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各國社區照顧經驗之比較"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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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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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提出「社區照顧」的英國在一份1989年的白皮書認為。社區照顧是指提供適當程度的干預和支持,使得人們能獲得最大的自主性,且掌控自己的生活。為了實現目標,有必要在各種不同情境裡,發展並提供各項服務。
 
最早提出「社區照顧」的英國在一份1989年的白皮書認為。社區照顧是指提供適當程度的干預和支持,使得人們能獲得最大的自主性,且掌控自己的生活。為了實現目標,有必要在各種不同情境裡,發展並提供各項服務。
  
這些服務包括從提供人民在自家的家庭支持、對需要密切照護者加強提供喘息照顧和日間照顧、透過團體之家和臨時收容所,以增加可用於照顧的程度、到其他方式無法照顧者提供居家照護、護理之家級醫院的長期照顧。(Department of Health,1889年,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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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服務包括從提供人民在自家的家庭支持、對需要密切照護者加強提供喘息照顧和日間照顧、透過團體之家和臨時收容所,以增加可用於照顧的程度、到其他方式無法照顧者提供居家照護、護理之家及醫院的長期照顧。(Department of Health,1889年,P.9)

於 2006年11月12日 (日) 10:04 的修訂

定義

社區照顧的定義會因為許多不同的因素而有不同的界定,不同的人對於「社區照顧」一詞也有不同的見解與想法。

最早提出「社區照顧」的英國在一份1989年的白皮書認為。社區照顧是指提供適當程度的干預和支持,使得人們能獲得最大的自主性,且掌控自己的生活。為了實現目標,有必要在各種不同情境裡,發展並提供各項服務。

這些服務包括從提供人民在自家的家庭支持、對需要密切照護者加強提供喘息照顧和日間照顧、透過團體之家和臨時收容所,以增加可用於照顧的程度、到其他方式無法照顧者提供居家照護、護理之家及醫院的長期照顧。(Department of Health,1889年,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