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的機構式照護——以慈生仁愛院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CYUT 9529088 (對話 | 貢獻) (→定義) |
CYUT 9529088 (對話 | 貢獻) (→'''機構參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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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入院流程?經由政府機關轉介安置之院生,需透過哪些流程?又如何判斷院生何時可出院?<br> | Q1.入院流程?經由政府機關轉介安置之院生,需透過哪些流程?又如何判斷院生何時可出院?<br> | ||
+ | *來電尋問 | ||
+ | *至機構檢測: | ||
+ | 測驗:包括瞭解家庭背景、院童資料、認知、發展測驗。 | ||
+ | 證明:持有身障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及戶口名簿。 | ||
+ | *至醫院體檢 | ||
+ | 檢查有無法定傳染病,例:愛滋病、肺結核等等。 | ||
+ | *辦入住機構手續: | ||
+ | 準備資料:身障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及戶口名簿、體檢單。 | ||
+ | 入院費用:自費或申請補助、全額補助或部份補助。 | ||
+ | *開安置會議: | ||
+ | 參加人員:院內組長、社工等等,開會討論個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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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Q2.如何安置院生?<br> | <br>Q2.如何安置院生?<br> | ||
<br>Q3.院生的生活作息?<br> | <br>Q3.院生的生活作息?<br> |
於 2007年5月24日 (四) 12:32 的修訂
定義
「殘障」是我國於1980年制訂「殘障福利法」的用語,直到1994年民間版所提之「殘障福利法」的修訂版中,為了避免障礙者原有「殘障」的歧視,則改用「身心障礙」一詞(中華民國殘障聯盟,1994);1997年4月1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新法,則沿用1994年民間版的稱謂,正式冠以「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周月清 著,民89)
機構參訪
訪問機構:彰化慈生仁愛院
受訪對象:
訪問時間:96年
訪問地點:
訪問人:
問題:
Q1.入院流程?經由政府機關轉介安置之院生,需透過哪些流程?又如何判斷院生何時可出院?
- 來電尋問
- 至機構檢測:
測驗:包括瞭解家庭背景、院童資料、認知、發展測驗。 證明:持有身障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及戶口名簿。
- 至醫院體檢
檢查有無法定傳染病,例:愛滋病、肺結核等等。
- 辦入住機構手續:
準備資料:身障手冊或發展遲緩證明及戶口名簿、體檢單。 入院費用:自費或申請補助、全額補助或部份補助。
- 開安置會議:
參加人員:院內組長、社工等等,開會討論個案。
Q2.如何安置院生?
Q3.院生的生活作息?
Q4.院生可進住的評估條件、證明及方式?
Q5.貴院會不定期(或定期)對院生做家訪嗎?多久一次?家訪內容及要點包括哪些?
Q6.院生發生意外時如何處理?
Q7.院生常會發生的問題及解決方法
Q8.身心障礙者申請補助有哪些條件?透過哪些方式?
Q9.照護員需要哪些專業訓練?
Q10.機構和院生就讀之學校之間有互相交流或協助、溝通嗎?
Q11.在協助及處理身心障礙院生問題,讓您感觸最深的地方?或不為人知的困難及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