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福利工作"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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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者在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擔任的角色與轉銜任務)
(社會工作者在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擔任的角色與轉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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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以扮演社區支持者與管理者,使社區有正向的對待。
 
**父母可以扮演社區支持者與管理者,使社區有正向的對待。
 
**父母在家庭中是養育者也是照料者,可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與鼓勵,間接使專業完成使命(2005,萬育維)。
 
**父母在家庭中是養育者也是照料者,可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與鼓勵,間接使專業完成使命(2005,萬育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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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使父母參與,專業人員必須要與家長成為夥伴,建立信賴聯盟;專業人員成為夥伴關係有七種機會:在信賴聯盟下溝通、滿足案家的基本需求、評估特殊教育、給予個別化的適性教育、擴展至家中以及社區中學習、參與以及志願投入學校、倡導系統的改善;專業人員在信賴聯盟的八種義務:瞭解自我、瞭解家庭、尊重文化的差異、肯定與建立案家能量、提昇家庭選擇、鼓勵心存最大的期待、練習正向的溝通技巧、保證信任以及尊重。
  
 
==社會工作對身心障礙者福利未來的努力方向==
 
==社會工作對身心障礙者福利未來的努力方向==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萬育維(2005)。'''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萬育維(2005)。'''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

於 2007年5月16日 (三) 13:48 的修訂

身心障礙福利工作的現況

為了維護身心障礙者的生活及個人權益,政府於1980年首次公佈「殘障福利法」,可是卻未能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益,於是在1988年又修訂了殘障福利法,加入了定額顧用、加重福利。以下就是福利工作概況:

  • 從資源管理的概念來看現階段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
    • 資源管理牽涉到三個步驟:開發、連結、維持;四種對象:專業、準專業、半專業及非專業;五點策略:率先啟動、說服、訊息管理、成果分享與散佈。無論是步驟、對象或策略,在對個案進行資源提供以前,都要對現有的資源做分析之外,也要對個案的需求做進一步的評估與考量,只有在供需之間取得契合,才能對服務對象達到最好的幫助。就現實的管理層面來看,資源各自為政及自我本位的保護心態,造成資源間無法流動,舉例來說,在身心障礙者的各生命週期中所需要的社政、醫療、教育、勞工主管機關,執行上都有落差,專業間造成排他或無法整合,而成為彼此的絆腳石(2005,萬育維)。
  • 從供需角度來看理想與現實
    • 經費運用的迷思與僵化:身心障礙福利的預算逐年增加,可是就輔以增加的身心障礙人口數比例來看,每人每年的分配到可使用的經費是逐漸減少。而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是否能在各方面的需求之下,對於經費做有效的分配。
    • 福利服務提供單位、型態不定與品質不齊:依據內政部統計處的資料,至八十八年底為止,全台身心障機構總共有152家,雖在民間團體的努力下逐漸普及,不過可以發現偏遠地區的資源仍然不足,且復健醫療、教養機構、職訓機構的區域落差,東部或偏遠山地鄉更是為明顯。在服務方面,許多機構仍集中在都市地區,服務範圍有限。在品質方面,機構為了承接更多的方案以取得政府補助,不斷改變服務的內容,造成專業性降低。
  • 相關制度上的規畫缺口
    • 福利選擇造成案家的兩難:福利措施原本為了保障與提昇受務群體的福祉,但如果設計不當或與現實有所落差時,對案主來說可能會造成反效果。
    • 專業人力的養成無法與人才培訓教育接合:身心障礙對多重專業的需求是迫切需要的,然而身心障礙福利長久以來在「重少輕老,重教育輕養護」之下,目前並無為重殘教養工作人員設計專業養成之科系,對於無法涵蓋於教育體系內的身心障礙者而言,無非是弱勢中的弱勢。
    • 注重升學,忽略離校之後的生涯規劃輔導:特教的相關法規中,雖然有包括了轉銜的概念,不過仍然以教育、升學為主,並沒有依照生涯發展培養自主與自我負責的能力,不僅是增強與社會脫節,也延長了社會適應的時間。
    • 身心障礙者的就業保障有待強化:依據勞委會職訓局的資料顯示,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身心障者的職訓機構有38個,雖然有能力提供更多的職訓機會,不過面對職種多元化的影響,職務再設計也末受到重視,就業之後的轉換率與對待規範的保障並未有效的追蹤,使得就業品質、工資、工時的合宜堪慮(2005,萬育維)。
  • 無論政策或實務,給予家庭的關注過於狹隘
    • 家庭照顧責任與意願不一:障礙者家人對於現今與未來責任負擔上往往呈現多面向的看法,考量的不僅是個人與障礙者兩方面,最具代表的衡量指標是障礙者是否會對家庭生活帶來干擾,也許家庭化對障礙者是夢寐以求的事,所以安置於機構是現實面的取捨,家庭照顧是空談還是可以實現的夢,也與家庭能力、成長歷史中的家庭成員的關係有關。
    • 家庭責任缺乏長期計劃:長期計劃具有個人性與倫理性議題,對許多家庭成員而言,有著情緒上與社會性上的困難,若未事先規劃,原生家庭與自組家庭對責任的移轉在未預先商量或思考之下,轉銜的困難極有可能出現。
    • 社區化與家庭化政策配套措施的不足:提供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時,家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特別是面對社區化與家庭化政策化之際更是如此,家庭不應是去機構化或者是回歸主流運動的終點,去機構化與回歸主流的精神是要打破正常人與特殊群體的界線,進而延伸出福利社區,達到結合家庭與社區內非正式資源的力量,並提供適當的服務,但如果社會、社區、家庭之間尚未環扣緊密或者心理建設不足之下,福利社區化的實施可能造成變相的照顧責任加諸於案家之上,也可能損害障礙者及家庭的實質利益(2005,萬育維)。

社會工作對身心障者的服務方式

  • 主要有兩種方式與三種服務
    • 提供案主多種機會,讓案主可以發揮自我潛能,改善其社會功能。包括運用各種外界社會資源,幫助案主克服困難、焦慮,運用各種專業技能來建立案主的信心,進而讓案主尋求自立。
    • 針對案主所處之客觀環境,協案主了解社會對案主的觀感,以重新估體格完美的價值性,並從人際關係的改善發展案主面對問題的解決能力(民72,徐震、林萬億)。
    • 一貫性的服務,提供連續性的服務方針,如教養機構、重建機構、復建醫學中心、職訓中心、特殊教育學校、庇護工廠。使身心障礙者在每個階段都能獲得照顧。
    • 適應性的服務,提供身心障礙者與其家庭在某一時期能夠適應各種易變的疾病與殘障模式的服務,以適應工作技術的發展與社會結構的變化。
    • 特殊性的服務,基於每個身心障礙者的內在與外在因素,醫療復健機構、職訓機構、殘障福利協會等應設計不同的特殊服務,如不同類別的身心障礙職業復健工作(民72,徐震、林萬億)。

社會工作者在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擔任的角色與轉銜任務

  • 社會工作對於身心障礙者的轉銜計劃仍在起步階段,多年來內政部的身心障礙經費配置倒是以生活補助、輔助器具補助和教養養護補助為主,而將職業訓練交給勞委會與職訓局,因為這種型態的劃分,社工對於身心障礙朋友從學校至社區或職場上的許多協助則顯得不足。
  • 基於對身心障礙朋友整體性的需求及生涯的發展考量來看,轉銜計劃的設計和執行是需要受到社工界重視的。「轉銜」一詞指的是不同教育環境的銜接,例如,從學齡前到學齡後、國中、高中階段;後來適用的範圍也拓展到了職業上的轉銜(vocational transition)。轉銜特別強調從學校到社區或身心障礙的學生到青年,因為這個階段的改變最大,準備(離校)也最多,對個人的影響也最為深遠(2005,萬育維)。
  •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在學前大班、國小六年級、國高中的三年級時,應於其IEP提供轉銜服務,換言之,現階段的轉銜計畫設計的要求,是在教育階段中的最高級制定與實行,但是轉銜的本質是要在每個學生的生涯發展中持續而非間斷、連貫而非片面,並非在面臨階段跨越時或離校時設計與執行(2005,萬育維)。
  • 相對於教育環境間的轉銜,由學校到社區就業的轉銜面臨的挑戰也最大,因為在此階段的身心障礙者,因為年齡、生命週期發展、社會期待都與社會環境的關係愈來愈密切,對生涯發展的定位也愈趨明顯,所以,在設計轉銜計劃時,除了教育單位之外,也要與社會上的相關機構與單位,做緊密的聯結,也因為這樣,跨專業轉銜模式(Tranmsdisciplinary Transition Model)的推動也就有迫切需要了,所以,針對身心障礙朋友的整體需求,只有透過跨專業合作,才有辦法達到。
  • Tranmsdisciplinary Transition Model意指透過多重專業的整合提供轉銜服務,而這個模式則是由多專業(multidisciplinary)模式演變而來的。TTM模式包括五個階段,分別為評估、計劃、訓練、安置與追蹤,這五個階段並非是獨立進行的,而是在不同的專業在不同的階段負責扮演不同的角色,並發揮不同的功能,其重點就是強調與個人的生涯發展做聯結,期望透過這樣的服務,使其離校之後適應社會(2005,萬育維)。
  • 提供轉銜服務時,必須與生涯發展同時並行,而且是需要長期性,並以職業取向為主軸,以職業訓練為依據,更進一步的延伸,轉銜計劃最後必需要能達到充權身心障礙者的目標。也因為生涯發展的多元需求,因此跨專業的共同投入,也是必要的做法。
  • 在執行轉銜計劃的同時,要有不同專業人士共同努力,包括教育、心理衛生、社會服務、職業復健等,在家庭方面,特別是父母與身心障礙者自已都是轉銜計劃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計劃的相關服務機構包括:教育機關提供學齡前的、學齡的早期療育或特殊教育,在大學裡設置資源教室提供多元服務,如身心障礙學生個人性、社會性、生涯上的諮詢;在職業服務機構方面,提供如職能評估、諮詢、輔具服務、訓練、媒合、安置、追蹤等;在社會行政上,提供了經濟評估與補助、政策制定等;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提供障礙者每年生活計劃的撰寫與修正,並扮演倡導辯護等角色(2005,萬育維)。
  • 在轉銜計劃的過程中,案主本身的參與也是扮演重要的地位,除了專業人員提供的職業訓與支持,使身心障礙者能夠順利就業之外,也要鼓勵身心障礙者積極參與轉銜計劃,特別是需要決策方面的問題,其次父母的參與也是十分重要的,理由包括:
    • 父母比其他專業人士更瞭解子女。
    • 父母可以提供額外的時間持續給予身心障礙子女訓練。
    • 父母扮演了系統的倡導者,可促使專業的改變。
    • 父母扮演了模範與教師的角色,可教導子女正向的學習,以利勝任工作。
    • 父母可以扮演社區支持者與管理者,使社區有正向的對待。
    • 父母在家庭中是養育者也是照料者,可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支持與鼓勵,間接使專業完成使命(2005,萬育維)。
  • 為促使父母參與,專業人員必須要與家長成為夥伴,建立信賴聯盟;專業人員成為夥伴關係有七種機會:在信賴聯盟下溝通、滿足案家的基本需求、評估特殊教育、給予個別化的適性教育、擴展至家中以及社區中學習、參與以及志願投入學校、倡導系統的改善;專業人員在信賴聯盟的八種義務:瞭解自我、瞭解家庭、尊重文化的差異、肯定與建立案家能量、提昇家庭選擇、鼓勵心存最大的期待、練習正向的溝通技巧、保證信任以及尊重。

社會工作對身心障礙者福利未來的努力方向

參考文獻

  • 萬育維(2005)。社會工作概論-理論與實務,台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