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中心取向"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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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中心取向是由短期介入(short-tern interventions)的形成和任務中心系統(task-centered system)的進展而來(許臨高,1999)。主要之目的在於提供短期有效的社會工作服務。這個模式整合了心理動力、問題解決、行為學派和實證研究結果等知識與技術而演化出來的。試圖以「有計畫的短期處置」取代傳統長期治療,把力量集中在處理外顯問題而非內在肇因。(宋麗玉,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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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知道你有嘗試著用自己的話再說一次,但還需要多加油。有用別人的資料就要照實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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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大部份的資料是由宋老師那本出來的,就應標明,不要只寫Epstein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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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像是你案例的部份,那也是標準的抄襲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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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中心模式(The Task-Centered Model):任務中心模式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短期、有效的社會服務,並且強調案主的參與,將案主視為一個有能力和獨立的個體,重視案主的能力和優勢,透過有系統地、明確的短期處遇,來代替長期的治療,是實證取向以及折衷取向的實務模式。(宋麗玉等合著,2002;吳慧菁等著;曾華源主編,2013)
 
任務中心模式(The Task-Centered Model):任務中心模式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短期、有效的社會服務,並且強調案主的參與,將案主視為一個有能力和獨立的個體,重視案主的能力和優勢,透過有系統地、明確的短期處遇,來代替長期的治療,是實證取向以及折衷取向的實務模式。(宋麗玉等合著,2002;吳慧菁等著;曾華源主編,2013)
 
== 任務中心取向的發展歷史 ==
 
*為什麼會有任務中心取向的產生是因為有個叫Wolber的人在1965年批評長期治療會讓案主一直產生抗拒,並混亂的走完治療全程(許臨高,1999),因為對案主長期採用心理動力個案取向的協助不滿,而有許多人開始提倡改變。
 
*這個模式最早是由芝加哥大學Reid與Epstein(1972)所提倡的,試圖以「有計畫的短期處置」取代傳統長期治療(周玟琪等譯,1995),許多人研穿顯示比長期且模糊焦點的助人工作有效(Epstein,1995)。
 
任務中心初期被引用到團體工作、寄養家庭服務和工業社會工作上。在英美地區就獲得支持,便取得技術發展和教學實驗,之後,有許多人投入研發的工作。
 
Epstein(1992)整合短期治療和任務中心取向,發展出更多的實施模式,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任務中心取向已成為許多社會工作臨床服務之主要實施模式。
 
 
== 任務中心主要理論觀點 ==
 
*從基本假設來看理論觀點:任務中心取向工作模式有認識問題的意義、確認想要解決的問題、轉為案主可以了解和採取行動的任務(task)和哪些問題處置工作階段和技術。
 
*從理論觀點來說基本假設:對案主問題之看法、歸類問題的類型,以及價值觀和工作階段和技巧。
 
 
== 任務中心取向基本假設 ==
 
*1、問題的產生是因為能力暫時受限,而不是病理因素所導致
 
人會有問題的產生,不是因為缺乏解決的能力,也不是病態所致,是因為人在面臨問題時,反應都是不做任何事,或讓時間處理、找藉口逃避,整個就是呈現被問題擊倒的狀態。但人本身就有適應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只是因為能力暫時受限,才陷入問題的泥沼。
 
*2、解決問題的因難在於環境或資源不足
 
人的問題是由內在心理和外在環境相輔而成,不是病理或環境受害者,是受到問題解決資源的影響。探討問題需以整體脈絡為主,包括彼此影響的因素、問題解決的障礙還有可以用來處理問題的資源(Reid,1985)。
 
*3、當人陷入問題時會產生改變問題的動力,但是,別忘了人也有適應問題的本能
 
人會想辦法解決問題,但是,一旦問題成了他們所熟悉的樣子,他想改變的動力就會減弱,長期累積下來,他會把問題複雜化,以致於難以決定他真正要解決什麼問題。
 
*4、人們只想把問題減輕到可以忍受的地步,而不是根本的解決問題
 
案主朝向把問題減除而不是徹底的改變。因此任務中心派將問題的注意力集中於所要解決的問題讓案主可以有系統的解決他們的問題,並且對進一步的改變有興趣,因而承認他的嚴重問題,並願意繼續處理其他的問題。因此,社會工作者必須和案主一起釐清問題→認清問題→案主自我覺察→自我決定(廖榮利,1987;Reid and Epstein,1972),必須讓案主負起解決問題的責任。
 
*5、當人了解到他有問題時,會採取行動解決
 
任務中心取向的本質為視案主是有自己想法的人,他不會讓我們做得太多。任務中心取向基本前提是案主的心理社會問題,探討阻礙和可以改變的部分,並協助案主確定想要解決的問題,而不是歷史的根源,或是改變案主的人格的行為態度和人格特質。我們該讓案主知道,我們只是協助的角色,只他們才是真正可以解決問題的人。
 
 
== 任務中心取向問題處遇實施過程 ==
 
*任務中心取向認為案主的問題是有相關性的,並且一直的在做改變。那當案主的問題具有多面性、動態性和複雜性時,要解決哪一個問題和解決問題到什麼程度,成為重要的課題。
 
*解決問題焦點:想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詢問案主最能夠解決問題的是什麼,就是案主未被滿足的需求,這需求必須是案主想改變的,且是能被清楚定義並採取行動的,而不是由機構來認定。
 
*任務中心取向處置有四個階段:1、個案規劃階段(case planning phase)2、執行階段(implementation phase)3、修正 4、結束與延長(revisions,termination, and extensions) (周玟琪等譯,1995;Reid&Epstein,1972)
 
**個案工作主要是判斷案主是不是適合接受減除問題,主要包括轉介、指出案主標的問題、訂契約和簡扼的早期評估。
 
*轉介:若案主不是自願,須評估轉介的原因。
 
*指認標的問題:Epstein說:指認標的問題第一步就是盡快做出研判工作,協助案主做有效的問題解決評估。
 
**問題須是案主採自願方式處理,而不是由社會工作者被動要求。
 
**問題須具體:要有範圍,不可以抽象、空洞的敘述。
 
*契約:Epstein提到契約內容有下列幾點:
 
**以案主角度去定義問題。
 
**明確目標:案主期望的結果。
 
**案主任務:清楚列出案主需要什麼,必要時可做修正。
 
**社會工作者任務:支持案主執行任務。
 
**介入期限:通常是在八~十二次內,原則上每週一次,時間大約在二~四個月左右。
 
**參與者:哪些人參與會議。
 
**地點:會談在哪進行。
 
*任務執行階段可分為:
 
**確認案主動機
 
**確認任務的可行性
 
**任務的可欲性(這是我想或是我該去做的嗎?)
 
**次任務與多元任務:又可細分為同時性和依序性任務。同時性任務例:可一邊看電視、一邊吃餐。依序性任務指的是一個任務執行完後,再執行下一個任務。
 
**開放性與封閉性任務:開放性任務(open task):沒有結束點的任務,例結交新朋友。
 
**封閉性任務(closed task)指有結束點的任務,例如參加俱樂部、繳交學費。
 
**任務的形成
 
**任務的執行
 
**結案
 
 
== 任務中心取向的實施技巧 ==
 
*任務中心實務工作過程的溝通架構分為系統性和反應性兩種(Reid& Epstein,1972)。系統架構有助探討案主問題、確認標的問題、任務行程、設定時間限度、實踐任務及有效的結束。反應架構則有:案主回饋、案主的自我表達、使案主感到被接納、以及讓案主能了解與運用社會工作者的助力。社會工作者該具有的實務技巧(Reid& Epstein,1972)
 
*探索:目的在提供社會工作者所需資料。探索會帶來案主之改變。
 
*結構化(structuring)說明目標和治療性質,對問題、任務、時間性等組織後作溝通,幫助案主明確化個人意願、思考更加清楚,使案主了解要解決什麼問題,以及他要採取何種行動,此一技巧對教育較低的案主較有用,尤其是不容易掌握會談重點的案主。
 
*改變導向之技巧(change-oriented techniqes):
 
*(1)增強覺知(enhancing awareness),協助案主達成任務,增進案主覺知之技巧包括回饋、澄清、反映、面質等等。
 
*(2)鼓勵(encouragement):正向反應或者是對案主態度表示贊成。
 
*(3)指導(direction):針對案主所不知道或者是沒想到的行動或思考,社工應以同理心方式提出。
 
 
== 在社會工作實務之運用 ==
 
*案例陳述
 
劉先生是獨子,父早喪,和母親相依為命。因為是獨子,所以母親非常寵愛他,劉先生成績不好,只念到高職。畢業後,在一家小工廠上班,認識了小他四歲的太太,並在當兵完後的兩年結婚,一年後母親過世,只留下一點錢。目前劉先生仍舊在工廠當作業員,育有一男一女。孩子出生後,無力負擔保母費用,所以太太辭去了工作在家照顧小孩,去年劉家貸款了兩百多萬買了一棟房子,所以劉先生只好晚上兼差來負擔家計。
 
因為經濟不景氣,劉先生被公司裁退。劉先生坐一邊找工作外,還要把晚上兼差的時間增加,在友人的介紹下向縣政府申請社會救助。由於劉氏夫妻有家庭和工作能力,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因此轉介他們去申請失業補助和就業輔導。因社工員評估他們家庭需要其他助,轉介到兒童機構去申請兒童相關的各種福利服務。案主對於社工員的助表示相當感謝。
 
*案例分析與理論運用
 
**問題為何?
 
有一天劉太太向社工員提到劉先生管教子女的問題。由於劉先生忙著上班,與孩子相處時間短,孩子都相當的怕劉先生,再加上劉先生感慨過去沒有好好念書,因此對孩子寄予厚望。最近因為長子考試有兩科是不及格的,因此被父親打了一頓,隔天沒有去上課。劉太太打電話請社工員協助。
 
*問題處遇目標與任務
 
雖然劉先生表示希望增進親子關係,但內心還是期望孩子能有好的成績表現,劉先生了解如果親子關係不良,不僅不易要求孩子,對孩子人格成長也有負面影響後,決定把目標放在「增進良好親子關係」,而標的問題則為「親子的感性分享」。
 
*將問題轉化為任務:
 
TASK 1:劉先生每週有三次全家人共進晚餐時間。
 
TASK 2:劉先生每週須有三次以上與孩子交換工作和學校的趣事心得分享。
 
TASK 3:劉先生和太太每週與孩子一起至戶外進行親子活動半天。
 
TASK 4:在第五、六週參加家庭教育中心的親子活動。
 
*任務的障礙排除
 
*案主告訴社會工作者:「無法進行親子晚餐的分享,因為不知道要說什麼;也擔心孩子在共同出遊這個活動的安排覺得不好玩。」
 
因此,社會工作者決定培養劉先生的傾聽態度,以及表達內心感受的能力。劉先生表示同意也對社會工作者的幫助深感謝意。
 
 
== 任務中心取向之評估 ==
 
*主要著重在指導性以及協助性的角色,協助案主釐清問題並擬定改變方向,重視治療關係,並將案主視為是有解決能力的人,而不是認為他是個沒有辦法解決問題的人。
 
*短期處置問題對於標的問題有明顯的成效和令人滿意的結果(Koss&Butcher,1986;Ronney,1981)。(Reid(1978)以實驗組和控制組做研究。Estesin(1995)指出如果問題無法聚焦時,效果必定不好。而且,任務中心取向採用主動參與和解決問題,對於非自願性的案主不適合採用這取向。雖然有也人對簽定契約的看法持負面的態度,但是任務中心取向的工作模式在績效上仍有如此的確實,仍得到肯定和採用。
 
 
== 參考文獻==
 
*宋麗玉等合著(2002)。社會工作理論:處遇模式與案例分析。台北:洪葉文化,p. 198
 
*呂民璿(2002)。社會工作個案研究--方法、探討與處遇。台北:洪葉文化
 
*許臨高(1999)。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台北:洪葉文化,p. 008
 
http://www.geocities.com/taskcentered/
 
http://www.furthereducationlessontrader.co.uk/health%20and%20social%20care%20task%20centered%20model%20of%20social%20work.htm
 
http://ssw.che.umn.edu/img/assets/6400/SW5316_rev.pdf
 
http://sowf.moi.gov.tw/19/quarterly/data/105/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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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3年10月20日 (日) 14:28 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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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中心模式(The Task-Centered Model):任務中心模式的主要目的在於提供短期、有效的社會服務,並且強調案主的參與,將案主視為一個有能力和獨立的個體,重視案主的能力和優勢,透過有系統地、明確的短期處遇,來代替長期的治療,是實證取向以及折衷取向的實務模式。(宋麗玉等合著,2002;吳慧菁等著;曾華源主編,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