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照顧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1月18日 (日) 11:12 由 CYUT9629070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此條目尚有其他的版本,請參考「歷史」之2007/10/14版本 |
長期照顧是對於慢性或永久性的生理、精神障礙,導致無法行駛日常生活功能的個人,所提供的最少三個月時間的專業與非專業的服務,包括醫療、個人及社會服務照顧。〈法正,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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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是對於慢性或永久性的生理、精神障礙,導致無法行駛日常生活功能的個人,所提供的最少三個月時間的專業與非專業的服務,包括醫療、個人及社會服務照顧。〈法正,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