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行政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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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行政(social welfare administration)是社會福利與行政的簡稱,也可稱為社會行政(social administration)或社會工作行政(social work administration)是現代國家公共行政之一重要部門。(江亮演等,民89)廣義的社會福利行政除從事建立福利社會外,還需致力奠定社會公共秩序、發展人力資源潛能及推行社會建設工作,即社會福利行政的人、事、物等,凡與社會福利行政有關的一切都包含在內;狹義的社會福利行政僅指督導公、私立機構推行社會福利事務而言。目前大部分國家都採取折衷的意義。(黃旐濤等,民95)

發展

範圍

功能與程序

社會福利行政的程序,是只機構的政策透過工作者與受助者各種方式的接觸,未受助者提供各種服務的過程。崔克爾在其所著「社會工作行政之原則與實施」中指出,社會行政的功能程序可分為六項:(1)目的與目標的決定(2)提供有組織的工作環境(3)便利機構內的溝通(4)計畫與協調(5)了解並便利變遷(6)動態的領導腳色
另一種說法把社會福利行政的程序分為:計畫、 組織、人員募集與分工、 領導與溝通、 督導與訓練、 協調、 預算與年度會計控制、 政策管制、 公共關係、 報告及評價與研究等11項

  • 計畫(Planning):一個國家或社會福利的目標和政策,
  • 組織(Organization)
  • 人員募集與分工(Staffing)
  • 領導與溝通(Directing&Communication)
  • 督導與訓練(Supervision)
  • 協調(Coordination&Control)
  • 預算與年度會計控制(Policy Control)
  • 政策管制(Public Relations)
  • 公共關係(Reporting)
  • 報告及評價與研究(Evaluation&Study)

管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