一個員工的支用帳戶必須隨時登入資料,以保持其正確性。(潘清泉,民78:p113)

套餐式彈性福利計畫(Modular Plans)

這類型的福利就像是速食店的A餐、B餐一樣,顧客只能選擇其中一種,不能要求更換裡面的內容。由於只能選擇「組合」,因此彈性比前面類型還要小,但優點是行政作業比較簡單。(吳復新,民78;潘清泉,民78)

選高擇低彈性福利計畫(Opt-up/Opt-down Plans)

「選高擇低彈性福利計畫」很類似「套餐式彈性福利計畫」,也是提供幾個項目不等,程度不一的「福利組合」給員工選擇,若員工選擇 一個比原有價值還高的福利組合,那麼他就要在他薪水中扣除一定金額彌補差額,反之則亦。(吳復新,民78;潘清泉,民78)


參考文獻

  • 吳復新、劉見祥、蔡紹南;(民78);勞工福利與保險;敦繹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中國文化大學勞工研究所 研究;(民78);勞工福利法立法可行性之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委託
  • 潘清泉;(民78);職工福利金條例職工福利手冊;台灣勞務士公司
  • 阮進成;(民78);勞工問題與勞工政策;必中出版社印行
  • 作者不詳;(民77);勞工行政;必成出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