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少年輔導實務——以中華好家庭關懷協會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8年5月18日 (日) 12:59 由 CYUT9629015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訪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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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庭關懷協會的服務項目有單親家庭、外籍配偶、青少年輔導、少年安置輔導業務、推廣閱讀與說故事團體,而我們報告主題是以青少年輔導為主,好家庭的社工員會到台中觀護所為非行少年輔導。 3 首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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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觀護所簡介

為規劃本土化之獨立戒治所,於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臺灣臺中戒治所,臺灣臺中少年觀護所則與本所合署辦公。

輔導科與社工科服務內容

  • 輔導科
    一、輔導事項
    二、教誨、教育事項
    三、階段性處遇之審查事項
    四、報請停止戒治、延長戒治或免予繼續執行戒治事項
    五、康樂活動及體能訓練事項
    六、集會之指導及分區管理事項
    七、職能評估及技能訓練事項
    八、技能訓練指導及勞動工作分配事項
    九、建教合作及出所後就業輔導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十、其他輔導及職訓事項
  • 社工科
    一、入所指導事項
    二、直接、間接調查事項
    三、家庭及社會關係評估與處理事項
    四、社會資源運用事項
    五、出所後之聯繫事項
    六、其他社會工作事項

多元輔導策略

  • 宗教駐所輔導-結合基督教更生團契臺中區會、天主教曙光會、崇仁文教基金會以及淨化社會文教基金會等宗教團體每日輪流駐所實施宗教輔導,以宗教的堅定信仰提升受戒治人戒毒的決心,出所後若受戒治人有意願,宗教師亦持續以書信、電話或家庭訪視方式進行追蹤輔導,除此之外更以宗教信仰為配房依據,俾利夜間、假日進行各宗教小型活動,如個別輔導、抄寫心經、佛經、禱告、誦告等;駐所宗教師安排每週四小時輪流至各期班上課,每月並依受戒治人之宗教信仰於文康中心實施戒毒輔導集體教誨,每日由不同宗教團體輪值駐所,於日、夜間實施個別輔導,進而協助受戒治人去除對毒品之心理依賴。
  • 特殊處遇戒治課程

(一)氣功
(二)加強「成癮概念」課程
(三)生命教育:講授生命的價值、人生的意義與關懷生命等,使受戒治人學會尊重 生命、尊重自己進而尊重他人。
(四)園藝課程:讓受戒治人藉由園藝實務成果中獲得自信與肯定、培養耐心與責任感,另一方面亦可讓受戒治人學習一技之長。

  • 發揮職能訓練及就業輔導功能

(一)電腦維修班:藉以灌輸學員正確之就業觀念及兼具培養一技之長外,亦加強輔導出所後考取證照的能力。
禮儀誦經基礎班:與勞委會職訓局結合辦理短期技能訓練,其課程內容除教授就業技能外,亦可藉由宗教力量感化受戒治人。
(二)「希望列車」就業輔導講座:由老師講授如何選擇適性之職業、求職技巧、正確的職業價值觀、就業資訊與就業 市場分析等。
(三)就業服務及職訓資訊
(四)愛心廠商蒞所參訪:與臺灣更生保護會臺中分會及職訓局中彰投區就業服務中心共同辦理。

  • 心靈探索成長系列

(一)推動戒菸班
(二)過來人經驗分享
(三)戒毒心得寫作:如調適期之「自傳」、心理輔導期之「人生大事記」、社會適應期之「戒治心得」。
(四)辦理機關內部刊物—心世界
(五)讀書會:藉由書籍、文章、音樂或圖畫、電影、戲劇表演等彼此分享學習心得。
(六)原住民舞蹈學習活動
(七)少林武術班學習活動

  • 強化家庭支持方案

(一)與草屯療養院合作計畫,以醫療結合輔導專業方式,提出更符合受戒治人需求與更完善之處遇計畫。
(二)家屬蒞所參訪暨親職座談:讓受戒治人家屬學習與受戒治人相處之道,進而讓受戒治人重新思考自我與家庭的關係,以重建家庭支持系統。

少年輔導工作

目標

  • 促進行為的改變
  • 增進適應環境的技巧
  • 提升決策的能力
  • 改進人際的關係
  • 發揮少年的潛能

重要性

吳武典教授指出輔導工作之重要性,可以下面三種功能顯示:

  • 發展性功能:青少年時期有強烈的求知慾望及發展的潛能,需要適當的輔導,以順利通過並完成各發展階段。
  • 預防性功能:對於一些行為偏差或有困擾的少年,能及早發現並給予妥善的輔導,解除危機及減輕問題。
  • 治療性功能:給予適當的行為、心理或環境改變治療。

步驟

輔導解決問題的過程,亦稱為助人的過程,以正向為行動及行為的改變,其過程為:

  • 建立助人關係
  • 陳述並澄清問題
  • 決定及探討多種解的可能性
  • 蒐集必要的資料
  • 探討可能的連帶關係和後果
  • 澄清個人所做選擇背後的價值觀
  • 重新檢視目標、不同選擇、風險及結果
  • 決定選擇並訂定執行計畫
  • 試驗
  • 通則化應用新的生活問題上

工作者應有的態度

  • 坦誠
  • 接納
  • 具體
  • 具備工作能力
  • 客觀
  • 同理心

機構式處遇特質

目標

機構式處遇就是監禁式處遇,其目標是處罰犯罪,保護社會安全。 它透遇監禁改變(Transform)少年能夠成為一位有用的公民。 現代監禁式處遇較為人道方式處理,講究囚禁處所的整齊、光、亮、淨-為現代拘禁所口號, 透過教育、宗教輔導、心理輔導者,期待能夠徹底的改變罪犯心性,從根救起。晚近時期又強 調用"社區式處遇",這是種將犯罪者放置在一個沒有圍牆的犯罪矯治環境中,以免除監禁之副 作用。(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5)

特點

  • 男女分界
  • 接受調查及鑑別(在此了解少年身心背景狀況)
  • 教學與輔導(依程度分班)
  • 習藝(依性向讓青少年在內訓練謀生技能,依照成品計算工資,出監所可以領回)
  • 重戒護(預防暴動、脫逃、自殺、鬥毆。若有上述事件發生則收容在"鎮靜室"或"獨居房")

(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6)

利弊

機構式處遇始於一百多年前,以監禁替代了體罰,它希望罪犯可以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期待達 到復健效果。基礎就是以"懲罰"為到像的ㄧ種因果--罪有應得的模式。

  • 優點:使犯罪少年與社會脫離、隔絕,讓他們不再爲社會帶來傷害,維護社會大眾安全。機構式處遇的著眼點為公眾福利。此外監禁是剝奪了少年的自由,但可以滿足社會所需的正義,使犯罪者補償他對社會造成的破壞。
  • 弊病:在美國不少監禁式機構或是訓練學校皆有虐待事件,包含了性及身體的虐待,施暴者為同半或是獄吏,導致少年有想要自殺的念頭。另外還有一些少年是在等待判決應該是要在觀護所,但卻提早被關進監獄裡。
  • 缺點:監禁機構常常被視為一種恐怖的地方,受刑人都瞭解裡面是個嚴厲、沒有人性的組織。監禁機構大致上也都是幽暗、骯髒、腐敗的,會使受刑人自尊受到傷害或損失殆盡。此外,在監禁廠所裡的監獄次文化,常是讓犯罪技巧變本加厲的場所,取多少年被拘禁在此不但沒有變的更好,反而成為更暴力的罪犯。(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7)

訪談大綱

  • 訪問機構:中華好家庭關懷協會
  • 受訪對象:楊社工 (東海社工系畢,資歷3年)
  • 訪問時間:5/2(五)16:00~17:30
  • 訪問人:石怡之、古煒鈺、吳敏嫈

問題

  • 在觀護所內的課程為何?
  • 上課人數多少,誰來上課,老師是否有薪資?
  • 如何補救學業低落?
  • 如何進行大量青少年輔導?是否有用宗教?
  • 如果青少年有不當的行為,該如何懲罰,是否可以體罰?
  • 青少年如輔導配合度低,該如何處理?其輔導人心態為何?
  • 輔導時,青少年若情緒失控,該如何處理?
  • 青少年進行不正當行為(屢犯卻說謊),而不讓輔導員知道,則輔導員該如何處理?
  • 什麼樣的心理測驗適合什麼樣的青少年?有效嗎?
  • 如果青少年在觀護所被欺負,該向誰申訴?有效嗎?
  • 若家長不願出庭報到或被輔導,該以什麼方式來處理?
  • 家長可以多久探望孩子?時間一次多長?
  • 若青少年在觀護所內已成年了,該如何處置?
  • 為什麼觀護所的青少年越來越少?
  • 團康活動的內容?活動目標?成效為何?從此活動可以表達出哪些訊息?
  • 輔導內容為何?
  • 在觀護所內的青少因同儕、家庭、社會、學校因素而造成非行少年的比例數據?
  • 呈上題,針對不同因素造成非行少年所實施的方案為何?有何差異? 成效如何?
  • 呈上題,哪一種比較容易感化?
  • 大概都是犯什麼樣的重大罪刑?
  • 如果待在觀護所內,尚未輔導完成但須轉介至其他安置處該怎麼辦?


回答
課程方面:
課業輔導-國英數(每個禮拜四上一科,下個禮拜再換一科)
讀書會-音樂、文章、閱讀、表演
節慶-生日、重大節日皆有活動

社工員會在每個禮拜四下午帶靜宜大學、東海大學、亞洲大學志工同學們到觀護所帶活動、協助銜接教育,讓他們在遊戲中可以認識彼此,也讓志工們對青少有表面的認知後,觀察他們是否需要更深入的了解。輔導員們是有鐘點費的,但是金額不多,所以全額捐給少年觀護所。
觀護所內的青少年有三十餘名,而上課人數不一定,須由法官來判定是否需要上課,志工可以選擇要幫男生或是女生來上課,不過還是以男女混合上課較好,可以讓他們更加認識異性,對兩性關係有更多的了解。另外他們有固定的課程,是由法務部來規定的。
學業方面,讓青少以學多少算多少為主,因為在所內的青少年流動率大,最主要是看青少年對哪方面有興趣,如果對於技藝想更進一步學習與訓練,可到附近的台中監獄所的技藝班上課,或是到明陽國中上課,也可以到彰化兒童學苑上課,那裡有技術性的課程、有段考、寒暑假。
宗教方面則用佛教、一貫道、天主教、基督教來輔導他們,讓他們有了信仰而改善自己的行為和想法,如果少年還沒有對宗教有所信仰,可自行選擇宗教,社工員表示,吸毒犯十個中有一個戒毒成功可能就是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
當青少年有不當行為時,是不允許體罰,以關在禁閉室或獨居室,在內不能說話、不能打瞌睡、必需抄心經,每隔一段時間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另外還有拔草、掃地...等勞動服務,以視懲戒。
社工員認為在與青少年進行輔導前,就已建立了朋友關係,讓彼此達到互相信賴的效果。假使青少年始終不願回答問題,社工員會選擇尊重他、不逼問他。社工員也告訴他所帶領的志工們要降低期待,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以免失望越大,畢竟與剛開始認識的人,都是會有防備心的。
當輔導青少年時,他的情緒突然失控,要先平復他的心情,讓他自己冷靜一陣子,嚴禁用藥物使他鎮定下來。
社工員與青少年建立了朋友關係,所以在進行輔導時,如發現青少年說謊就會用開玩笑的口吻來揭穿他,讓青少年較有台階下,而如果社工員還與青少年處於不熟階段,則不會直接揭穿他的謊言,怕會傷害到他的自尊心,但假使少年接下來是要做一些不當行為(傷害自己或他人)則要馬上制止。
心理測驗方面則是由法院所派的心測員來進行心理測驗,以檢視此少年是否有心理方面的問題或是價值觀偏差,部分心理疾病可使少年的罪犯減輕。而由社工員所帶的活動中有時也會加入些心理測驗,那些心理測驗也只是平常我們所能得到的資訊而不會有更深入的了解。
當青少年在觀護所內被欺負時,他們可以向觀護所內的主任申訴,但通常青少年會向自己較信賴的人來傾訴,像是導師或是任教的教師,也或者是帶活動的社工員及志工。
孩子行為偏差也有關係到家庭因素,所以有些罪刑的家長是同時需要被輔導以及出庭偵訊的,但是假使遇到不願出庭或輔導的家長,法院將會先以罰錢方式處理,若還是不願配合,則將以公佈姓名予報章雜誌。
在觀護所內的孩子,其家長若要探視他們,時間是週一至週五皆可,與隔週六日,探視一次時間為20分鐘為限,不過無法直接接觸對方,中間隔著一塊玻璃,用話筒對話。另外在重大節慶時,會開放直接會面的方式讓家長探視孩子。
所內通常都是國小到21歲的青少,因為觀護所是一個在"等判決"的地方,所以待在所內時間就是以法官判決的時間為主,最後他們會因為刑責而轉介到該處所,所以比較不會有成年這個問題。
以往觀護所內的青少年大約有100多名,而現在只剩下約30幾位少年,由報章雜誌媒體公告的訊息,犯罪率似乎有上升趨勢,但事實上並非如此,犯罪率是成打平現象,但為什麼在觀護所內的青少有遞減的現象呢?那是因為少子化以及近年來推廣以"社區式處遇"來對青少年實施行為矯治方向,他們先進行評估使一些罪刑較輕的青少年正常在學校上課,但是晚上就回到安置處統一再進行管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