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案主" 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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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性案主的定義'''
 
'''非自願性案主的定義'''
  
   '''非自願性案主(involuntary client)'''是由法院傳令或機構為執行功能而主動調查,如少年犯罪、兒童虐待、婚姻暴力等涉入者,是被迫來到社會機構接受協助''。(林萬億,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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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自願性案主(involuntary client)'''是由法院傳令或機構為執行功能而主動調查,如少年犯罪、兒童虐待、婚姻暴力等涉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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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被迫來到社會機構接受協助''。(林萬億,2012)''

於 2013年10月16日 (三) 15:00 的修訂

非自願性案主的定義

  非自願性案主(involuntary client)是由法院傳令或機構為執行功能而主動調查,如少年犯罪、兒童虐待、婚姻暴力等涉入者,
  是被迫來到社會機構接受協助。(林萬億,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