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礙兒童"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障礙兒童的類別與特徵)
(智能障礙兒童)
行 18: 行 18:
 
鑑定「智能不足」係指標準化適應行為量表上評量結果與相同實足年齡正常兒童之常模相對照,任何一份量表之得分,位於百分之25之下,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二個標準差者。
 
鑑定「智能不足」係指標準化適應行為量表上評量結果與相同實足年齡正常兒童之常模相對照,任何一份量表之得分,位於百分之25之下,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二個標準差者。
 
*智能障礙之人格特質:
 
*智能障礙之人格特質:
#缺乏信心:由於生活及學習上長期遭受失敗,障礙兒童對任何事物失敗的期待高於成功的期待,認為自己不能主宰事物對自己缺乏信心
+
#缺乏信心:由於生活及學習上長期遭受失敗,障礙兒童對任何事物失敗的期待高於成功的期待,認為自己不能主宰事物對自己缺乏信心(Bybee&Zigler.1992.Mercer&Smell,1997)
(Bybee&Zigler.1992.Mercer&Smell,1997)
+
 
#處理問題方式較固執,而缺乏臨機應變的能力:障礙兒童的思考方式不會因情境、事件的不同而有所變通。(何華國1995:Dulaney&Ellis.1994)
 
#處理問題方式較固執,而缺乏臨機應變的能力:障礙兒童的思考方式不會因情境、事件的不同而有所變通。(何華國1995:Dulaney&Ellis.1994)
 
#行為較一般兒童更受外在動機所左右:
 
#行為較一般兒童更受外在動機所左右:

於 2006年12月25日 (一) 17:49 的修訂

定義

所謂障礙兒童是指兒童心理上、生理上或行為表現上異於常模或常態,由於他們的身心特質使這些兒童在處理事務的思考與判斷能力方面產生困難,這種妨礙與外界圓滑交互作用執行的就是障礙(清野茂博等,1999,p. 38)。

障礙兒童的成因、篩選、評量、評鑑

成因

在大半數個案中,嬰幼兒缺陷不明,有些可能被歸為出生時,出生前或出生後,由於一種或多種原因所導致。例如:

  • 出生時:由於缺氧使用產鉗使腦部受傷、多胞胎或基因突變、放射線、藥物煙毒、有害的麻醉藥、母體感染、血液之不相溶、胎兒營養不良、接生設備不足、母親的產齡、社經地位、家庭的大小等。(特教園丁雜誌,p230)
  • 出生前:可能源於出生前明顯創傷、嬰兒藥物治療、早產、焦慮或出生時體重過輕。
  • 出生後:可能源於疾病、痼疾、意外、環境毒害、貧困、虐待、家庭失和等。

個體具上述不利條件和日後發展方面之相關,會比他人高。(特教園丁雜誌,p84)

障礙兒童之鑑定

  • 篩選:是執行上首要工作,其目的在於判斷而同是否需要再做更多額外的觀察,對於嬰幼兒而言:旨在判定其是否需要作早期介入,其包含四個領域:

(1)生物學的(2)心理學的(3)家庭成員(4)對發展有影響的環境和社會、文化的變項。

  • 評量:旨在收集必要的資料以應用到特定的介入對象和教學策略,提供有效介入的基本資料。
  • 評鑑:是在比較兒童於介入前後之表現,以及在教學過程中鑑控和追蹤其進步情形。

障礙兒童的類別與特徵

智能障礙兒童

鑑定「智能不足」係指標準化適應行為量表上評量結果與相同實足年齡正常兒童之常模相對照,任何一份量表之得分,位於百分之25之下,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二個標準差者。

  • 智能障礙之人格特質:
  1. 缺乏信心:由於生活及學習上長期遭受失敗,障礙兒童對任何事物失敗的期待高於成功的期待,認為自己不能主宰事物對自己缺乏信心(Bybee&Zigler.1992.Mercer&Smell,1997)
  2. 處理問題方式較固執,而缺乏臨機應變的能力:障礙兒童的思考方式不會因情境、事件的不同而有所變通。(何華國1995:Dulaney&Ellis.1994)
  3. 行為較一般兒童更受外在動機所左右:
  • 學習特質方面:
  1. 注意力缺陷:許多障礙兒童注意力集中的時間較短,不容易集中精神,影響學習成效。
  2. 記憶能力較差:障礙兒童在短期記憶上有缺陷,長期記憶和一般人相似,障礙而不會善用適當的複習策略。
  3. 抽象思考能力較差:一般障礙兒童認知發展無法達到皮亞傑的「形式運思期」。
  4. 學習遷移及類化能力較差:如一般人在應用學得的知能或經驗解決問題的能力;如先會騎腳踏車再學會摩托車是理想的,但障礙兒童則較困難,障礙兒童需用行動現場教導,如使用金錢、穿越馬路等。
  5. 語言發展方面:理解及表達能力差,語言發展遲緩、字彙有限、文法使用常出現錯誤,以致出現人際溝通困難。
  6. 生理與動作發展:身高、體重以及骨骼成熟發展速率皆較同齡正常者慢。
  • 智能障礙類別:

依據個別智力測驗結果分為

  1. 輕度:(智力)在平均數負三個標準差以上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2. 中度:(智力)在平均數負四個標準差以上未達平均數負三個標準差。
  3. 重度:(智力)未達平均數負四個標準差。

障礙兒童的教育安置與教學

結語

依據時代趨勢教育安置:(1)特殊學校 (2)特殊班 (3)普通班 (4)醫院附設之床邊教學 (5)在家自行教育 (6)資源班等,障礙兒童的課程設計並非強調獨特或獨立於幼兒教學課程外之{特殊性}課程,而是設計如何使特殊幼兒學習和一般幼兒的正常性課程,盡量跟上進度,使其縮短差距。(張家紓,p15-10)

親職教育的目的是讓有特殊需求幼兒之家長,對其子女能正確有效的介入,家長間彼此的心理調適,支持家長的處境彼此打氣,互換有關訊息,以了解協助障礙兒童之發展能力順練策略及新資訊等。(張家紓,p16-4)

吾論障礙程度有多重,只要學齡一到,均要入學,如何獲得生活自理能力、溝通的基礎能力、如何減輕自殘、攻擊等異常行為,都是教育特殊兒童的目標,障礙兒童雖有障礙,仍要掌握其往全人的方向成長和發展。對於發展遲緩兒童更應實施早期介入達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早期教育之效用。

參考文獻

  • 特殊教育通論
  • 張嘉紓(2001)。特殊幼兒教育。永大書局。
  • 楊坤堂(民84)。學習障礙兒童。五南書局。
  • 清野茂博着,王昭月譯(1999)。心理出版。
  • 黃志成着(2003)。特殊教育。揚智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