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行為理論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月10日 (三) 02:52 由 CYUT9529102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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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知行為理論是由行為主義演進而成的,包括了有三項的特徵:1.解決問題與產生改變2.重視科學方法3.監視和控制行為的認知歷程.

認知行為學派

認知行為學派(Cognitive-behavioral Theories)與行為學派所重視的改變行為有所不同,認知行為理論或是治療模式所採用的觀念和技術是採用於行為主義、社會學習理論、行動治療(Action Therapy)、社會功能學派、任務中心治療法和一些根據認知模式的治療法,譬如說:理性情緒治療法(RET),而認知行為學派所注重的是一併改變思想和感受.

認知行為治療理論基礎

情緒、行為與認知

動機:心理學研究的是行為和心理歷程,包括個體外顯或內隱各種活動,而動機是促成個體從事活動的內在原因.例如生理心理上需求的匱乏、遺傳所決定的天生本能行為、外在的刺激而引起動機. 刺激:刺激會讓人產生反應和情緒,接著可能就產生了行為.

情緒障礙的認知模式

當個體有某種需求存在,心理上就呈現緊張而失去均衡的狀態,並由此緊張使個體產生驅力,此驅力再使個體引發行為動機,促進個體活動,以滿足其需求(林正文,2001).Beck認為情緒障礙的認知模式包含兩個層次: (1)淺層的負性自動想法:人會依據生活經驗,建立個人認知建構基礎,而使人傾向於選擇和思考模式一致的信息. (2)深層的功能失調性假設或基模:人的建構假設中,有些是極端消極的,因而表現出功能失調性態度.

認知行為治療

Aaron Beck的認知治療法

Donald Meichenbaum的認知行為治療法

參考文獻

林正文(民90)。認知行為治療-用歷史故事詮釋的一項嘗試。台北:五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