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信"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9629088 (對話 | 貢獻) |
CYUT9629088 (對話 | 貢獻) |
||
行 20: | 行 20: | ||
*訂立內容詳實的行為準則 | *訂立內容詳實的行為準則 | ||
*由第三方社團見證的認證系統 | *由第三方社團見證的認證系統 | ||
+ | ===NGO責信的複雜性=== | ||
+ | 因為責信是針對不同階層的利害關係人。Lloyd和Casas列出下列可能的利害關係人: | ||
+ | *提供資金的贊助機構 | ||
+ | *擬定法律和管理制度的政府 | ||
+ | *提供金錢的捐款者和貢獻時間的志工 | ||
+ | *提供這些機構目標和道義上的合法性的受益者 | ||
==結論== | ==結論== | ||
==參考文獻== | ==參考文獻== |
於 2007年12月8日 (六) 20:41 的修訂
責信當捐款人捐錢給機構時,機構有義務清楚的告訴給社會大眾它的來源及用途的流向,大家互相監督著。
如何驗證組織責信度
當組織需要發展及生存時,必須要有大家都可認同的客觀條件作為解釋,好讓他人可作為參考標的,做為組織間責信度的準則(非政府組織學刊 創刊號 2006 年 7 月 P.103-126)
檢驗方法
- 發展出具有責信與透明度的組織:
組織必須告訴員工.志工及相關人士.社會大眾...等.有關組織的理念.原則及行為準則...等.讓大家都能了解組織的政策與善行。
- 所採行價值陳述(statement of value)及倫理規範:
提出組織員工、董事及志工們.大家都能共同同意的價值陳述(statement of value).能遵守.實行組織本身的理念.而組織的倫理規範也必須讓大家都能認可.
- 確信董事會瞭解並善盡財務責任:
- 掌控獨立的財務審核,尤其是稽核:
- 透明化:
- 制定一套察覺瀆職行為或事件的政策(保護告密者政策):
- 與時俱進配合法令更新:
募款倫理與組織責信
強化組織治理提升責信度
提升責信的方法就是「自律」。
自律作為責信的機制
許多非政府組織(NGO)現在以集體的方式透過自律的機制,像行為準則和認證計劃,來解決責信的問題。世界各地的NGO正在形成共同的責信規範和標準。Lloyd和Casas將自律機制分為三類:
- 以追求道義/道德為本的行為準則,簽署者必須致力於實踐
- 訂立內容詳實的行為準則
- 由第三方社團見證的認證系統
NGO責信的複雜性
因為責信是針對不同階層的利害關係人。Lloyd和Casas列出下列可能的利害關係人:
- 提供資金的贊助機構
- 擬定法律和管理制度的政府
- 提供金錢的捐款者和貢獻時間的志工
- 提供這些機構目標和道義上的合法性的受益者
結論
參考文獻
- 李雪瑩(2005),責信清單。
- 蘇雅珍譯(2006),非政府組織的自律:責信的強制執行與平衡。
- 非政府組織學刊(創刊號),2006 年 7 月,頁103-126,
- http://www.independentsector.org/issues/accountability/Checklist/index.html
- http://www.allavida.org/alliance/axdec0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