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少年輔導實務——以中華好家庭關懷協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CYUT9629087 (對話 | 貢獻) |
CYUT9629087 (對話 | 貢獻) |
||
行 60: | 行 60: | ||
==機構式處遇特質== | ==機構式處遇特質== | ||
===目標=== | ===目標=== | ||
− | + | 機構式處遇就是監禁式處遇,其目標是處罰犯罪,保護社會安全。 | |
它透遇監禁改變(Transform)少年能夠成為一位有用的公民。 | 它透遇監禁改變(Transform)少年能夠成為一位有用的公民。 | ||
− | 現代監禁式處遇較為人道方式處理,講究囚禁處所的整齊、光、亮、淨- | + | 現代監禁式處遇較為人道方式處理,講究囚禁處所的整齊、光、亮、淨-為現代拘禁所口號, |
− | + | 透過教育、宗教輔導、心理輔導者,期待能夠徹底的改變罪犯心性,從根救起。晚近時期又強 | |
− | 調用"社區式處遇" | + | 調用"社區式處遇",這是種將犯罪者放置在一個沒有圍牆的犯罪矯治環境中,以免除監禁之副 |
− | + | 作用。(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5) | |
===特點=== | ===特點=== | ||
*男女分界 | *男女分界 | ||
*接受調查及鑑別(在此了解少年身心背景狀況) | *接受調查及鑑別(在此了解少年身心背景狀況) | ||
*教學與輔導(依程度分班) | *教學與輔導(依程度分班) | ||
− | *習藝( | + | *習藝(依性向讓青少年在內訓練謀生技能,依照成品計算工資,出監所可以領回) |
− | *重戒護( | + | *重戒護(預防暴動、脫逃、自殺、鬥毆。若有上述事件發生則收容在"鎮靜室"或"獨居房") |
− | 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6 | + | (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6) |
===利弊=== | ===利弊=== | ||
− | + | 機構式處遇始於一百多年前,以監禁替代了體罰,它希望罪犯可以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期待達 | |
到復健效果。基礎就是以"懲罰"為到像的ㄧ種因果--罪有應得的模式。 | 到復健效果。基礎就是以"懲罰"為到像的ㄧ種因果--罪有應得的模式。 | ||
− | *優點: | + | *優點:使犯罪少年與社會脫離、隔絕,讓他們不再爲社會帶來傷害,維護社會大眾安全。機構式處遇的著眼點為公眾福利。此外監禁是剝奪了少年的自由,但可以滿足社會所需的正義,使犯罪者補償他對社會造成的破壞。 |
− | *弊病: | + | *弊病:在美國不少監禁式機構或是訓練學校皆有虐待事件,包含了性及身體的虐待,施暴者為同半或是獄吏,導致少年有想要自殺的念頭。另外還有一些少年是在等待判決應該是要在觀護所,但卻提早被關進監獄裡。 |
− | *缺點: | + | *缺點:監禁機構常常被視為一種恐怖的地方,受刑人都瞭解裡面是個嚴厲、沒有人性的組織。監禁機構大致上也都是幽暗、骯髒、腐敗的,會使受刑人自尊受到傷害或損失殆盡。此外,在監禁廠所裡的監獄次文化,常是讓犯罪技巧變本加厲的場所,取多少年被拘禁在此不但沒有變的更好,反而成為更暴力的罪犯。(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7) |
==訪談大綱== | ==訪談大綱== | ||
行 129: | 行 129: | ||
[[Image:untitled.jpg]] | [[Image:untitled.jpg]] | ||
− | |||
==參考文獻== | ==參考文獻== | ||
*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趙雍生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 | *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趙雍生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 | ||
*觸法少年輔導實務:晤談室中的沉思、領悟與行動/蘇益志著;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民95] | *觸法少年輔導實務:晤談室中的沉思、領悟與行動/蘇益志著;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民95] | ||
*http://ntd.judicial.gov.tw/big5/index.asp?struID=1&navID=267&contentID=908#4 | *http://ntd.judicial.gov.tw/big5/index.asp?struID=1&navID=267&contentID=908#4 |
於 2008年5月12日 (一) 16:52 的修訂
3 首句呢? 上課有說過簡介如何寫吧! 不要想圖貼貼就好,請文字說明。 把參訪大綱移到最後一段 大網的問題好像與寫的內容沒什麼相關? 你們有用到理論(書本)的東西,很好。但是參考別人的資料時就要有文獻引用,同時,不要變成兩塊不同的東西, 請「拌炒」一下。
目錄
機構簡介
服務項目:
- 單親、外籍、受刑人家庭之外展服務
- 單親、外籍學童課後照顧及暑假生活營
- 中輟及中輟之虞少年輔導與活動辦理
- 婚前教育、親職教育及子職教育辦理
- 好家庭關懷專線諮詢與輔導
- 推廣閱讀與說故事團體
- 兒童及少年安置輔導業務
- 校園團體輔導與宣導
- 入監輔導
非行成因分析
認為導致青少年犯罪原因有如下數端:
- 家庭因素:少年時期之偏差行為往往是兒童時期缺乏適當家庭教養、關愛以及價值觀偏差所致,可能造成少年逃家。
- 同儕關係:在青少年時期最容易受到朋友間的影響,這時青少年的言語、行為、觀念受影響最深。
- 學校因素:在學校犯嚴重過錯,怕家人知道、成績不及格,有負期望、對現實生活不滿,負氣出走。
- 社會因素:現今媒體已成的生活上的重心,不過媒體如果一直報導暴力方面的訊息,則會使許多人去模仿,造成價值觀的偏差。
少年輔導工作
目標
- 促進行為的改變
- 增進適應環境的技巧
- 提升決策的能力
- 改進人際的關係
- 發揮少年的潛能
重要性
吳武典教授指出輔導工作之重要性,可以下面三種功能顯示:
- 發展性功能:青少年時期有強烈的求知慾望及發展的潛能,需要適當的輔導,以順利通過並完成各發展階段。
- 預防性功能:對於一些行為偏差或有困擾的少年,能及早發現並給予妥善的輔導,解除危機及減輕問題。
- 治療性功能:給予適當的行為、心理或環境改變治療。
步驟
輔導解決問題的過程,亦稱為助人的過程,以正向為行動及行為的改變,其過程為:
- 建立助人關係
- 陳述並澄清問題
- 決定及探討多種解的可能性
- 蒐集必要的資料
- 探討可能的連帶關係和後果
- 澄清個人所做選擇背後的價值觀
- 重新檢視目標、不同選擇、風險及結果
- 決定選擇並訂定執行計畫
- 試驗
- 通則化應用新的生活問題上
工作者應有的態度
- 坦誠
- 接納
- 具體
- 具備工作能力
- 客觀
- 同理心
機構式處遇特質
目標
機構式處遇就是監禁式處遇,其目標是處罰犯罪,保護社會安全。 它透遇監禁改變(Transform)少年能夠成為一位有用的公民。 現代監禁式處遇較為人道方式處理,講究囚禁處所的整齊、光、亮、淨-為現代拘禁所口號, 透過教育、宗教輔導、心理輔導者,期待能夠徹底的改變罪犯心性,從根救起。晚近時期又強 調用"社區式處遇",這是種將犯罪者放置在一個沒有圍牆的犯罪矯治環境中,以免除監禁之副 作用。(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5)
特點
- 男女分界
- 接受調查及鑑別(在此了解少年身心背景狀況)
- 教學與輔導(依程度分班)
- 習藝(依性向讓青少年在內訓練謀生技能,依照成品計算工資,出監所可以領回)
- 重戒護(預防暴動、脫逃、自殺、鬥毆。若有上述事件發生則收容在"鎮靜室"或"獨居房")
(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6)
利弊
機構式處遇始於一百多年前,以監禁替代了體罰,它希望罪犯可以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期待達 到復健效果。基礎就是以"懲罰"為到像的ㄧ種因果--罪有應得的模式。
- 優點:使犯罪少年與社會脫離、隔絕,讓他們不再爲社會帶來傷害,維護社會大眾安全。機構式處遇的著眼點為公眾福利。此外監禁是剝奪了少年的自由,但可以滿足社會所需的正義,使犯罪者補償他對社會造成的破壞。
- 弊病:在美國不少監禁式機構或是訓練學校皆有虐待事件,包含了性及身體的虐待,施暴者為同半或是獄吏,導致少年有想要自殺的念頭。另外還有一些少年是在等待判決應該是要在觀護所,但卻提早被關進監獄裡。
- 缺點:監禁機構常常被視為一種恐怖的地方,受刑人都瞭解裡面是個嚴厲、沒有人性的組織。監禁機構大致上也都是幽暗、骯髒、腐敗的,會使受刑人自尊受到傷害或損失殆盡。此外,在監禁廠所裡的監獄次文化,常是讓犯罪技巧變本加厲的場所,取多少年被拘禁在此不但沒有變的更好,反而成為更暴力的罪犯。(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P.357)
訪談大綱
- 訪問機構:中華好家庭關懷協會
- 受訪對象:楊社工 (東海社工系畢,資歷3年)
- 訪問時間:5/2(五)16:00~17:30
- 訪問人:石怡之、古煒鈺、吳敏嫈
問題
- 在觀護所內的課程為何?
- 上課人數多少,誰來上課,老師是否有薪資?
- 如何補救學業低落?
- 如何進行大量青少年輔導?是否有用宗教?
- 如果青少年有不當的行為,該如何懲罰,是否可以體罰?
- 青少年如輔導配合度低,該如何處理?其輔導人心態為何?
- 輔導時,青少年若情緒失控,該如何處理?
- 青少年進行不正當行為(屢犯卻說謊),而不讓輔導員知道,則輔導員該如何處理?
- 什麼樣的心理測驗適合什麼樣的青少年?有效嗎?
- 如果青少年在觀護所被欺負,該向誰申訴?有效嗎?
- 若家長不願出庭報到或被輔導,該以什麼方式來處理?
- 家長可以多久探望孩子?時間一次多長?
- 若青少年在觀護所內已成年了,該如何處置?
- 為什麼觀護所的青少年越來越少?
回答
課程方面:
課業輔導-國英數(每個禮拜四上一科,下個禮拜再換一科)
讀書會-音樂、文章、閱讀、表演
節慶-生日、重大節日皆有活動
社工員會在每個禮拜四下午帶靜宜大學、東海大學、亞洲大學志工同學們到觀護所帶活動、協助銜接教育,讓他們在遊戲中可以認識彼此,也讓志工們對青少有表面的認知後,觀察他們是否需要更深入的了解。他們是有鐘點費的,但是不多,所以全額捐出。
觀護所內的青少年有30餘名,而上課人數不一定,須由法官來判定是否需要上課,志工可以選擇要幫男生或是女生來上課,不過還是以男女混合上課較好,可以讓他們更加認識異性,對於異性有更多的防備,他們有固定得課程,是由法務部來規定的。
學業方面社工員告知我們,讓青少以學多少算多少為主,因為在所內的青少年流動率大,最主要是看青少年對哪方面有興趣,如果對於技藝有興趣,則可到附近的台中監獄所的技藝班上課,或是到明陽國中上課,也可以到彰化兒童學苑上課,那裡有技術性的課程、有段考有寒暑假。
我們用佛教、一貫道、天主教、基督教來輔導他們,使他們有了信仰而改善自己的行為和想法,也因為少年還未對於宗教有所信仰,故用這4種種宗教讓他們選擇,社工員表示,吸毒犯十個中有一個戒毒成功就是因為宗教信仰的關係。
當青少年有不當行為時,是不允許體罰,以關在禁閉室或獨居室,在內不能說話、不能打瞌睡,要一直抄心經,每隔一段時間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另外還有拔草、掃地...等勞動服務,以視懲戒。
社工員認為與青少年輔導時就應該建立朋友關係,讓青少年信賴自己,不過當青少年始終不回答問題,社工員會選擇尊重他、不逼問他。社工員也告訴他所帶領的志工們要降低期待,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以免失望越大,畢竟與剛開始認識的人,人人都是會有防備心的。
當輔導青少年時若他突然情緒失控,要先平復他的心情、讓她自己冷靜一陣子,不可用藥物使他鎮定下來。
因為社工員與青少年建立了朋友關係,所以在進行輔導時,發現青少年說謊就會用開玩笑的口吻來揭穿他,讓青少年也就比較有台階下,那如果社工員與青少年不熟,社工員就不會揭穿他謊言,怕會傷害到她的自尊心,但是假使少年接下來是要做一些不當行為(傷害自己與他人)則要馬上制止。
心理測驗方面則是由法院所派的心測員來進行心理測驗,以檢視此少年是否有心理方面的問題或是價值觀偏差,部分心理疾病可使少年的罪犯減輕。而由社工員所帶的活動有時也會加入些心理測驗,那些心理測驗也只是平常我們所能得到的資訊。
當在觀護所內被欺負時,青少年可以向觀護所內的主任申訴,但通常青少年會像自己較信賴的人來傾訴,像是導師或是任教的教師,也或者是帶活動的社工員及志工。
孩子行為偏差也有關係到家庭因素,所以有些罪型的家長是同時需要被輔導以及出庭偵訊的,但是假使遇到不願出庭或輔導的家長法院將會先以罰錢方式處理,假使還是不願配合將以公告姓名告知大眾。
在觀護所內的孩子,其家長若要探視他們,時間是週一至週五皆可,與隔週六日,探視一次時間為20分鐘為限,不過無法直接接觸對方,中間隔著一塊玻璃,用話筒對話。另外在重大節慶時,會開放直接會面的方式讓家長探視孩子。
所內通常都是國小到21歲的青少,因為觀護所是一個在"等判決"的地方,所以待在所內時間就是以法官判決的時間為主,最後他們會因為刑責而轉介到該處所。所以比較不會有成年這個問題。
以往觀護所內的青少年大約有100多名,而現在只剩下約30幾位少年,由報章雜誌媒體公告的訊息,犯罪率似乎越來越多,但並非如此,是成打平現象,但為什麼在觀護所內的青少有遞減的現象呢?那是因為少子化以及近年來推廣以"社區式處遇"來對青少年實施行為矯治方向,他們先進行評估使一些罪行或許較輕的青少年正常在學校上課,但是晚上就回到安置處統一再進行管束。
少年事件流程表
參考文獻
- 社會變遷下的少年偏差與犯罪/趙雍生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7[民86]
- 觸法少年輔導實務:晤談室中的沉思、領悟與行動/蘇益志著;心理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06[民95]
- http://ntd.judicial.gov.tw/big5/index.asp?struID=1&navID=267&contentID=9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