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與受虐兒童"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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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嬸婆虐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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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期了,還不知標題不要加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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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主要能夠分成物質方面與精神方面的貧窮,現代社會工作較偏重於物質面的貧窮。
「何謂」拿掉,這不是考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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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受虐的發生因素種類很多,壓力是構成受虐兒的一項重要中間產物。
看不出你們要寫的內容,多放一些更細的大綱,或是你們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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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1970)指出因素,如心理壓力通常是產生兒童虐待的效果,這類的壓力多半來自經濟收入、教育程度、職場競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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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是在個體充滿環境壓力下,衍生出虐待的可能性。(呂寶靜,民95;周震歐,民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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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主要可分為物質的貧窮跟精神的貧窮,現在社會工作比較著重於物質面的貧窮。(呂寶靜,民95)兒童虐待發生乃是一個多面的問題,「壓力」是主要原因之ㄧ,Gil(1970)認為貧窮、教育程度低,及職業方面的壓力,是兒童被虐待的主因,他強調貧窮人們的經濟壓力減弱了他們的自我控制力,使他們會對子女施用暴力,但後來發現高社經地位的家庭也會發生兒虐事件,Gil後來又補充說明:「貧窮不是解釋兒虐的單一因素,而他是與其他變因,如心理壓力、挫折等一同作用,而發生效果。」也就是說「貧窮」增加了個體的環境壓力,同時增加了虐待發生的可能性。(周震歐,民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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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這組現在的成果,還不到及格水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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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民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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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誰是窮人呢?可分為單親家庭、兒童、老人、人口眾多的家庭、少數民族、教育程度、就業、居住地等類型,但以下僅以與主題有關之三種貧民類型加以闡述說明。(張英陣等,民87;社會工作學刊,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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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程度:教育程度低者越容易陷入貧窮,只有極少數擁有大專學位的人會淪為貧窮,教育程度對兒童虐待的直接作用為—.081(p<0.05),教育程度越低之父母越會虐待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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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失業當然跟貧窮息息相關,但就業也不必然能避免陷入貧窮,由教育程度來看對職業只有直接作用(.269,p<0.001),顯示教育程度越高者,較會選擇非工人的職業也就是非勞工階級。因而教育程度低者,職業階級會比較低而容易陷入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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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教育程度本身對家庭收入有很強的直接作用,教育程度越高通常收入也越高。家庭收入對兒童虐待的直接作用為—.100(p<0.01),顯示家庭收入越低之父母,越會虐待其子女。
  
==貧民的特質與人格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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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之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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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副總統以統計數據指出,施虐對象中,父母佔八一.○六%,施虐的原因以缺乏親子知識為主,這一點非常令人痛心﹔而婚姻失調佔百分之二十%,酗酒及藥物濫用佔一一.六%,貧窮佔一○.九%,失業佔一○.八%。由此可看出不負責任的父母是造成許多受虐兒童的成因。
  
「生活壓力與心理健康」「貧窮的人格相關」該兩文對貧民的描述側重於貧民的人格發展與心理特徵,廖榮利教授(1975)對兩篇文章的摘要如下:(楊國樞、葉啟政,民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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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受虐兒頻君年齡七歲,施虐者以親生父母比率高,約占83%,以婚姻失調、經濟貧困、失業、情緒不穩、重組家庭產生的因素。 鍾享龍(95)師友月刊470期。
*迷亂:感受到自己是沒用的人,且與社會團體疏離,生活於一種沉悶的氣氛中,自暴自棄,不易信任他人。導致自我觀念及自我價值感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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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的教養態度:貧窮人家的父母對子女常表現出欠缺理性的權威管教,缺乏一定的準則或前後一致的態度,而採取偶發式的訓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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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係與溝通訓練:貧窮人家子女的溝通訓練較遲,語言表達能力發展亦較遲,導致子女較少機會向父母表達不滿的感受,而且他們挫折容忍力會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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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心偏彽:尤其是由於父母職業和社會地位偏彽,而造成自我貶低的一種不良自我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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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模式:貧窮的人士氣低落,較無法延續慾望的滿足,且較少具有奮發向上的競爭心態,導致成就動機偏彽、急功近利目光短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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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和性格異常的出現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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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童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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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iwan.yam.org.tw/womenweb/hvdraft/h_vio_child.htm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八十五年度兒童及少年受虐統計資料]
  
在早期的歷史中,兒童被視為父母的財產,父母對子女有絕對的權力掌有生死大權,「兒童虐待」的觀念自美國1960年代起始受到各界之關注。(周震歐,民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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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者的家庭型態
*根據美國在 1974 年通過的「全國兒童虐待防治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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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002.jpg]]
兒童虐待的定義如下:係指父母、法定監護人、或他人,直接或間接地對十六歲以下兒童,加諸身體上的傷害或性虐待,因而對兒童的身體安全構成實際上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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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虐者身分
*而根據財團法人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CCF)對兒童虐待所下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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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004.jpg]]
指父母或受其他看護人持續虐待兒童或持續疏於照顧,以至於造成兒童有形無形的傷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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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虐者的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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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0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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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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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005.jpg]]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7041800726 知識+受虐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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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受虐兒童都比較年幼。據統計,約九成的受虐兒童年齡在五歲以下 ; 約五成為一歲以下。下列各因素與受虐有關:
  
===虐待兒童背後之成因與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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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因素:兒童本身如果有生理,精神或行為方面的異常會比正常兒童容易受到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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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因素:父母親成長於暴力傾向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失業壓力、親職角色缺位等家庭比較容易發生暴力事件; 但社會地位高及富裕的家庭並非沒有虐待兒童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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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因素: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居住的社區環境品質較差、社會孤立、社會支持系統缺乏社會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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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誘因 : 暴力事件的發生常有一個導火線,例如兒童哭鬧不停,學校成績不好,大小便控制失常,家庭經濟或父母婚姻關係出現危機等。
  
在哪些環境與家庭中易形成受虐兒他們是否都為貧窮者?將舉出實際的案例,說明兩者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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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之間的的影響因素==
貧窮增強了個體的環境壓力,同時增加了虐待發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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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心理模式(social psychologyical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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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重於施虐者的個人因素、過去成長經驗、社會因素…等產生的壓力說明行為如何形成。
  
從西方學者的分析下,找出六項造成受虐兒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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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lls認為透過以下因素:施虐者的精神狀態、人格特質、個性、自我控制力、社經地位、文化...等。
*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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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施虐者與這些因素結合,達至一定的壓力再加上一個導火線,容易提高施虐行為。
*人格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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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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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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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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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心理(環境&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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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正大學鄭瑞隆教授有關兒童虐待論文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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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wer認為造成虐待的行為主要是因為施虐者童年不愉快的經驗、個人的人格特質、在一段長時間的壓力下,引發施虐事件。
美國在一九八二年有八五一名兒童直接死於受虐,而平均年齡只有三點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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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漢儀教授研究美國兒童虐待的數據指出:每年約近一百萬兒童受虐,其中約二000名受虐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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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家扶基金會每年所公佈的兒童虐待十大新聞中,每年也約有十名兒童是受虐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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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年齡愈小的兒童其危機指標也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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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受虐兒童都比較年幼。據統計,約九成的受虐兒童年齡在五歲以下 ; 約五成為一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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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環境壓力模式(enviormental stress model)===
下列各因素與受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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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環境的壓力對施虐者行為影響。
*(一) 兒童因素 : 兒童本身如果有生理,精神或行為方面的異常會比正常兒童容易受到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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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社會學角度來分析要素為社會、經濟、人口…等社會因素與受虐兒相關。
*(二) 家庭因素:父母親成長於暴力傾向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失業壓力、親職角色缺位等家庭比較容易發生暴力事件; 但社會地位高及富裕的家庭並非沒有虐待兒童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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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會因素: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居住的社區環境品質較差、社會孤立、社會支持系統缺乏社會資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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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誘因 : 暴力事件的發生常有一個導火線,例如兒童哭鬧不停,學校成績不好,大小便控制失常,家庭經濟或父母婚姻關係出現危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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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父母期待下初生的孩子、身心障礙、發展遲緩、特殊疾病的孩子、孩童有偏差行為、與父母親負向情感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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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研究指出婚姻失敗是產生受虐兒的最主要原因,其次是親職教育的缺乏,再次為兒童本身的偏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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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虐兒童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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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ie&Schlare、Gil共同接受的因素為施虐者多處於低社經地位。
===身體受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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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種物理方法傷害身體而達到虐待的目的,可以是長期多次的傷害或是一次猛爆性的傷害。受害者的身體通常可看到暴力後遺留下來的痕跡,與一般意外傷害不同,因而引起別人的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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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社會經濟的壓力削減低社經地位施虐者的自我控制能力,伴隨著貧窮所帶來的挫折感,將子女視為發洩的工具。主要是透過環境中的貧窮、低社經地位、教育程度低、工作壓力、失業...等。
*受虐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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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瘀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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瘀青是'''最常見的'''身體受虐的痕跡。一般意外造成的瘀青常見於膝、小腿、手肘及額頭。發生於其他部份,或年齡小於九個月的嬰兒身上的瘀青應懷疑有受虐的可能。長形的瘀青可能是手掌或其他器具留下的傷痕。手腕或足上環形的瘀青可能是捆綁的結果。圓形或橢圓的痕跡可能是咬痕。其他奇形怪狀的瘀青都可能是蓄意傷害所造成的。身體各部位多處瘀青,新舊不一的瘀青,或瘀青看來跟家屬陳述的原因不附合者,都應該懷疑有虐待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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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傷或擦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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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deck&Nolden所提出方向,施虐者與受虐者之間缺乏社會支持系統,而導致虐待現象。
臉上輕微的抓痕常是'''三個月內'''的嬰兒自己所抓傷的。成人造成的傷痕常較大而且在嬰兒或兒童自己不易觸摸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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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000.jpg]]
  
(3)燒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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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經地位
兒童常是燒傷或燙傷的受害者。常見的意外發生在沐浴或倒翻熱水瓶。前者燙傷的部份在臀部 ; 後者常在臉、頸及前胸。這類意外事件留下的傷痕常是不規則而且受傷深淺不一。蓄意造成的燒傷常有規則的傷口,而且深度一致 ; 燒傷的部位也比較不常見,例如手背,會陰,腳底或背部。如果受害者的活動能力與家屬的陳述不相符時也應該懷疑其受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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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社經地位的勞工階級:在低社經地位的家庭中,到底會有何原因而造成受虐兒呢?
  
(4)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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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成長經驗:父母親成長於暴力傾向的家庭,過去所受過的管教模式。
受虐所造成的與意外造成的骨折有時候不容易區分,但如果骨折發生在九個月以下的嬰兒或骨折位置很罕見時,應該懷疑其原因。幼兒脊椎的前側壓迫性骨折及遠端鎖骨撕裂性骨折可能是暴力拉扯所造成的。同時存在不同部位,新舊不一的多處骨折常是受虐兒童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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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腹部創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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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角色缺乏:若為單親、失去雙親的家庭缺乏學習的對象。
常是受虐待兒童致死的原因。腹部遭受打擊除了可見的外傷外,還會造成肝脾裂傷,腸道破裂,十二指腸血腫,腸系膜血管破裂,胰斷裂或假性囊腫,腎裂傷或血腫等等。當家屬解釋的理由與受傷程度不符合時,應該考慮蓄意的暴力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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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頭部外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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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環境:偏僻暗巷、交通不便的郊外。
這是受虐兒童最常見的死亡原因。臉部可能出現擦傷,裂傷,挫傷或血腫。眼眶周圍的皮下出血常是前額重擊的結果。口腔內也可能有裂傷,牙齒斷裂等現象。頭髮可因拉扯而折斷或脫落。頭皮出現血腫時應該注意是否有頭骨骨折的存在。受虐兒童的頭骨骨折常呈現線狀,但其他各種形狀的骨折也不能排除蓄意的傷害。兩側或多處的頭骨骨折更要懷疑是受虐事件。更嚴重的頭部傷害會出現顱內出血,腦挫傷等情形。顱內出血有時候是猛力搖晃而造成的,特別在兩歲以下的兒童,出現所課「嬰兒搖晃症候群 (shaken infant syndrome)」。 其症狀包括顱內及眼球內出血,永久性的腦損傷及智力衰退 ; 這種病人常沒有其他明顯的外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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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受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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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理狀態:行動不便者、突然受傷與意外。
  
*包括心裡虐待及情緒上的虐待等兩方面,所謂的心裡虐待指的是心智,靈魂,或靈性上的虐待,涉及兒童的道德級任之方面的發展,意指密集重複的不當行為,以致傷害兒童的心理過程之創造及發展的潛力,如智力,記憶及認知等等屬於心理方面的虐待行為;而情緒上的虐待問題則是指對兒童情緒表達的不當反應及其連帶的行為,如持續性的口語攻擊,嘲諷或冷漠及拒絕等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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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心理狀態:隨著身體狀態的改變,所產生情緒。
  
===性受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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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直接誘因:暴力事件的發生常有一個導火線。
  
*性受虐可在許多不同情況發生。受害者包括各種年齡及性別,而施暴者可以是熟人,家庭成員或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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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因素             
事件的發生可以是偶發的或長期侵犯。大部份性受虐行為不造成明顯的生殖器外傷,而且事件的揭發與實際事件的發生常有時間上的差距,所以理學檢查的結果不一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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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研究顯示增加父母虐童的可能
如果事件發生在七十二小時內,應該馬上進行檢查。醫護人員應該以關懷及溫和的態度面對受害者 ; 後者的隱私權亦應該受到尊重。所有的證據包括毛髮,體液,衣服都要小心保留。檢查各種可能傳染的性病。外陰部如有明顯的傷害,應該詳細記錄並拍照。會陰部的外傷如果是對稱性而且處女膜破裂,應該懷疑有更深入的傷害,必要時可麻醉後再造一步檢查。如果外傷是非對稱性而且處女膜完整,可延後或不需要內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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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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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兒童成長階段,施暴者曾經被虐的經驗
  
*忽視是指父母或法定的負責人蓄意造成該兒童的生活基本需要的缺乏及不提供適當的照顧,包括食物,衣著,居所,衛生,醫療及監督。忽視最常見的結果是營養不良,同時也可能患有多種疾病而沒有適當的治療。貧窮,失業,單親家庭,父母智能不足或管理不善的育兒機構等環境中,有時很難區分真正的忽視案件。忽視可能是各種受虐情形中最普遍的現象。當受虐者體重在正常的百分之七十以下,必須積極治療。長期營養不良降低兒童的抵抗力及阻礙智能發育。許多受虐兒童的死亡直接或間接與忽視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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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婚生子、太早結婚、背負家庭經濟壓力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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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藥物、酗酒習慣
從上述的理論中,對以下案例作依個簡單分析並比較,貧窮與受虐兒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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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4歲受虐兒遺棄受虐兒之後找到狠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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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負面自我概念、衝動、具攻擊性人格
  
[[圖像:four.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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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婚姻品質不滿、低社經地位、人際關係疏離
新竹市發生一起4歲受虐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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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失業父親帶往溪邊堤防遺棄案,
+
警方及社工員指出,日前已被移送法辦的陳姓男子,
+
被查獲棄兒時一度謊稱兒子不慎走失,深入偵訊後才坦承因經濟情況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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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不起小孩,故意將兒子帶到市郊遺棄。竹市警局朝山派出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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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行為涉及遺棄、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新竹市府社會局則說,
+
考量陳姓男子家庭功能不彰,目前仍將小孩安置在寄養家庭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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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男童7月24日傍晚被人遺棄在竹苗交界處附近的鹽水港溪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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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被發現時有脫水、失溫現象,臉、手、腳等處有不少瘀青舊傷痕,語言表達能力欠佳,懷疑他曾受虐且被遺棄,經市府送醫檢查,健康情形幸無大礙,不過,遍查各警政機構,卻沒有人報案孩童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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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市府社會局透過自由時報披露男童「走失」訊息,隔天男童姑姑見報後,聯繫市府確認男童身分,社政單位隨即訪談其父母親,並親往住處評估其家庭功能。
+
社工人員表示,男童住家經濟情況很不好,家中連床都沒有,失業中的父親承認虐打小孩、管教不當,
+
但否認惡意遺棄兒子,指稱兒子走失,他們找了一個星期都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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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陳某走失兒子卻沒有報警,社工人員通報警方深入追查,結果證實原來是一起受虐兒遭遺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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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19 4:00:56 am 取自 '''自由時報'''  記者陳維仁攝/竹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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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自我期許高
  
====實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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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世紀(89)
就以此案例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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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虐家庭指標
造成受虐兒成因:會以環境、社會學習、家庭結構這三方面來做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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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或照顧者長期經商、事業不順利,家庭陷入困境。
*環境:住家附近的溪邊堤防遺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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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習:以孩子的年紀來看,父親謊稱走失是較合乎常理所接受的一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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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結構:父親失業,沒有經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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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受虐兒童年齡為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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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兒童年齡探討,根據統計指出約九成受到虐待的兒童平均年齡在五歲以下。
+
*受到虐待因素:失業父親遺棄兒童、管教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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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本篇報導影響層面,包括
+
  
1.'''家庭方面''':家庭功能沒有達至適當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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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失調,以傷害兒童為報復手段。
  
2.'''兒童方面''':受虐孩童語言學習,不了解如何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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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虐家庭生活孤立、缺乏社交生活、不知如何尋求社會協助。
  
3.'''直接誘因''':家庭中沒有多於錢財負擔養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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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照顧者過於年輕,缺乏保護、訓練子女能力。
*受虐外顯與潛在
+
清楚能看到幼童身上的外傷,並且受傷部位特殊。
+
語言表達力略差,可能是缺乏學習、練習機會。
+
  
經過這樣分析下來結果,能夠發現本篇受虐孩童算是較輕微,快速通報下發現的個案。
+
===三、生態模式(ecological model)===
轉介至寄養家庭接受照護。
+
施虐者對於生活壓力有較多負向思考。照顧者與受虐者家庭因素的父母、親子關係、文化傳遞訊息、成長經驗差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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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sky認為生態的模式兒童虐待的單一因素模式、危險誘因、壓力、社會孤立的互動、社會因素主要由貧窮、失業、居住環境有所相關。[[圖像:001.jpg]]
  
===貳、醉父毆兒 6歲男童左手骨折 姑姑報警申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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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個模式都重視壓力所引發虐待行為的因素。(社區發展季刊 P.263~268)
  
中縣大安鄉一位嗜喜杯中物的父親,每喝到酩酊大醉,心情不佳之際就打孩子出氣,最近又酒後將6歲的兒子打得左手骨折。姑姑見姪兒遭遇十分不忍而向大甲警分局偵查隊報案,申請保護令。
 
16日向上午,住大安鄉6歲的阿弟(化名)由姑姑、社工員等人,陪同到分局時都害怕的躲在姑姑背後,偵查隊員問他話,他不敢說,致隊員拿茶水說盡好話後,才害怕的說:「爸爸打的」阿弟告訴記者說,爸爸常常打我,常受傷的給醫生擦藥。
 
阿弟的姑姑向警方表示,30歲的哥哥真不像話,與很妻不和早就離婚,迄後就經常喝得醉醺醺平常有酗酒的習慣,最近2年來,到心情不好就拿兒子出氣,動輒打罵,加暴兒子的情況,鄰居、管區警員都知道一清二楚,社工人員前往做輔導,可是仍我行我素,11日竟用竹棍將小孩打到左手骨折,為能保孩子生命,才申請保護令,祈讓小孩的父親收歛暴行。
 
因妹妹怕哥哥坐牢,原本只想備案,但是無法申得保護令,警方明確的告知如果沒有申請保護令,無法讓孩子父親有所警惕,頂多是罰錢不會座牢,警方偵訊後,在社工員的簽字下,警方將全案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阿弟由姑姑帶回照顧。<br/>
 
<br/>
 
2007/05/17 00:38am 取自'''東森新聞報'''  記者陳明/大安報導
 
  
====實例分析====
 
此篇案例所描述,分析造成受虐兒的原因:心理壓力、家庭結構。
 
*心理壓力:喜好喝酒,情緒不穩定時,就對孩童施予暴力。
 
*家庭結構:父母離婚,孩童照顧問題,管教方式成問題。
 
 
1.'''家庭因素''':父母離婚,家庭結構缺乏
 
 
2.'''兒童方面''':
 
 
3.'''直接誘因''':父親情緒變化較大,孩童缺乏人保護與協調。
 
 
*曾經接受過社工人員的輔導,父親依舊持續這樣的行為,身為孩童的姑姑也曾經協調過,
 
 
===參、小四男童遭雙親毒打虐待 法院判停父母親權===
 
 
桃園縣一對陳姓夫妻,由於認為其就讀國小的兒子太過頑皮,長期以來對他又打又罵,男童的導師最近發現他常常在大熱天時還穿著長袖長褲,導師掀開男童的衣服後,才發現男童滿身黑青。校方立刻通報社會局,社會局認為陳姓夫妻缺乏愛心,導致男童心智發展不健全,因此訴請法院停止男童父母的親權,目前男童已交由縣府進行安置。
 
小學四年級本來應該是最無憂無慮的年紀,但桃園有一名小四的男童從小就被父母虐待,從脖子到背到屁股常常都是黑青一大片,甚至大熱天都還要穿著長袖長褲來遮蓋傷勢。
 
 
[[圖像:1750031723.jpg]]
 
 
學校保健中心護士表示,小男孩被打的原因其實很單純,就是因為其父母認為他太過頑皮,至於同校的姊姊,雖然偶爾也會被打,但狀況都不會這麼嚴重。學校雖然曾多次介入調查,但家長每次都表示是因為孩子太頑皮,才會出手教訓。
 
不過,由於男童受虐的狀況愈來愈嚴重,甚至導致其性格上變得很冷漠,不太喜歡和人說話,可能影響男童未來的心智發展。桃園地院目前已判決停止其父母親的親權,將男童交由縣府另外安置監護,希望能幫助小男孩找回家的溫暖。
 
 
2007/05/02 15:27 pm 取自 '''東森新聞報'''  記者蕭化明、戴君恬/桃園報導
 
 
====實例分析====
 
1.'''家庭方面''':父母價值觀相同
 
 
2.'''兒童方面''':過於頑皮
 
 
3.'''直接誘因''':兒童的關係為關鍵
 
 
*受虐外顯與潛在
 
外顯:由上圖中,可以清楚看到孩童受傷的部位。
 
內在:受虐孩童性格轉變冷漠、不愛跟人說話。
 
 
此篇報導推敲父母管教孩子的方式,可能是較為專制式。
 
無法直接由此看出家庭的經濟狀況。所以,難以說明是否屬於貧窮的家庭。
 
 
===肆、阿彩的生命悲歌===
 
 
阿彩今年十歲了,他父母在三年前就已經離婚,她跟著母親離家,在外地租了一間房子,她不曉得爸媽為什麼要分開,她只知道離家那天,爸媽一直吵架、丟東西、然後,媽媽的表情好可怕,整個人氣沖沖的!一邊罵、一邊哭的緊抓著阿彩、憤力的往前走,弄得阿彩嚇得也哭了起來。
 
 
離家之後,阿彩的母親像失了魂一樣,有時候一個人就在床上呆坐了一整天,一句話也沒說,阿彩也不敢去叫媽媽,餓的時候就自己找東西吃;有時候生氣起來,整個人像發瘋似的,拿起籐條用力地在阿彩的身上留下了好幾道痕跡。
 
 
阿彩真的不知道到底該做什麼、不要做什麼,媽媽才不會一直一直打她?
 
 
阿彩好羨慕班上其它的小朋友,他們的爸媽會送便當到學校,但是她卻常常有一頓沒一頓的,沒有飯可以吃的時候,因為怕別人笑,所以中午的時候總是跑到操場去,一個人在那裡偷偷的哭。阿彩覺得好寂寞,她覺得自己一定是個壞孩子,不然不不會爸爸離開她,甚至連媽媽都那麼討厭她!
 
 
阿彩的媽媽三十五歲,但看起來卻像快五十歲了,離家之後找到一份紡織廠的工作,卻常常跟裡面的員工吵架,一回到家什麼也不做,看到阿彩就罵,說自己怎麼那麼倒楣,帶個拖油瓶。
 
 
對阿彩來說,家裡只有摔東西的聲音、媽媽的哭鬧聲,家中沒有一個地方是乾淨的,好像一切都發霉了。
 
 
阿彩每天都好緊張,因為她不知道媽媽到底什麼時候會生氣,有時候阿彩很想去找爸爸,但是阿彩的媽媽告訴她,如果她敢去找爸爸,就要把阿彩打死,阿彩真的很害怕,好想找個安全的地方,永永遠遠的躲開媽媽……。<br/>
 
 
'''資料來源:'''[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hildren2005/yiyan/photo_1.html 失落的天使]
 
 
====實例分析====
 
 
 
===伍、無助的小女孩===
 
四年前的一個晚上,我和妹妹一同去夜市買晚餐,看到了令人難以忘懷的事.坐在路邊的小吃攤的是一家人,一對年輕的夫婦及一個年幼的小女孩.那小女孩長得是如此的可愛,水汪汪的大眼睛在她身上看來是如此惹人憐惜。她那時不過三歲,她爸媽便要她自己吃飯,且態度十分兇惡,等到他們離開了飯桌,走到馬路邊時,由於小妹妹無人牽引,差點被迎面而來的車撞倒.而她媽媽的反應竟是:「XXX,你給我回來!!」
 
 
當時看在我和妹妹的眼裡,真是十分地氣憤與不捨,尤其她額頭上一道深深的傷,彷彿是新傷,未被處理過的四年後的今天,當我快忘記她的存在時,她又出現在我的面前她站在路口,背著書包,額頭上的傷疤仍清晰可見。
 
 
我看著她站在路口,手上拿著盒牛奶,卻沒有前進的意思我走上前去,蹲在她旁邊,說:「小妹妹,你是不是要去上學?」我才想到,今天是國小開學的第一天呀,怎麼沒人帶她去學校?
 
她遲遲沒有回我話,一會後,她突然發現有人在她身旁似乎嚇了一跳。我管不了那麼多,就牽起她的手說:「大哥哥帶妳去上課好不好?」她看著我,點了點頭。
 
 
之後的每天,我們都在同一個路口相遇,我總是牽著她的手,和她說話。她話不多,總是安靜的在我身旁,通常我問她話,沒有兩、三次她是不會回答的。她看起來永遠像隻受驚嚇的小鳥。就這樣過了半個月。這天,她沒來。我猜想她大概生病了。
 
 
但過了兩天,都不見她的人影,我有些擔心,卻又不知她的家住哪只好到她的學校找她的老師。老師見了我,先是有點吃驚,待我交代完我和她的關係後,老師紅著眼眶說:「她走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於是再問:「轉學嗎?」老師搖搖頭,並忍著淚水告訴我,她從小就是個受虐兒,前天她爸媽對她施虐時,失手將她打死了。聽到這裡,我難過地說不出任何一句話,只覺得自己似乎快站不穩了,努力的回想這到底是不是個夢。待我回過神時,是被她的老師叫住,她手中拿著一幅畫在我面前。
 
 
 
我努力的把畫上的東西傳入我腦中,我看到的是,一個大哥哥,牽著一個小妹妹,小妹妹的手中拿著盒牛奶,而她的右耳上,有一個助聽器,在她們的旁邊是一紙箱的小貓。我用顫抖的手指著那隻耳朵,老師告訴我,那是被她媽媽打聾的。我怎麼都沒想到,在她那烏黑的頭髮下,竟是一隻失聰的耳。接著,老師拉著我的手走到了教室的後門,我看到的是,一紙箱的小貓咪。老師告訴我,這些貓咪都是她撿回來的,她每天都會帶牛奶來給她們喝,還會幫牠們洗澡、清理大小便,。老師抱起了其中一隻說:「這隻是她最喜歡的!」我接過手,看著驚嚇的小貓,縮在我懷中,牠的右耳,只有半隻。我抱著小貓,走出了校門,牠瘦弱的身體,不知有幾天沒喝牛奶了,我走入超商,買了第一盒餵牠的牛奶......<br/>
 
 
 
'''資料來源:'''[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hildren2005/yiyan/photo_3.html 失落的天使]
 
 
====實例分析====
 
 
===陸、嬸婆虐孫案===
 
台中縣一名三歲男童(黎倫池)疑似長期被照顧他的嬸婆(陳金年)虐待,前天被球棒、酒瓶打成重傷,送醫後,小男童宣告不治。檢警調查後發現,(陳金年)可能是因為拿不到小男童母親積欠的四十萬元保母費,才會打小孩出氣,檢方昨天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察官發現:小男童身上有許多新舊傷痕,懷疑他長期受虐,因此社工人員也成為眾矢之的,被質疑太過冷血、漠視小男童權益。今天上午台中縣社會局上午一片低氣壓,社工課長、社會局長都自請處分,社工員也可能被降等;根據了解,這名社工員相當自責難過,社會局已經派員「輔導」,並委由室友安撫照顧。(張文祿報導)
 
 
  三歲黎姓小男童受虐不幸死亡,批判從各方湧來,台中縣社會局一片低氣壓,副局長廖宗侯指出,小男童的媽媽十二月十三號向一一三婦幼專線報案時,因為,沒有留下資料,當時,台中縣市社會局都沒有接到通報一直到二十二號,媽媽再次報案,社會局二十六號接獲通報,立即聯繫男童的嬸婆,因為嬸婆表示帶男孩外出,回來後會主動聯繫,才錯過救援時機,不過,廖宗侯副局長表示,包括案件太多等,都不能成為疏忽的理由。
 
 
  而這名社工員的疏忽成為眾矢之的,心情相當難過自責,社會局擔心她,已經派員予以安撫,同時,也委由室友照顧。至於處分跑不了,社工員將降等,社工課長及社會局長都已經自請處分。
 
'''資料來源:'''[http://news.sina.com.tw/society/bcc/tw/2007-01-15/123012300168.shtm1 中廣新聞網]
 
  
 
==結論==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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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們目前所找到有關受虐兒與貧窮的關係的資料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些結論:施虐者與受虐者大部分都是來自於有問題的家庭,遭受過體罰的小孩與受父母影響下認為暴力是可以抒發壓力,這類的雙親虐待兒童會比一般父母還高。教育本身不具影響力,但在低收入、教育與職業結合,便可能產生受虐兒。我們找了很多資料顯示受虐兒童和家庭貧困有很多相對的關係,但也不全然所有的受虐兒童都會跟貧窮牽扯上關係,有些高經濟收入的家庭也會發生虐兒事件,這可還要最追朔到他的成長背景及人格。
經過我們整理下,發現所謂受虐兒童與貧窮之間的關係。大多數人容易將貧窮與受虐兒劃上等號,實際上,共同擁有的特殊方向,注重個人在跟社會環境下互動所產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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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貧窮跟受虐兒並非是直接的有關聯。在大部分的高經濟收入、知識地位的家庭中依然存在受虐兒的可能只是透過不同的表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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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獻==
 
==参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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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ld abuse 2001 U.S.A. Bryan J Grapes Greenheaven
*呂寶靜,民95,社會工作與台灣社會,巨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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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Zastrow著,張英陣、彭淑華、鄭麗珍譯,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民87,洪葉文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007041800726 知識+關於受虐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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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世紀,民89,191期
*2006/8/19 4:00:56 am[http://www.epochtimes.com/b5/6/8/19/n1426447.htm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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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發展季刊
*2007/05/17 14:55[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7/17/egrg.html 東森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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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學刊,民81
*周震歐,民82,兒童福利,巨流圖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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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享龍,給他抱抱,民95,師友月刊第470期
*[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hildren2005/yiyan/index1.html 失落的天使]
+
*社會教育,民95,二版社會脈動
*楊國樞、葉啟政,民73年,台灣的社會問題,巨流圖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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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志,貧窮兒童的危機與生機,民94,師友月刊第4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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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寶靜,社會工作與台灣社會,民95,巨流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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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震歐,兒童福利,民82,巨流圖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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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篤強,貧窮文化與社會工作,民96,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於 2007年7月8日 (日) 12:09 的最新修訂

貧窮主要能夠分成物質方面與精神方面的貧窮,現代社會工作較偏重於物質面的貧窮。 兒童受虐的發生因素種類很多,壓力是構成受虐兒的一項重要中間產物。 Gil(1970)指出因素,如心理壓力通常是產生兒童虐待的效果,這類的壓力多半來自經濟收入、教育程度、職場競爭...等。 「貧窮」是在個體充滿環境壓力下,衍生出虐待的可能性。(呂寶靜,民95;周震歐,民82)


4

貧民的類型

究竟誰是窮人呢?可分為單親家庭、兒童、老人、人口眾多的家庭、少數民族、教育程度、就業、居住地等類型,但以下僅以與主題有關之三種貧民類型加以闡述說明。(張英陣等,民87;社會工作學刊,1992)

  • 教育程度:教育程度低者越容易陷入貧窮,只有極少數擁有大專學位的人會淪為貧窮,教育程度對兒童虐待的直接作用為—.081(p<0.05),教育程度越低之父母越會虐待其子女。
  • 職業:失業當然跟貧窮息息相關,但就業也不必然能避免陷入貧窮,由教育程度來看對職業只有直接作用(.269,p<0.001),顯示教育程度越高者,較會選擇非工人的職業也就是非勞工階級。因而教育程度低者,職業階級會比較低而容易陷入貧窮。
  • 家庭收入:教育程度本身對家庭收入有很強的直接作用,教育程度越高通常收入也越高。家庭收入對兒童虐待的直接作用為—.100(p<0.01),顯示家庭收入越低之父母,越會虐待其子女。

受虐兒之成因

  • 呂副總統以統計數據指出,施虐對象中,父母佔八一.○六%,施虐的原因以缺乏親子知識為主,這一點非常令人痛心﹔而婚姻失調佔百分之二十%,酗酒及藥物濫用佔一一.六%,貧窮佔一○.九%,失業佔一○.八%。由此可看出不負責任的父母是造成許多受虐兒童的成因。

2005年受虐兒頻君年齡七歲,施虐者以親生父母比率高,約占83%,以婚姻失調、經濟貧困、失業、情緒不穩、重組家庭產生的因素。 鍾享龍(95)師友月刊470期。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八十五年度兒童及少年受虐統計資料

  • 受虐者的家庭型態

圖像:002.jpg

  • 施虐者身分

圖像:004.jpg

  • 施虐者的教育程度

圖像:003.jpg

  • 虐待類型

圖像:005.jpg

大部份受虐兒童都比較年幼。據統計,約九成的受虐兒童年齡在五歲以下 ; 約五成為一歲以下。下列各因素與受虐有關:

  1. 兒童因素:兒童本身如果有生理,精神或行為方面的異常會比正常兒童容易受到虐待。
  2. 家庭因素:父母親成長於暴力傾向的家庭,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失業壓力、親職角色缺位等家庭比較容易發生暴力事件; 但社會地位高及富裕的家庭並非沒有虐待兒童的事件。
  3. 社會因素: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較低、居住的社區環境品質較差、社會孤立、社會支持系統缺乏社會資源等。
  4. 直接誘因 : 暴力事件的發生常有一個導火線,例如兒童哭鬧不停,學校成績不好,大小便控制失常,家庭經濟或父母婚姻關係出現危機等。

兩者之間的的影響因素

一、社會心理模式(social psychologyical model)

側重於施虐者的個人因素、過去成長經驗、社會因素…等產生的壓力說明行為如何形成。

Gells認為透過以下因素:施虐者的精神狀態、人格特質、個性、自我控制力、社經地位、文化...等。 當施虐者與這些因素結合,達至一定的壓力再加上一個導火線,容易提高施虐行為。

Tower認為造成虐待的行為主要是因為施虐者童年不愉快的經驗、個人的人格特質、在一段長時間的壓力下,引發施虐事件。

二、環境壓力模式(enviormental stress model)

重視環境的壓力對施虐者行為影響。 透過社會學角度來分析要素為社會、經濟、人口…等社會因素與受虐兒相關。

Bennie&Schlare、Gil共同接受的因素為施虐者多處於低社經地位。

Gil社會經濟的壓力削減低社經地位施虐者的自我控制能力,伴隨著貧窮所帶來的挫折感,將子女視為發洩的工具。主要是透過環境中的貧窮、低社經地位、教育程度低、工作壓力、失業...等。

Pardeck&Nolden所提出方向,施虐者與受虐者之間缺乏社會支持系統,而導致虐待現象。 圖像:000.jpg

  • 社經地位

低社經地位的勞工階級:在低社經地位的家庭中,到底會有何原因而造成受虐兒呢?

(一)家長成長經驗:父母親成長於暴力傾向的家庭,過去所受過的管教模式。

(二)親職角色缺乏:若為單親、失去雙親的家庭缺乏學習的對象。

(三)居住環境:偏僻暗巷、交通不便的郊外。

(四)生理狀態:行動不便者、突然受傷與意外。

(五)心理狀態:隨著身體狀態的改變,所產生情緒。

(六)直接誘因:暴力事件的發生常有一個導火線。

  • 父母因素

(一)經研究顯示增加父母虐童的可能

(二)兒童成長階段,施暴者曾經被虐的經驗

(三)未婚生子、太早結婚、背負家庭經濟壓力

(四)使用藥物、酗酒習慣

(五)負面自我概念、衝動、具攻擊性人格

(六)婚姻品質不滿、低社經地位、人際關係疏離

(七)自我期許高

國教世紀(89)

  • 施虐家庭指標

1.父母或照顧者長期經商、事業不順利,家庭陷入困境。

2.婚姻失調,以傷害兒童為報復手段。

3.施虐家庭生活孤立、缺乏社交生活、不知如何尋求社會協助。

4.照顧者過於年輕,缺乏保護、訓練子女能力。

三、生態模式(ecological model)

施虐者對於生活壓力有較多負向思考。照顧者與受虐者家庭因素的父母、親子關係、文化傳遞訊息、成長經驗差異...等。 Belsky認為生態的模式兒童虐待的單一因素模式、危險誘因、壓力、社會孤立的互動、社會因素主要由貧窮、失業、居住環境有所相關。圖像:001.jpg

以上三個模式都重視壓力所引發虐待行為的因素。(社區發展季刊 P.263~268)


結論

由我們目前所找到有關受虐兒與貧窮的關係的資料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些結論:施虐者與受虐者大部分都是來自於有問題的家庭,遭受過體罰的小孩與受父母影響下認為暴力是可以抒發壓力,這類的雙親虐待兒童會比一般父母還高。教育本身不具影響力,但在低收入、教育與職業結合,便可能產生受虐兒。我們找了很多資料顯示受虐兒童和家庭貧困有很多相對的關係,但也不全然所有的受虐兒童都會跟貧窮牽扯上關係,有些高經濟收入的家庭也會發生虐兒事件,這可還要最追朔到他的成長背景及人格。

参考文獻

  • child abuse 2001 U.S.A. Bryan J Grapes Greenheaven
  • Charles Zastrow著,張英陣、彭淑華、鄭麗珍譯,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民87,洪葉文化
  • 國教世紀,民89,191期
  • 社區發展季刊
  • 社會工作學刊,民81
  • 鍾享龍,給他抱抱,民95,師友月刊第470期
  • 社會教育,民95,二版社會脈動
  • 曾文志,貧窮兒童的危機與生機,民94,師友月刊第458期
  • 呂寶靜,社會工作與台灣社會,民95,巨流出版
  • 周震歐,兒童福利,民82,巨流圖書公司
  • 王篤強,貧窮文化與社會工作,民96,洪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