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諮詢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於 2007年12月22日 (六) 10:10 由 CYUT9629068 (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以「支持」為中心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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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諮詢是一種高層的社會工作實施,也是一種間接的社會工作服務。目的在加強受諮詢者在其專業角色上的能力,增強技術和知識,修正其在解決工作問題上的態度與行為。〈李增祿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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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社會工作已逐漸得到重視,美國社會工作者在許多的情境也受聘為諮詢者,例如,學校、家庭服務中心、心理衛生機構、YWCA、醫院...等;未來也許有更多機構聘請社工員為諮詢者。作為一位諮詢者,社會工作者主要扮演一位媒合者的身分,協助其他專業人員能有更多的理解、訊息和瞭解程訊序(Skidmore,et al,1997)

社會工作的內容是多種類與多層次的工作,在諮詢的需求上也有相當大的差別,不論哪種內容、方式的諮詢,大致可將諮詢分為以下各項:

以「方案」為中心的諮詢

即協助受諮詢者設計某些方案或工作計畫。

此類型的諮詢內容,屬於工作計畫與行政的範疇。目的在於如何展開一個全新的方案,或怎樣改進一個既有的方案。此類諮詢將改變的目標是機構、機構的功能、方案和行政。以方案為中心的行政諮詢,可使人進一步對機構、計畫及行政的了解,並加速機構改革與發展。此諮詢類型,努力的方向是經行政和社會相互活動的過程,利用專業知識、技術,幫助機構修正、創造、和達成方案。

  • 一位醫療社會工作者,給養護之家的護士,提供提升服務品質的諮詢建議。
  • 一位學校社會工作者,向學校提供學生行為發展紀錄的諮詢服務,以符合伯克來修正案。

以「行政」為中心的諮詢

即針對行政程序上的問題為中心的諮詢。

以受諮詢者為中心的行政諮詢:此類諮詢的內容,同樣屬於機構方案和行政的範疇。主要目標,利用有關機構行政、社會體系、社會現象、溝通組織等方面的專業知能,幫助受諮詢者在機構發展、服務、修訂方案的過程,解決問題,達成原訂的工作目標。

  • 社會工作者,心理衛生機構提供諮詢,協助訓練上的問題。
  • 醫療社會工作諮詢者,向醫療機構行政主管提供諮詢,以解決工作效率的問題。

以「個案」為中心的諮詢

是對服務案主問題的諮詢。

此類型的諮詢內容與案主工作上的困難有關。案主是此類諮詢將改變的目標,可能是個人、團體或是社區。諮詢的目的,指諮詢者提供受諮詢者更多足夠的能力,以輔導案主;了解受諮詢者工作困難,並給予協助克服。

  • 學校社會工作者,向學校教師,為一位父親患有心理疾病的小孩,提供諮詢服務。
  • 一位諮詢者向一位醫生,提供一位臨終病人病情的諮詢服務。

以「支持」為中心的諮詢

就是對工作情緒與信心支持的諮詢。具有明確的價值觀念,利用時機,達成希望改變的目標。

以「研究」為中心的諮詢

目標

原則

方法

督導與諮詢之比較

結語

參考文獻

  • 廖榮利(民75)。社會工作學。台北:幼獅文化事業。
  • 廖榮利(民80)。社會工作管理。台北:三民書局。
  • 廖榮利(民69)。督導技術。中華民國社區發展研究訓練中心印行。
  • 江亮演(民76)。社會工作概要。台北:五南出版公司。
  • 林茂生(民94)。社會工作管理。台北:高點文教機構。
  • 李增祿(民96)。社會工作概論。台北:巨流圖書公司。
  • 劉安屯。督導技術。青少年輔導中心-張老師印行。
  • Shulman, L (1993)。Interactional Supervision. Washington: NA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