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之機構照護——以台中縣信義老人養護中心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4月21日 (六) 06:49 由 9529026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機構照護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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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照護之定義

一般將服務模式分為機構式、社區式及特殊性之三種服務。

一、 機構式長期照護服務模式: 所謂機構式的服務指的是24小時皆有照顧人員照顧老人家的生活起居,又可分為:

(一)護理之家:收住對象為日常生活上須協助、或是插有管路(尿管、氣切管、胃管)的老人家,通常是由護理人員負責,24小時均有人員照顧,必須向所在地的衛生局申請,屬於護理機構。

(二)長期照護機構:收住的對象與護理之家相似,亦是24小時提供照顧服務,不同之處是設立之負責人非護理人員;必須向所在地之社會局申請,屬於老人福利機構。

(三)養護機構:收住生活自理不便,但不帶有管路的老人家,同樣屬於老人福利機構,不過現有的養護機構有些老人家插有鼻胃管或尿管。

(四)安養機構:收住日常生活能力尚可的老人家,亦屬老人福利機構。

(五)榮民之家:收住對象為榮民,大部份屬於日常生活能力尚佳的榮民,為退輔會所屬機構。 二、 社區式長期照護服務模式: 社區式的服務指的是老人家留在自己熟悉的生活環境中,接受不同專業的服務。

(一)居家照護:指老人家於出院後,仍繼續留在家中,接受所需的照顧,仍可與家人維持良好之互動,以下所介紹係由專業人員提供之服務。

(二)居家照顧:由非專業人員所提供之服務,主要提供之服務偏重於日常生活之所需。 (三)日間照護:是一種介於老人中心及護理之家的照護,顧名思義白天提供照護,晚上老人家即回到家中,享受天倫之樂,就如同小孩上幼稚園一樣,服務對象為日常生活能力尚可的老人。 三、 特殊性長期照護服務模式 一)失智症的照護:針對失智老人提供的照護服務 (二)另類療法:非服務模式,目前應用較為人熟悉的有懷舊療法、芳香療法、音樂療法、寵物療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