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化研究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6年11月24日 (五) 17:04 由 Three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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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化研究(gualitative research)是一個涵蓋不同研究方法的名詞。實際上,質化研究應該是指一些方法,其中某些方法彼此的相容性比較高(Denzin&Lincoln,1994;Riessman,1994)。這些方法包括:民族誌(ethno-graphy)、紮根理論(grounded theory)、敘事分析(nar-rative analysis)、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現象學(phenomenology)、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及其他等(Deborah K.,2000:2)。

質化研究也常用質化方法(qualitative method)一詞,偶而也用自然的研究(naturalistic inquiry)一詞取代之,基本的質化研究策略─它是能涵蓋大多數質化方法的共同標誌。 質化方法一詞不只是資料的蒐集和分析的程序,不同程度上,質化方法有不同典範的基本預涉及學派,使其別於自然及社會科學的量化研究(Deborah K.,2000)。

質化方法的起源和背景

「質化研究」派典之理論分析

質化與量化研究

事實上,對於質化和量化研究的區分一直是模糊不清的。但是兩者在研究目的、問題、方法等方面都是不同的見解,由於二分法的趨勢導致兩種方法產生對立的誤導─「廣而不深」相對於「深而不廣」(張英陣,民91)。

在傳統上,量化研究是運用數字資料,而質化研究則是用非數字的文本(textual)資料。在撰寫研究發現,因為量化資料是無法轉成真實的質化資料,故具有量化無法辦到的某種選擇性和彈性,造成很多研究者會將質化資料轉成數字資料。(張英陣,民91)

質化與量化研究派典之理論

兩派可以說是很相似,也可以說是相反的,由於兩派根據不同的哲學假設與理論系統,因而產生不同的見解。由此分析可知,要將質化研究派典理論做「定位」,則要先回顧兩派爭執的歷史,以了解相異的關鍵所在。進而將兩派作對照,顯示質化研究派典的意義和價值(高敬文,民91)。

質與量研究派典爭執大致可以分為三個時期:

  • 攻詰(disdain)期:這個階段是屬於互相批評的時期,兩派ㄧ面攻擊對方一面維護好本身形象,產生一種很微妙的攻防戰。質化研究者將重點放在量化研究實用以及理論方面嚴重的缺失和反省,也積極陳述本身功能和理論基礎取向,以爭取到「合法的」地位。而量化研究者想辦法去修正本身傳統研究觀念,另ㄧ方面對質化研究在理論和實施提出抨擊和批判。從孔恩的觀點來看,這是「派典轉移」時ㄧ種很正常的現象(高敬文,民91)。

孔恩派典論指出,科學家常會有維護原有派典的傾向,如果遇到異常的現象時,他們常修正原有枝節派典然後加以消化。任何傳統都有自我防衛的意識,如果詳加考察「某個傳統的異常現象、批判,以及防衛的方式,則我們可以評估它的活力」(Garrison&Macmillan,1984:259;高敬文,民91)。

  • 低盪(detente)期:經過初期互相攻詰時期,兩派意識到彼此都有完整的研究體系和堅固的傳統理論。某些學者則不再堅持原有的對抗立場,採取握手言和、和平共處的階段。另ㄧ方面,兩派都積極應用屬於自己學派的方法,加以修正改良,嘗試將同一種研究,並用兩種取向。這種綜合的效果,不但有另ㄧ種新的突破,兩派的研究方法結合還可以互相校正(高敬文,民91)。
  • 辯論或對話(dialectic or conversation)期:這個時期研究者的看法,與第二階段融合、共存的想法相異的地方是,他們認為合作固然很好,但是不要忽略兩派不同的性質和特點。所以便產生一些批評的研究者,例如:布瑞曼批評那些希望融合兩派的方法,是「混淆了方法論和技術問題」(Bryman,1984:75),雷斯特也指出,質和量研究的差異,是「哲學的、意識形態的,和方法論的差異」(Rist,1977:43)。因此,對話前必須先考量兩派理論背景的差異,在從各方獨立上,衍伸出能互相溝通的共同語言(common language)。也就是,希望提升派典爭執成為一般方法論去討論,建構一個包刮多元取向的新研究派典(高敬文,民91)。

質化與量化研究派典的對照

研究者的角色

研究設計

研究理論

參考文獻

張英陣 校閱(民89)質化研究與社會工作。台北市:洪葉文化出版社。

高敬文(民91)質化研究方法論。台北市:師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