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福利"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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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工資及績效獎金的額外現金支付 | 五、非工資及績效獎金的額外現金支付 | ||
六、員工生活設施福利 | 六、員工生活設施福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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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的勞工問題== | ==現代社會的勞工問題== |
於 2006年11月29日 (三) 13:31 的修訂
勞工福利的定義
一般而言,組織在給予員工工作的報酬時,除了支付事先約定好的薪資外,亦提供一些額外的利益與服務。由於福利也是組織的一項成本同時又被員工視為待遇的一部分,所以,不論對組織或員工而言,均極為重要。總之,凡是能改善員工生活、提升生活情趣、促進身心健康者均屬於廣義的福利。
勞工福利的起源
勞工福利最早起源於中世紀歐洲的基爾特制度,但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福利才被認為是一種與員工報酬分離的獨立性概念。最先是由教會、慈善事業的慈善家提供給那些無法自給自足而需要被救濟的人,之後由於商業貿易及一些互助體系的興起,產業界才開始注意到自已應提供給自已的員工一些適當的福利。
勞工福利的範圍
福利的範圍分為以下兩種:
- 廣義的福利
1、工作方面
(1)工作的性質內容須適合勞工的狀況。 (2)工作環境及生產程序上均須有充分的安全及衛生的設備,以確保勞工的身體及生命安全。 (3)工作中須施以必要的訓練,使勞工增進知識與技能。
2、生活方面
(1)薪資是勞工維持生活的憑藉,所以須保障勞工最起碼的生活,以提升其生活水準。 (2)須有合理的工作時間及適當的休閒時間,使其調劑身心。 (3)須有各種的保險措施,以防勞工一旦遭遇意外事故,便無法繼續工作,更無力支付意外事故的開支。
- 狹義的福利
1、經濟性福利措施
(1)休金給付 (2)團體保險 (3)意外事故及員工疾病補助 (4)眷屬補助、撫卹以及子女獎學金 …等
2、娛樂性福利措施
(1)舉辦各種活動,ex.社交活動,出國旅遊…等
3、設施性福利措施
(1)保健醫療(2)教育性服務 (3)設置員工餐廳
美國學者畢姆和麥克費登曾把勞工福利分成6大類:
一、法定社會保險給付 二、私人保險及退休給付方案 三、在職中非上班時間之支付 四、未工作期間之支付 五、非工資及績效獎金的額外現金支付 六、員工生活設施福利 (吳復新、劉見祥、蔡紹南,勞工福利與保險,民86年,P.4)
現代社會的勞工問題
在勞動市場裡,技術差異擴大了勞力的異質性,而且勞力也無法儲存,僱用與勞動條件大多是由僱主決定,勞動市場的資訊並不充分,勞力受到社會觀念與經濟因素的影響,所以,往往無法充分流動。勞力市場在本質上根本無法達成直正的均衡。合理的工資水準,應該決定於邊際勞動產值,也就是每增加一個勞工所能增加的生產值。可是,在家族企業的管理制度下,雇主根本不按邊際勞動產值計算工資,往往故意壓低工資,以提高經營利潤。相反,當勞工的邊際勞動產低於工資水準,則會立即被解僱。高流動率並不意味勞動條件的改善,反而會阻礙勞動生產力的提昇。
現階段的勞工政策
近年來,政府積極推動各種自由化政策,尤其是經濟政策自由化,更有斐然的成果。可是對於勞工政策,卻仍然採取十分保守的作法,使勞力市場仍然受到許多不合理的限制。其實,勞力市場是經濟體系中最重要的一環,如果勞工政策不自由化,就難以達到自由化的理想目標。(蔡宏昭,1998年,勞工福利政策,p18)
參考文獻
蔡宏昭,1998年,勞工福利政策,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吳復新、劉見祥、蔡紹南合著,勞工福利與保險,敦繹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詹火生(民81)主要國家勞工福利制度之研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