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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服務'''(indirect service of secondary service)又稱為鉅視社會工作,從字面上的意思就知道間接服務不像直接服務一樣直接接觸案主並解決案主的問題。間接服務是以社會行政工作、社會政策與立法、社會運動、社會工作研究等間接的方法協助案主解決他們的問題。 4 上完課,定義可以改一下了吧! ==社會政策== 社會政策是國家政策的一環,是凝聚民眾共識後所產生的。也是為了解決、預防社會問題,運用行政措施並以全民為對象,為人民謀求福利所確立的基本原則(法正,2005)。 ===社會政策範圍=== *社會安全政策:社會救助、社會津貼、社會保險都屬於此類。 *健康照顧政策:包含公共衛生、國民健保。 *福利服務或個人社會服務:針對弱勢族群所提供的服務。 *住宅政策:公共住宅的提供、房屋津貼、房屋管制、都市住宅更新都是此類行的政策。 *教育政策:包括國民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等等。 *就業、勞動市場政策:失業者的協助和訓練、失業給付、就業服務、就業訓練等。 *環境保護政策:就是預防或解決各種環境公害的產生。 ===制定原則=== *保護弱勢 *全面分配 *民眾自主 *公平公正 *個人受益 *具連續性 *即時因應 ===制定過程=== *了解社會問題 *蒐集相關資料 *分析研究事實 *研擬可行方案 *廣徵各界意見 *決定最佳方案 *完成政策制定 ===影響政策發展相關因素=== *情境因素:突發的事件或狀況。 *文化因素:意識型態、大眾支持度等。 *結構因素: # 政治結構:政府組織的架構、成員。 # 經濟結構:產業發展、景氣循環。 # 社會結構:人口的分布、都市化程度。 *環境因素:利用國際的觀點分析國家的狀況。 ==社會立法== 社會立法是國家為解決社會問題,制定社會政策,並透過立法的程序,保護社會中較弱勢的族群與改進人民的福利,所制定的法案。 社會立法有兩個重要的任務分別為消極性的保護與積極性的改進。 *消極性保護:保護社會中的弱勢族群。 *積極性改進:改善人民的生活環境與生活品質。 ===制定原則=== *符合文化原則:制定社會立法應要符合社會規範與社會期待,較能達到立法的目的。 *權威性原則:社會立法有完整的立法程序且是由立法委員審查的,所以具有權威性。 *行政約束原則:也可稱為「依法行政原則」,行政機關在社會立法完成後應受到法令的規範和限制,達到社會立法目標。 *保護被害者原則:被害者在受害後的保障很少被重視,所以執行法律除了給予加害者懲罰外,也要給予被害者保護。 *積極鼓勵和消極處罰並行原則:積極的鼓勵與消極的處罰都可使人民去遵守法律的執行。 *適當生效時間原則:適當的法令生效時間可以掌握關鍵點使法令發揮最大功效。 *普遍適用原則:社會立法大多是特別法,也是針對族群所制定的。社會立法和一般的法律制定相同,都符合法律制定原則。 ===制定方式=== # 立法委員提案 # 上級機關要求 # 民眾連署 # 因應國際趨勢 # 行政部門擬定草案,提請立法院審議 ==社會行政工作== ==社會工作個案研究== 社會工作個案研究就是經由資料蒐集和系統化整理後,求得更進一步的問題並且設法解決問題。個案研究是解釋性質的又可分為探索性的與描述性的類別來進行。(呂民璿,2002) ===構成個案研究的成分=== *研究的問題:針對目標與其存在的問題關係間找尋不完善的地方。 *命題:就是隱含的假設,對尚未知的部分提出合理說法。 *分析單元:就是每個關鍵的具體且細微的地方。 *資料和命題思維關連性:就是注意不合理的真實資料,若資料有不能或不便提出的事時就要重新假設。 *解釋發現的效標:感握關鍵性的基準項目與尺度。 ===個案研究過程=== ===資料蒐集=== *檔案紀錄:提供服務的記錄、組織文件、名單、調查資料等。 *面談訪問:與研究對象或其周遭他人面對面溝通訪問取得資料。 *直接觀察:實地觀察一段時間可用來了解人物、問題背景的方法。 *參與觀察:居住在研究對象的社區並擔任有功能作用或具有決策權力的角色。 ===個案研究設計的類型=== *單一個案全面式設計:用在命題印證、理論或特殊案例。 *單一個案埋藏式設計:除了主要單元外,更包含更多次要單元,次要單元是經過抽樣或叢集技術選取而來的。 *多個個案全面式設計:選擇數個個案,求證可重複印證的個案,並分變出其中相反的個案。藉此修正理論或建構新的知識。 *多個個案埋藏式設計:從多方面進行,不執著在相反或對比的掌喔。 ==社會工作督導== 是專業訓練的一種方法,由機構內較資深的工作者,對機構的新進人員進行一種定期且持續的督導程序。傳授專業知識與技術,增進新進人員的專業技巧,確保對案主的服務品質,也可以利用督導關係的建立,激發社會工作者的動機並符合機構的需求發揮良好的工作效率。 ===社工督導的三種功能=== # 教育性功能 # 行政性功能 # 支持性功能 ==社會運動== ==參考文獻== *法正<民94> 社會工作間接服務,高點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呂民璿<民91> 社會工作個案研究:方法、探討與處遇,台北:洪葉文化。 *陳武雄<民92> 社會立法析論,台北:揚智文化。 *徐正光、宋文里合編<民79> 台灣新興社會運動,台北:巨流文化。 *張秀玉<民92> 早期療育社會工作,台北:楊智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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