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中途之家——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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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臨時性、緊急性安置為準。於案主進住期間,社工員會依其所需,轉介至合適的安養照護機構或安排案主回家。來來去去的狀況並不多,大多為案主找不到地方可以安置,所以有案主住超過半年的情形,案主匯出去,都是已尋找到資源的。
 
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臨時性、緊急性安置為準。於案主進住期間,社工員會依其所需,轉介至合適的安養照護機構或安排案主回家。來來去去的狀況並不多,大多為案主找不到地方可以安置,所以有案主住超過半年的情形,案主匯出去,都是已尋找到資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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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會決定三個月,是因為三個月差不多為政府有補助的期間,其中當然有一些比較棘手的狀況,那時弘道會依狀況來做調整,也有一些家屬會部份自費,費用會依家屬的經濟狀況,來決定分別要負擔多少。
 
期限會決定三個月,是因為三個月差不多為政府有補助的期間,其中當然有一些比較棘手的狀況,那時弘道會依狀況來做調整,也有一些家屬會部份自費,費用會依家屬的經濟狀況,來決定分別要負擔多少。
  

於 2008年5月20日 (二) 17:30 的修訂

中途之家是提供案主緊急、短期安置,也就是以危機處理為優先,使案主能夠得到妥善的照顧,進一步以維持正常生活為目標,最後回歸家庭、社區,反之,則尋求資源做長期安置。

弘道與社區養護機構合作,成立了「老人中途之家」,其兼具許多功能,例如:保護、安養、復健、喘息服務等。希望能落實社會福利服務,給需要的人,一個暫時、安全的家,一個臨時的避風港。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於1995年3月13日,在王乃偉董事長、郭東曜理事長及柯麗鏞董事的發起下,與數位知名人士聯合捐贈一千萬,成立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其服務宗旨為:提升老人生活品質,弘揚孝道,聯合眾人用愛心關懷老人。目前有總會以及北、中、南三個服務處,每個服務處的服務內容都不一樣,總和而言,服務內容為老人日間照顧服務、老人中途之家、愛心宅配-居家照顧服務、志工人力時間銀行、暖呼呼送餐服務、三代同堂孝親表揚-推動現代優質孝行、老人文康休閒活動與長青課程、急難救助。

4 上課有說過簡介如何寫。
不要把訪問對象的話就這樣打出來,請組織成為有目的性的小條目。
你到底想要介紹些什麼?

理念起源

弘道在從事居家服務的過程中,發現許多獨居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因為現今健保制度的緣故,致使住院時間縮短,回家後亦無法自己照顧自己,而且身上的病痛也未痊癒,所以出院回家,反而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解決的方法不是沒有,但如果將其送至安養機構,其中也會有無法負擔的人,也會有無法符合政府補助條件的人,所以如何幫助他們,是中途最初的理念起點。基於這些因素,弘道便延生出一種新的想法,就是,假如有個地方,能夠以“成本價”來幫助這些長輩,該有多好?

中途所提供的是緊急的短期的安置服務,以「危機處理」為優先,並以案主能獲得照顧並維持正常生活作為主要目標。假如案主的能力,可讓其回到社區自己生活的話,就會回到社區;反之,則是考慮尋求資源做長期安置。在案主進住中途這段期間,會幫忙尋找部分社會資源來補強其不足,而外在資源就是協助他就醫及做復健。

服務對象及服務項目

服務對象

主要來源,大多是醫院、縣市政府、其他社福單位所轉介而來的,其為經濟狀況不佳,無法定傳染病及精神病,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 因各種因素,如:天災、人為惡意遺棄、虐待、忽略等,需要緊急安置者。
  • 走失且流浪街頭,找不到回家的路的人。
  • 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起居之獨居者,因規定或經濟能力,短期內無法進住公、私立之安養院者。

通常會送至中途的案主以非自願居多,通常會被送至中途都是不得已的,但在其中也有開心的案主,因為終於有地方安置了,大多為失依的或是無親屬的,因故被送至醫院後,就一直住在醫院裡,但在現在礙於健保的限制,不可能就這樣讓他一直住下去,所以就會希望能夠有個安置的地方,以案主本身來講並不一定是自願的。

服務項目

  • 完整醫療團隊所提供之醫療及生活照顧服務。
  • 採個案管理模式,由社工員與案主及其家屬,共同訂定進住、轉介、返家等各項計畫。
  • 配合志工與照顧服務員,安排各項休閒活動,並適時給其適切的關懷。
  • 提供案主與家屬所需之長期照護相關的福利資源諮詢。

接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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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面向

  • 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 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分為內在以及外在。內在:即案主的家庭或是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讓案主能夠維持正常生活者,通常就不收案。外在:外在支持系統,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案主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進住期限

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臨時性、緊急性安置為準。於案主進住期間,社工員會依其所需,轉介至合適的安養照護機構或安排案主回家。來來去去的狀況並不多,大多為案主找不到地方可以安置,所以有案主住超過半年的情形,案主匯出去,都是已尋找到資源的。

期限會決定三個月,是因為三個月差不多為政府有補助的期間,其中當然有一些比較棘手的狀況,那時弘道會依狀況來做調整,也有一些家屬會部份自費,費用會依家屬的經濟狀況,來決定分別要負擔多少。

與其它機構之合作

在擬定服務計畫的時候,會詢問老人醫院中的專業人員,醫師、復健師、社工的意見以及看法。並就各自的領域、專長和時間來分派服務的項目和內容。主要請院方及機構協助的有:案主在機構所住其間的身心狀況、相關福利申請…等追蹤。

照顧老人的物資消耗量相當大,基本上,物資消耗是由合作機構來做處理,基金會主要是以現金補助為主。而且,因為款項得來不易,所以合作的機構也都以成本價來安置,這樣有公益理念,能認同中途之家的機構也是中途之家的資源其中一環。

另外,安置機構所收的費用也依縣市政府委託辦理老人福利機構之標準,每人收取以日計費八百元,以月計費為新台幣一萬仈仟六佰元整。額外的部分費用,像是醫療復健,藥物以及健保自負額,另外計算。若進住者為無力負擔費用者,弘道會評估其狀況,給於補助或是申請急難救助。進住時,需攜帶其病歷簡要、健保卡、戶口名簿影本以及印章。

結語

中途的服務範圍目前還是以台中地區為主。弘道曾經和新竹的一家機構合作過,因為當時弘道在新竹有志工服務,有收了中途的新案,於是在新竹就近找到了合作機構,但因為後來新竹志工解散,所以也就沒有再收新案。

現在的資金來源,增加了台中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的補助、也和大愛護理之家合作。有新增的經費來源和安置機構,能幫助擴展服務之範圍。

目前,正在規劃,是否可以增加南北兩地的服務,而且也在北南找到可以合作的機構,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可以再擴展,服務更多有需要的人。

訪談大綱

訪問時間︰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下午2:00至3:00

訪問地點︰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中部服務處

受訪者︰劉培菁主任、王政杰社工員、黃智忠社工員

訪問者︰陳尼康,林知嫻,黃毓鈴

  • 請問,這個方案理念,當初是由哪方面提議的?
  • 案主抗拒時,會如何處理?
  • 當進住時間滿三個月後,會如何安置案主?
  • 假如案主的情況依舊,會用哪些方法?
  • 收費問題。
  • 假如案主數度進出,那處理方式是否會相同?還是?
  • 弘道中途之家之服務對象由哪些管道取得?如何評估這些社會邊緣戶,有哪些確切的條件或限制?
  • 中途之家提供緊急的短期服務,如何在安置期間去照顧到服務對象的身心需求及其長遠的轉介或案置之計畫,畢竟服務對象無法長期待在中途之家?
  • 照顧老人物資消耗量相當大,弘道中途之家除與大愛護理之家合作外,如何去籌措資源?有哪些管道?
  • 弘道有許多服務項目,是否有整合過機構內的服務資源和人力,透過整合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對象得到更多的照顧?
  • 去機構化,讓中途之家的服務對象融入社區中,弘道中途之家是如何幫助服務對象接觸社去、生活在社區?
  • 社工在中途之家的角色與功能?
  • 中途之家的志工招募與訓練。
  • 倫理議題。
  • 與老人醫院社工之間的合作關係如何?
  • 關於中途之家這個方案,從提案至實施這中間的歷程。


資料來源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http://www.hondao.org.tw/

PS老師,我們這組主要是由我(9629075)負責編輯,其餘兩位負責訪談以及其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