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的類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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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代社會裡,團體越來越普遍也是一種趨勢。因為有人類的努力、及行為模式與其他需求條件的不同,人類開始發展組成不同屬性的團體。藉組織而成的團體可拓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情感交流。因為有團體的種類區分,也使得人類找到自己的需求歸屬。 | 在現代社會裡,團體越來越普遍也是一種趨勢。因為有人類的努力、及行為模式與其他需求條件的不同,人類開始發展組成不同屬性的團體。藉組織而成的團體可拓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情感交流。因為有團體的種類區分,也使得人類找到自己的需求歸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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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定義:指的是團體是否允許新成員、新觀念和新能源的加入,如果容易加入則屬於開放性團體;否則屬於封閉性團體(林振春‧社會工作‧民82‧P124)。 |
− | ==''''' | + | =='''''陸、以團體工作的目標(Goal)來分'''''== |
+ | ;定義:指的是團員之間有共同的想法或概念,有目的而組成。通常因為有目標,而使成員更有積極參與心,使有持續性、互賴性。 | ||
+ | ;娛樂性團體:主要提供娛樂使團員從中獲得樂趣。這類團體,通常只由機構提供活動的場地和設備,讓成員自行運用,不需要固定的領導者。例如,男青年會(YMCA)、女青年會(YWCA)、社區活動中心等機構(林勝義‧社會工作概論‧民88‧P63)。其實像YMCA亦即基督教青年會,是一個團結青年同志、培養健全人格的會。他們常藉著辦一些有意義的會如與宗教、教育、語言、體育、社會等有關活動,集結各地人士,讓人與人之間既有達到娛樂之目的也促進不同文化的交流。 | ||
+ | ;教育性團體:這類團體,類似學校裡的班級團體,其成員可以經由相互激盪而引發更多的互動。例如父母效能訓練團體、退休生涯規畫團體、家庭預算教學團體、汽車修護教學團體、婚前研討團體等(林勝義‧社會工作概論‧民88‧P64)。這一類的社會工作者必須要有專業的知識、技巧、引導,才能使團員獲得正確的協助;團員之間的互相切磋與討論,可促使團員的互動,激盪出更多的想法。當團體成員分享共同的感受和關心時,他們同時也學到相關的知識和技術(Kenneth E.Reid 箸‧劉曉春、張意真 譯‧社會團體工作‧西元1999‧P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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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捌、參考文獻(Literature)出處'''''== | ||
+ | 1.林振春 箸‧社會工作‧師大書苑出版‧初版民國82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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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林勝義 箸‧社會工作概論‧五南圖書出版‧初版一刷民88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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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Kenneth E.Reid 箸‧劉曉春、張意真 譯‧社會團體工作‧揚智文化事業‧初版二刷西元1999年8月 |
於 2006年11月18日 (六) 11:22 的修訂
- 定義
要組成一個團體通常必須要有兩人以上,沒有團體是由一人組成的。團體的定義之廣,不論是自然組成的或是人為組成的團體,大部分都是在有特定目標或是一定機緣下所組成而之。他們藉著認識參與團體來認識團體中有共同目標的人,以及團體中的活動行使規則使團體更有凝聚力。因為有團體的產生,人類的需求理念得以藉著團體來發聲執行。
目錄
[隱藏]壹、前言
在現代社會裡,團體越來越普遍也是一種趨勢。因為有人類的努力、及行為模式與其他需求條件的不同,人類開始發展組成不同屬性的團體。藉組織而成的團體可拓展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情感交流。因為有團體的種類區分,也使得人類找到自己的需求歸屬。
貳、以成員關係(Relation)來分
参、以團體的導向(Lead)來分
肆、以團體的組成(Constitute)來分
伍、以成員進出的自由(Freedom)程度來分
- 定義
- 指的是團體是否允許新成員、新觀念和新能源的加入,如果容易加入則屬於開放性團體;否則屬於封閉性團體(林振春‧社會工作‧民82‧P124)。
陸、以團體工作的目標(Goal)來分
- 定義
- 指的是團員之間有共同的想法或概念,有目的而組成。通常因為有目標,而使成員更有積極參與心,使有持續性、互賴性。
- 娛樂性團體
- 主要提供娛樂使團員從中獲得樂趣。這類團體,通常只由機構提供活動的場地和設備,讓成員自行運用,不需要固定的領導者。例如,男青年會(YMCA)、女青年會(YWCA)、社區活動中心等機構(林勝義‧社會工作概論‧民88‧P63)。其實像YMCA亦即基督教青年會,是一個團結青年同志、培養健全人格的會。他們常藉著辦一些有意義的會如與宗教、教育、語言、體育、社會等有關活動,集結各地人士,讓人與人之間既有達到娛樂之目的也促進不同文化的交流。
- 教育性團體
- 這類團體,類似學校裡的班級團體,其成員可以經由相互激盪而引發更多的互動。例如父母效能訓練團體、退休生涯規畫團體、家庭預算教學團體、汽車修護教學團體、婚前研討團體等(林勝義‧社會工作概論‧民88‧P64)。這一類的社會工作者必須要有專業的知識、技巧、引導,才能使團員獲得正確的協助;團員之間的互相切磋與討論,可促使團員的互動,激盪出更多的想法。當團體成員分享共同的感受和關心時,他們同時也學到相關的知識和技術(Kenneth E.Reid 箸‧劉曉春、張意真 譯‧社會團體工作‧西元1999‧P18)。
柒、結論
捌、參考文獻(Literature)出處
1.林振春 箸‧社會工作‧師大書苑出版‧初版民國82年9月
2.林勝義 箸‧社會工作概論‧五南圖書出版‧初版一刷民88年9月
3.Kenneth E.Reid 箸‧劉曉春、張意真 譯‧社會團體工作‧揚智文化事業‧初版二刷西元199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