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中途之家——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為例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8年5月22日 (四) 16:13 由 CYUT9629019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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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之家是提供案主緊急、短期安置,也就是以危機處理為優先,使案主能夠得到妥善的照顧,進一步以維持正常生活為目標,最後回歸家庭、社區,反之,則尋求資源做長期安置。


4 上課有說過簡介如何寫。
不要把訪問對象的話就這樣打出來,請組織成為有目的性的小條目。
你到底想要介紹些什麼?

理念起源

弘道在從事居家服務的過程中,發現許多獨居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因為現今健保制度的緣故,致使住院時間縮短,回家後亦無法自己照顧自己,而且身上的病痛也未痊癒,所以出院回家,反而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解決的方法不是沒有,但如果將其送至安養機構,其中也會有無法負擔的人,也會有無法符合政府補助條件的人,所以如何幫助他們,是中途最初的理念起點。基於這些因素,弘道便延生出一種新的想法,就是,假如有個地方,能夠以“成本價”來幫助這些長輩,該有多好?

中途所提供的是緊急的短期的安置服務,以「危機處理」為優先,並以案主能獲得照顧並維持正常生活作為主要目標。假如案主的能力,可讓其回到社區自己生活的話,就會回到社區;反之,則是考慮尋求資源做長期安置。在案主進住中途這段期間,會幫忙尋找部分社會資源來補強其不足,而外在資源就是協助他就醫及做復健。

服務內容

主要來源,大多是醫院、縣市政府、其他社福單位所轉介而來的,其為經濟狀況不佳,無法定傳染病及精神病,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 因各種因素,如:天災、人為惡意遺棄、虐待、忽略等,需要緊急安置者。
  • 走失且流浪街頭,找不到回家的路的人。
  • 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起居之獨居者,因規定或經濟能力,短期內無法進住公、私立之安養院者。

通常會送至中途的案主以非自願居多,通常會被送至中途都是不得已的,但在其中也有開心的案主,因為終於有地方安置了,大多為失依的或是無親屬的,因故被送至醫院後,就一直住在醫院裡,但在現在礙於健保的限制,不可能就這樣讓他一直住下去,所以就會希望能夠有個安置的地方,以案主本身來講並不一定是自願的。

服務項目

  • 完整醫療團隊所提供之醫療及生活照顧服務。
  • 採個案管理模式,由社工員與案主及其家屬,共同訂定進住、轉介、返家等各項計畫。
  • 配合志工與照顧服務員,安排各項休閒活動,並適時給其適切的關懷。
  • 提供案主與家屬所需之長期照護相關的福利資源諮詢。

接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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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面向

  • 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 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分為內在以及外在。內在:即案主的家庭或是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讓案主能夠維持正常生活者,通常就不收案。外在:外在支持系統,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案主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收費問題

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臨時性、緊急性安置為準。於案主進住期間,社工員會依其所需,轉介至合適的安養照護機構或安排案主回家。來來去去的狀況並不多,大多為案主找不到地方可以安置,所以有案主住超過半年的情形,案主匯出去,都是已尋找到資源的。

期限會決定三個月,是因為三個月差不多為政府有補助的期間,其中當然有一些比較棘手的狀況,那時弘道會依狀況來做調整,也有一些家屬會部份自費,費用會依家屬的經濟狀況,來決定分別要負擔多少。

社工員角色及志工招募訓練

在擬定服務計畫的時候,會詢問老人醫院中的專業人員,醫師、復健師、社工的意見以及看法。並就各自的領域、專長和時間來分派服務的項目和內容。主要請院方及機構協助的有:案主在機構所住其間的身心狀況、相關福利申請…等追蹤。

照顧老人的物資消耗量相當大,基本上,物資消耗是由合作機構來做處理,基金會主要是以現金補助為主。而且,因為款項得來不易,所以合作的機構也都以成本價來安置,這樣有公益理念,能認同中途之家的機構也是中途之家的資源其中一環。

另外,安置機構所收的費用也依縣市政府委託辦理老人福利機構之標準,每人收取以日計費八百元,以月計費為新台幣一萬仈仟六佰元整。額外的部分費用,像是醫療復健,藥物以及健保自負額,另外計算。若進住者為無力負擔費用者,弘道會評估其狀況,給於補助或是申請急難救助。進住時,需攜帶其病歷簡要、健保卡、戶口名簿影本以及印章。


與老人醫院合作的社工關係

因為這是一個全新的名詞,所以在與政府做經費申請時,法律上並無相關條例,所以主要是以募款的方式來支應相關費用,另外,在最初時,一位與弘道有淵源的重要人士,幫忙弘道錄製一張音樂CD,利用販賣所得,來幫助住在中途的人們。

現在的資金來源,因為與台中地檢署合作,增加了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的補助、也和大愛護理之家合作。有新增的經費來源和安置機構,能幫助擴展服務之範圍。

訪談大綱

因為弘道的服務項目相當多,所以透過整合服務資源和人力,讓中途的服務對象得到更多的照顧。

  • 志工服務:安置期間或者案主回到社區初期,弘道透過志工關懷訪視方式,減少案主對人的疏離感,避免因角色喪失或功能衰退導致過度徹退、自尊低落及無價值感的負面想法。
  • 居家服務:案主回到社區初期,提供照顧服務。透過服務,減少疾病與殘障方面對案主生活造成的負面影響,並提供案主所需的社會資源,以協助案主維持獨立自主的生活,使案主能重新適應社會生活。

在中途之家中,並沒有專任志工,目前多由弘道受過訓練的志工來提供服務。


結語

弘道曾經和新竹的一家機構合作過,因為當時弘道在新竹有志工服務,有收了中途的新案,於是在新竹就近找到了合作機構,但因為後來新竹志工解散,所以也就沒有再收新案。所以中途的服務範圍目前還是以台中地區為主。

現在,正在規劃,希望可以增加南北兩地的服務,而且也在北南找到可以合作的機構,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可以再擴展,服務更多有需要的人。


資料來源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http://www.hondao.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