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關係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13年11月3日 (日) 13:31 由 SCU01116162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目錄
定義
雙重關係(dual relationship),意指諮商師與個案之間除了諮商專業關係之外,還同時或相繼扮演兩個或以上的角色,可能是諮商師扮演了一種以上或是混雜專業與非專業的關係,例如:師生關係、督導關係、上司與下屬、親密關係與性關係等,但其種類不限於上述所列舉的角色,可能還有商業往來或其他關係。
此倫理守則將雙重關係的定義延伸至「承諾將來與案主、或案主親密的人發展另一種關係」也屬雙重關係之一種,並且,如果合理預期此多重關係會危及本身的客觀性、能力等,應避免盡入多重關係中,但在合理預期中不會導致損害、或剝削及傷害風險時,即不是非倫理的(APA, 2002 , 3.05)。 對於雙重關係,當諮商師與個案之間存在有兩種或以上的關係時,可能會對諮商關係造成損害,此關係可能在諮商歷程開始之前或之後發生,但兩者皆不符合專業倫理。
雙重關係分類
親屬關係
友誼關係
社交關係
師生關係
督導關係
行政關係
評鑑關係
親密關係
性關係
資料來源
國立政治大學,康家華著(2008)。取自http://nccuir.lib.nccu.edu.tw/bitstream/140.119/37201/6/201406.pdf
教育WiKi:雙重關係。取自http://content.edu.tw/wiki/index.php/%E9%9B%99%E9%87%8D%E9%97%9C%E4%BF%82
陶祺生Jerome(2010)。取自http://tojerome.blogspot.tw/2010/03/dual-relationshi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