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3
請移除標題,將定義的內容放到最上面 我知道你已有嘗試重述原文字,但文字重覆太多仍會有抄襲的嫌疑 原則上我們是用 == == 做第一層的標題 完成度還很不夠,加油!
定義
結案是指正式結束社會工作者與案主的個別關係,當案主的問題已解決,或者案主已具有能力應付和解決他自己的問題時,就可以結案。(許臨高,88) (謝秀芬,95)
前言
結案是社會工作過程中,最後的一個階段,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階段,雖然如此,但是合宜的結案,將使得社會工作者和案主更有獲得及收穫,並可以把收獲運用到日常生活中,如果草率結案,也將可能使得全部前功盡棄。由於結案也暗示著分離的意味,案主和社會工作者都可能會出現一些情緒及行為,所以在結案前應仔細評估,案主和社工人員要彼此討論,並使彼此有心理準備,在適當的方式下結案。(許臨高,88) (萬育維,90) (謝秀芬,95)
結案的類型
結案實務中常有一個特色,就是擁有多元的案主系統,從個人、家庭、任務機構到社區,因此結案可以發生在目標完成時,案主轉介到其他機構時、有時間限制的服務結束時、當案主或社會工作者離開助人關係時。通常分成兩大類型:計畫性結案及非計畫性結案。(許臨高,88)
計畫性結案
計畫性結案是指案主的目標已經達成、或案主必須轉介或轉案、或依機購的時間限制終止服務(例如:醫院或學校)、或歸因於處遇型態的結案(例如:短期處遇或期程固定的團體)。(許臨高,88)
非計畫性結案
非計畫性結案係指案主突然退出服務,或社工無法繼續提供服務,提早結束契約關係。(許臨高,88)
結案時的感受
不論是以上何種類型的結案,案主和工作者都會出現一些負面的情緒和行為。
處理結案的方式
維持處境成果與訂定維持策略
參考文獻
-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理論與技巧》,許臨高著,洪葉出版社,民88
- 《社會個案工作-理論與技巧》,謝秀芬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民95
- 《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理論與實務》,萬育維著,雙葉書廊有限公司,民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