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案主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13年10月16日 (三) 15:00 由 SCU01116252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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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性案主的定義

  非自願性案主(involuntary client)是由法院傳令或機構為執行功能而主動調查,如少年犯罪、兒童虐待、婚姻暴力等涉入者,
  是被迫來到社會機構接受協助。(林萬億,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