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中途之家——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中途之家的社工員角色與功能及志工招募訓練)
(評估)
行 36: 行 36:
 
===評估===
 
===評估===
 
服務對象多由各醫院或是縣市政府、其他社福單位轉介而來。原則上,還是由社工員評估建議,評估的面向為:
 
服務對象多由各醫院或是縣市政府、其他社福單位轉介而來。原則上,還是由社工員評估建議,評估的面向為:
1.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
 
2.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
+
'''1.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內在)家庭、家屬、親友…等外在支持系統,如家中或者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而得以維持正常生活者,通常就不收案。
+
 
(外在)慈善單位、政府…等,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
'''2.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
 +
 
 +
*內在→家庭、家屬、親友…等外在支持系統,如家中或者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而得以維持正常生活者,通常就不收案。
 +
 
 +
*外在→慈善單位、政府…等,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安置===
 
===安置===

於 2008年5月23日 (五) 10:25 的修訂

中途之家收容因意外或疾病自醫院出院後仍需復健照顧,但無人可照顧者、無家可歸、走失、遭遺棄者等,提供案主緊急、短期安置或需暫時寄託之失能者,經社工評估後,安排合適機構使案主能夠得到妥善的照顧,以維持正常生活為目標,協助短期安置最後回歸家庭、社區,或尋求其他適合資源做長期安置。

4 上課有說過簡介如何寫。
不要把訪問對象的話就這樣打出來,請組織成為有目的性的小條目。
你到底想要介紹些什麼?

理念起源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在從事居家服務的過程中,發現許多獨居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因為現今健保制度的改制緣故,使住院時間縮短,回家後亦無法自己照顧自己,而且身上的病痛也未痊癒,所以出院回家,反而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而解決的方法不是沒有,如:送至安養機構、申請政府補助等...但如果將其送至安養機構,會有部分案主在經濟上無法負擔,也會有案主無法符合政府補助條件的問題,所以如何幫助案主,是中途最初的理念起點。基於種種因素,弘道便產生出一種新的想法:假如有個地方,能夠以“成本價”來幫助這些長輩,該有多好? 而是由當時弘道的執行長郭東曜先生提出,和弘光科大附設老人醫院院長討論合作之後,於89年3月份成立。

服務內容

對象

經濟狀況不佳,無法定傳染病及精神病,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 因各種因素,如:天災、人為惡意遺棄、虐待、忽略等,需要緊急安置者。
  • 走失且流浪街頭,暫時找不到回家的路者。
  • 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起居之獨居者,因依規定或經濟能力,短期內無法進住公、私立之安養院者。
  • 法院判決本會為法定監護人之個案。

項目

完整醫療團隊所提供之醫療及生活照顧服務。

  • 採個案管理模式,由社工員與案主及其家屬,共同訂定進住、轉介、返家等各項計畫。
  • 配合志工與照顧服務員,安排各項休閒活動,並適時給其適切的關懷。
  • 提供案主與家屬所需之長期照護相關的福利資源諮詢。

接案流程

1787610212.jpg

接案

評估

服務對象多由各醫院或是縣市政府、其他社福單位轉介而來。原則上,還是由社工員評估建議,評估的面向為:

1.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2.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

  • 內在→家庭、家屬、親友…等外在支持系統,如家中或者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而得以維持正常生活者,通常就不收案。
  • 外在→慈善單位、政府…等,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安置

中途之家提供的是緊急的短期安置服務,也就是處遇計畫以「危機處理」為優先,案主得以持續獲得照顧而維持正常生活為主要目標,進住時間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因為通常申請政府補助三個月內會有結果,於案主進住期間,社工員會依其所需,轉介至合適的安養照護機構或安排案主回家。

通常,被送至中途之家的案主部分是非自願的,會進到中途可能是家庭失能或是沒有家庭,身體機能無法自理,經濟狀況亦無法負擔一般安養機構的費用,所以會被送至中途,但也是有的案主是很開心的,因為終於有地方可以安置了,很多案主是無親屬的或失依的,被送至醫院後,就一直住在醫院裡,現在礙於健保的限制,無法一直住下去,所以就會希望能夠有個安置的地方。

資源

基本上物資消耗是由合作機構處理,基金會主要以現金補助為主。之前都是對外募款,專門指定捐款項目,近幾年才增加緩起訴處分金的挹注。因為款項得來不易,所以合作的機構都以成本價來安置,這樣有公益理念,能認同中途之家的機構也是資源的一環。

志工服務:於案主機構安置期間或者案主回到社區初期,透過志工關懷訪視方式,減少案主對人的疏離感,避免因角色喪失或功能衰退導致過度徹退、自尊低落及無價值感。 居家服務:當案主回到社區初期,提供照顧服務。透過服務的介入,減少疾病與殘障方面對於案主生活造成的負面影響,並且提供案主所需的社會資源,以協助案主維持獨立自主的生活,使案主能重新適應社會生活。

最終安置

收費問題

以現在的安養或是養護中心來說,標準有很多,每個機構的費用都不一,所要接觸的長輩及需要照顧的程度都不同,像有些能夠自己行動,但有部份是需要插管的,所以收費方式本來就會有落差。中途之家的收費,是以政府公佈最低的價錢來安置案主,就是希望機構能夠以成本價,幫助我們收容這些需要幫助的案主們。

依縣市政府委託辦理老人福利機構之標準,每人收取以日計費八百元,以月計費為新台幣一萬仈仟六佰元整。

  • 額外的部分費用,像是醫療復健,藥物以及健保自負額,另外計算。
  • 若進住者為無力負擔費用者,本會會評估其狀況,給於補助或是申請急難救助。
  • 進住時,需攜帶其病歷簡要、健保卡、戶口名簿影本以及印章。

中途之家的社工員角色與功能及志工招募訓練

1.評估:了解申請個案之身心家社等面向之狀況,以解決是否收案

2.轉介:協助案主尋找合適之機構做長期安置。

3.擬定服務計畫:擬定服務計畫,再與醫院、公部門或相關單位分工,提升案主的內外在功能。

4.資源連結:尋求相關資源,像政府補助等...

5.民眾、家屬倡議:向民眾倡導,不以善惡論來看中途之對象。而是以需求來看,需不需要幫助。與家屬、親友溝通,請其拋開既有的成見、或是請家屬協調,共同協助中途對象以期能穩定生活。

中途之家並沒有專門照顧老人的專任志工,目前多由本會志工提供服務!

機構訪談及大綱

訪問時間︰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下午2:00至3:00

訪問地點︰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中部服務處

受訪者︰劉培菁主任、王政杰社工員、黃智忠社工員

訪問者︰陳尼康,林知嫻,黃毓鈴

  • 請問,這個方案理念,當初是由哪方面提議的?
  • 案主抗拒時,會如何處理?
  • 當進住時間滿三個月後,會如何安置案主?
  • 假如案主的情況依舊,會用哪些方法?
  • 收費問題。
  • 假如案主數度進出,那處理方式是否會相同?還是?
  • 弘道中途之家之服務對象由哪些管道取得?如何評估這些社會邊緣戶,有哪些確切的條件或限制?
  • 中途之家提供緊急的短期服務,如何在安置期間去照顧到服務對象的身心需求及其長遠的轉介或案置之計畫,畢竟服務對象無法長期待在中途之家?
  • 照顧老人物資消耗量相當大,弘道中途之家除與大愛護理之家合作外,如何去籌措資源?有哪些管道?
  • 弘道有許多服務項目,是否有整合過機構內的服務資源和人力,透過整合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對象得到更多的照顧?
  • 去機構化,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對象融入社區中,弘道中途之家是如何幫助服務對象接觸社去、生活在社區?
  • 社工在中途之家的角色與功能?
  • 中途之家的志工招募與訓練。
  • 倫理議題。
  • 與老人醫院社工之間的合作關係如何?
  • 關於中途之家這個方案,從提案至實施這中間的歷程。

結語

資料來源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http://www.hondao.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