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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sion|2007/10/14|}} <!--請注意:請在這行文字底下進行編輯,請不要刪除或變更這行文字以及這行文字以上的部份。--> '''任務中心模式(The Task-Centered Model)'''是在於提供短期、有效的社會服務,並且強調案主的參與,將案主視為一個有能力和獨立的個體,重視案主的能力和優勢,透過有系統地、明確的短期處遇,來代替長期的治療,是實證取向以及折衷取向的實務模式。(宋麗玉等合著,2002;吳慧菁等著;曾華源主編,2013) == 任務中心模式發展 == 任務中心模式是一九六零年代後期,在美國發展成的一種個案工作方法。 在發展的初期,提倡此方法最力者是Reid和Epstein,整合了心裡既動力取向以及問題解決模式,演化出來的一個短期的處遇模式。主張在診斷和服務的過程中需要訂定確切的計畫以及時限才能夠有效的達成治療的目標。此外Reid和Epstein在發展任務中心模式時也受到了Perlman和 Studt 兩人觀點的影響,Perlman認為個案工作是問題解決的過程而Studt主張案主是個案工作服務的重心,使得任務取向模式案主成為了能夠改變、解決問題的關鍵人物。 此後,在英美地區有許多的實證研究和評估此工作方法的有效程度,而Reid和Epstein也對任務中心模式做了更精細的修正,建構出更具體的實施模式,並且任務中心模式在社會工作上的重要性以及實施模式和成效已達到了實證,由於任務中心模式強調在任務執行的過程對自願和非自願性的案主都容易看到成效,在社會工作的專業性上容易獲得認同使得任務中心模式在社會工作領域中有一定的地位。(宋麗玉等合著,2002;廖榮利,1987;曾華源主編,2013) === 任務中心模式起源 === === 任務中心模式理論基礎 === === 任務中心模式基本假設 === == 任務中心模式實務工作原則 == == 任務中心模式處遇過程 == === 處遇初期 === === 處遇中期 === === 結案 === ==參考書目== 宋麗玉等合著,2002年,《社會工作理論:處遇模式與案例分析》,台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曾華源主編,2013年,《社會個案工作》,台北: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謝秀芬著,2002年,《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台北:雙葉書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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