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中途之家——以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為例"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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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時會發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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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案主數度進出,那處理方式是否會相同?還是?
 
*假如案主數度進出,那處理方式是否會相同?還是?
==訪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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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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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時間︰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下午2:00至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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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地點︰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中部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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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劉培菁主任、王政杰社工員、黃智忠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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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問者︰陳尼康,林知嫻,黃毓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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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之家(以下簡稱中途)是弘道很久以前就有的業務,從民國八十幾年就有了。中途之家的理念起源,是弘道在從事居家服務的過程中,發現許多獨居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因為現今健保制度的緣故,致使住院時間縮短,回家後亦無法自己照顧自己,而且身上的病痛也未痊癒,所以出院回家,反而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解決的方法不是沒有,但如果將其送至安養機構,其中也會有無法負擔的人,也會有無法符合政府補助條件的人,所以如何幫助他們,是中途最初的理念起點。基於這些因素,弘道便延生出一種新的想法,就是,假如有個地方,能夠以“成本價”來幫助這些長輩,該有多好?
 
中途之家(以下簡稱中途)是弘道很久以前就有的業務,從民國八十幾年就有了。中途之家的理念起源,是弘道在從事居家服務的過程中,發現許多獨居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因為現今健保制度的緣故,致使住院時間縮短,回家後亦無法自己照顧自己,而且身上的病痛也未痊癒,所以出院回家,反而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解決的方法不是沒有,但如果將其送至安養機構,其中也會有無法負擔的人,也會有無法符合政府補助條件的人,所以如何幫助他們,是中途最初的理念起點。基於這些因素,弘道便延生出一種新的想法,就是,假如有個地方,能夠以“成本價”來幫助這些長輩,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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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分為內在以及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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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分為內在以及外在。內在:家庭、家屬、親友…等內在支持系統,亦即案主的家庭或是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讓案主能夠維持正常生活者,通常就不收案。外在:慈善單位、政府…等外在支持系統,例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案主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內在:家庭、家屬、親友…等內在支持系統,亦即案主的家庭或是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讓案主能夠維持正常生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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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就不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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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慈善單位、政府…等外在支持系統,例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案主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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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結語==

於 2008年5月11日 (日) 12:05 的修訂

中途之家,是在幫案主尋找到適合他所待的家前,讓案主暫時居住的地方,是一種短期、緊急的安置服務。

機構簡介

源起

據行政院經建會的推估,到民國120年,每5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人,且平均壽命會超過79歲,需人長期照顧者會逾15%........。當這樣令人省思的數字一再出現在眼前,我們感受到如此巨大的人口結構改變,也深知老人的事不能等。

因此,1995年3月13日,在王乃偉董事長、郭東曜理事長及柯麗鏞董事的發起下,與數位知名人士聯合捐贈一千萬,成立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為擴大服務全國獨居老人,乃以基金會的主要成員,於1998年10月18日聯合各地志工站成立全國性的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弘道志工協會。

服務宗旨

提升老人生活品質,弘揚孝道,聯合眾人用愛心關懷老人。

服務內容

  • 老人日間照顧服務。
  • 老人中途之家。
  • 愛心宅配-居家照顧服務。
  • 志工人力時間銀行。
  • 暖呼呼送餐服務。
  • 三代同堂孝親表揚-推動現代優質孝行。
  • 老人文康休閒活動與長青課程。
  • 急難救助。

組織現況

目前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共有總會以及北、中、南三個服務處,每個服務處的內容也都不太一樣,其詳細服務內容如下:

總會:督導嘉義縣、南投縣志工站、社區關懷據點、人力時間銀行、公關研發訓練、老人中途之家。

中部服務處:督導苗栗縣、台中縣市、新竹縣、彰化縣志工站、居家照顧服務、員林居家服務支援中心、西屯區居家服務支援中心。

北部服務處:台北縣市、基隆市、宜蘭縣、桃園縣志工站、居家照顧服務、松山老人日間照顧中心。

南部服務處:督導台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志工站、居家照顧服務、老人送餐服務、前金老人活動中心。


另外,弘道也在全國各地廣設志工站,包括離島,現在共有16個縣市設立。

老人中途之家

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與社區養護機構合作,成立了「老人中途之家」,屬於緊急、短期安置的地方,其兼具許多功能,例如:保護、安養、復健、喘息服務等。希望能落實社會福利服務,給需要的人,一個暫時、安全的家,一個臨時的避風港。

服務對象

經濟狀況不佳,無法定傳染病及精神病,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 因各種因素,如:天災、人為惡意遺棄、虐待、忽略等,需要緊急安置者。
  • 走失且流浪街頭,找不到回家的路的人。
  • 無法自理日常生活起居之獨居者,因規定或經濟能力,短期內無法進住公、私立之安養院者。

期限

進住時間以不超過三個月為原則,臨時性、緊急性安置為準。於案主進住期間,社工員會依其所需,轉介至合適的安養照護機構或安排案主回家。

收費

依縣市政府委託辦理老人福利機構之標準,每人收取以日計費八百元,以月計費為新台幣一萬仈仟六佰元整。

  • 額外的部分費用,像是醫療復健,藥物以及健保自負額,另外計算。
  • 若進住者為無力負擔費用者,本會會評估其狀況,給於補助或是申請急難救助。
  • 進住時,需攜帶其病歷簡要、健保卡、戶口名簿影本以及印章。

服務項目

  • 完整醫療團隊所提供之醫療及生活照顧服務。
  • 採個案管理模式,由社工員與案主及其家屬,共同訂定進住、轉介、返家等各項計畫。
  • 配合志工與照顧服務員,安排各項休閒活動,並適時給其適切的關懷。
  • 提供案主與家屬所需之長期照護相關的福利資源諮詢。

接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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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談大綱

  • 請問,這個方案理念,當初是由哪方面提議的?
  • 這個方案在提議之初,是否有遇到困難?
  • 當此方案確定後,第一步是先怎麼做?再來?
  • 實施之初,遇到哪些困難?
  • 案主抗拒時,會如何處理?
  • 當進住時間滿三個月後,會如何安置案主?
  • 假如案主的情況依舊,會用哪些方法?
  • 收費時會發生的問題。
  • 假如案主數度進出,那處理方式是否會相同?還是?

機構訪談

訪問時間︰2008年4月29日星期二 下午2:00至3:00

訪問地點︰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中部服務處

受訪者︰劉培菁主任、王政杰社工員、黃智忠社工員

訪問者︰陳尼康,林知嫻,黃毓鈴


中途之家(以下簡稱中途)是弘道很久以前就有的業務,從民國八十幾年就有了。中途之家的理念起源,是弘道在從事居家服務的過程中,發現許多獨居老人以及身心障礙者,因為現今健保制度的緣故,致使住院時間縮短,回家後亦無法自己照顧自己,而且身上的病痛也未痊癒,所以出院回家,反而是另一個問題的開始。解決的方法不是沒有,但如果將其送至安養機構,其中也會有無法負擔的人,也會有無法符合政府補助條件的人,所以如何幫助他們,是中途最初的理念起點。基於這些因素,弘道便延生出一種新的想法,就是,假如有個地方,能夠以“成本價”來幫助這些長輩,該有多好?

關於中途之家這個方案,由當時弘道的執行長郭東曜先生提出,何老人醫院院長討論合作後,於民國八十九年三月成立。當時的資金以募款為準,但因為這是一個全新的名詞,所以在與政府做經費申請時,法律上並無相關條例,所以在最初,是以募款的方式來支應相關費用,另外,在當時一位與弘道有淵源的重要人士,幫忙弘道錄製一張音樂CD,利用販賣所得,來幫助住在中途的人們。

服務對象的主要來源,大多是醫院、縣市政府、其他社福單位所轉介而來的。原則上,還是需要經由社工員評估建議,評估的面向為以下所列:

  • 案主本身的功能:生活自理能力、經濟能力…等,如案主缺損功能並未嚴重影響日常生活,或者其經濟狀況得以從市場機制獲取維持正常生活的服務,那麼通常也不會收案。
  • 支持系統:評估是否能讓案主獨立生活,分為內在以及外在。內在:家庭、家屬、親友…等內在支持系統,亦即案主的家庭或是鄰居,有人可以提供照顧,讓案主能夠維持正常生活者,通常就不收案。外在:慈善單位、政府…等外在支持系統,例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案主得以申請公費安置者,通常也不收案。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