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社區照顧之發展歷史"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行 1: 行 1:
{|style="width:30%;height:40px" border=0 align=right
 
|bgcolor=#6495ED|<font color = black>'''缺'''<br/>'''失'''<br/>'''通告'''<br/>
 
|style="background:#E0FFFF;color:black"|同學,已經是第十週囉,要注意一下您的進度吶~~<font color=red>注意</font>,請於三日內自行移除此通當,並於七日內進行改善,否則將影響您的分數。
 
|}
 
 
==前言==
 
==前言==
 
英國社區照顧的起源可溯至1601年伊莉莎白女王的濟貧法(Poor Law),此法強調親屬責任、教區救助與政府補助的原則,對低收入戶的照顧,依其工作能力與需要分為院內救助與院外救助兩種,此法嚴格的限制低收入戶遷徙行為,並且將服務侷限在社區之內,此舉也建立了英國往後三百年的濟貧基本模式
 
英國社區照顧的起源可溯至1601年伊莉莎白女王的濟貧法(Poor Law),此法強調親屬責任、教區救助與政府補助的原則,對低收入戶的照顧,依其工作能力與需要分為院內救助與院外救助兩種,此法嚴格的限制低收入戶遷徙行為,並且將服務侷限在社區之內,此舉也建立了英國往後三百年的濟貧基本模式
行 13: 行 9: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
*黃源協 (2000)。'''社區照顧-台灣與英國經驗的簡視'''。台北:楊智
 +
*周月清 (2000)。'''英國社區照顧:源起與爭議'''。台北:五南
 +
*賴雨陽 (2002)。'''社區工作與社會福利社區化'''。台北:洪葉

於 2006年11月25日 (六) 03:53 的修訂

前言

英國社區照顧的起源可溯至1601年伊莉莎白女王的濟貧法(Poor Law),此法強調親屬責任、教區救助與政府補助的原則,對低收入戶的照顧,依其工作能力與需要分為院內救助與院外救助兩種,此法嚴格的限制低收入戶遷徙行為,並且將服務侷限在社區之內,此舉也建立了英國往後三百年的濟貧基本模式

一、1960年代以前-社區照顧醞釀期

二、1960年代-社區照顧草創期

三、1970年代-社區照顧發展初期-機構教養院的替代期

四、1979年至1980年代中期-社區照顧發展黑暗期-變相的社區照顧

五、1987年至1990年代-社區照顧改革期-表裡不一致的社區照顧

參考文獻

  • 黃源協 (2000)。社區照顧-台灣與英國經驗的簡視。台北:楊智
  • 周月清 (2000)。英國社區照顧:源起與爭議。台北:五南
  • 賴雨陽 (2002)。社區工作與社會福利社區化。台北:洪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