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與天主教" 修訂間的差異

出自 Caseru Social Work Encyclopedia
前往: 導覽搜尋
(文獻)
('''天主教在台灣社會服務的發展特色與困境)
行 15: 行 15:
  
 
=='''天主教在台灣社會服務的發展特色與困境==
 
=='''天主教在台灣社會服務的發展特色與困境==
 +
*整體而言,天主教在台灣的社會服務承續「關愛窮人」、「人的尊嚴」與「社會正義」的社會關懷核心理念,透過教會、修會、堂區、社會服務機構與教友組織的參與投入,呈現出以下幾點特色:
 +
 +
 +
 +
 *(一)由尊重到豐富生命
 +
 +
 +
 +
天主教相信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造成的(創一,26-27),人是天主的子女,人有崇高的人格和基本的權利,在天主面前不分貴賤,一律平等,都是弟兄姊妹。鑑此,天主教特別重視保護人格的尊嚴和人的基本權利,尤其是窮人、社會邊緣人、弱小族群,以及受迫害而無聲音者。因此,天主教會所推動的社會服務,不是為祖先贖罪,也不是為子孫積德,主要是為每一個可貴的生命而服務,尊重生命,要使這個生命更為豐富。
 +
 +
 +
 +
 *(二)縝密的層級體系
 +
 +
 +
 +
天主教是一個普世性的教會組織,從羅馬教廷以下,建構出一個完整、縝密的層級行政體系,教會之間彼此有互通互助之關係,整體的資源交流與分享,這是與其他宗教不同之處。例如天主教國際明愛會、天主教國際難民與移民總署等人道機構,都是由各國教會的相關單位結合成一個綿密的服務網。因此,台灣天主教會的社會福利服務,藉助著西方的行政體系、財力援助與專業知識,與歐美有相近的發展模式。這種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交流與分享,是天主教會所獨特的。
 +
 +
 +
 +
 *(三)服務層面深廣,且具前瞻性
 +
 +
 +
 +
天主教在台灣的社會服務工作,除了提供傳統的慈善救濟與醫療服務外,也推動幫
 +
 +
助個人成長發展的積極預防工作,如「上智社教研究院」、「中國互助運動協會」等機構的設立,推動人性的發展,自助助人的理念與技能。同時,天主教會強調整合的關懷,除了對個人與家庭的重視之外,許多的服務如對監牧關懷工作的開拓、原住民母語的研究與保留、本地勞工與外籍勞工之結構性問題的解決、未婚媽媽服務、棄嬰服務、不幸少女服務等,均具前瞻性,對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深富正面作用。
 +
 +
 +
 +
 *(四)服務內容與型態隨著社會需求有所調整
 +
 +
 +
 +
天主教基於它的信仰,對社會的關懷是隨著時代的變遷所發出的訊號而提出及時的
 +
 +
呼籲、問題的省思,以及必要的服務。鑒於台灣社會的變遷發展,發現社會上有許多智障兒童、老人、不幸的婦女、遊民與行為偏差的青少年需要照顧,於是辦了許多安養院和庇護中心,像收容雛妓的「善牧中心」、長期照顧街頭無家可歸遊民的「平安居」、收容偏差行為青少年的中途之家「藍天家園」等,這些都是現今其他社會工作單位較難提供的服務。
 +
 +
 +
 +
 *(五)關注社會正義的實現
 +
 +
 +
 +
長久以來,天主教在台灣從協助窮人至人權的提倡,都不遺餘力地在實踐社會正義,主張每個人都有天生所賦予的權利,每個人都有其價值與尊嚴是不容侵犯的,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就是讓社區內每個人的權益都獲得保障,讓每個人都有生存機會。因此,關懷外籍勞工權益、協助原住民就業、服務愛滋病人、監獄受刑人、家庭輔導、老人安養,乃至於許多重殘智障人士、遭受暴力侵害的婦女,以及社會邊緣青少年等的輔導與服務,都是台灣天主教會社會服務的核心重點。
 +
 +
 +
 +
 *(六)修會的社會關懷服務
 +
 +
 +
 +
基於「愛人」的使命感,天主教會的另一個特色是獻身在不同性質的男女修會會士、修女之服務精神。有些修女會專為服務老人而設立,例如在台北縣八里鄉創辦「台灣天主教安老院」的安貧小姊妹會,是一個全球性的修女會,修女們藉募捐而維持院內的經費,現收容一百一十名孤苦、無依、體衰、身殘之年長者;此外,靈醫會會士秉持「神貧、貞潔、服從、仁愛」的聖願,為羅東、澎湖等偏遠地區貧病民眾,從事醫療服務;耶穌會會士蒲敏道神父以一生實踐了對人道的關懷與愛護,創建「聖心教養院」,為重度、極重度的身心障礙者服務。還有其他男女修會所創辦的諸多社會服務機構,促使天主教會的社會關懷服務呈現豐富且多樣化。
 +
 +
 +
 +
 *(七)教友參與社會服務
 +
 +
 +
 +
天主教會擁有許多由教友自發性成立的善會與組織,分布在各教區、堂區,從事社會服務工作。服務的項目以傳統的慈善福利為主,包括病患訪視、貧困濟助、獎助學金發放、慰問孤兒院與老人院等。另有一些由病殘者、職工青年、青年學生所組成的自助團體,以及教會運動團體,如基督活力、普世博愛、基督服務團等,對激勵教友,奉獻社會服務,均具有正面的作用。
  
 
=='''社會工作與天主教未來的發展'''==
 
=='''社會工作與天主教未來的發展'''==

於 2006年12月6日 (三) 18:13 的修訂

社會工作與天主教定義

實際服務的社會工作方面,藉由彼此真誠的經驗分 享、探討與溝通,加深對社會工作的認識;而在信仰方面,亦希望彼此能 在異中求同,共同追尋宗教、信仰的真理。其具體辦法如下:

  • 傳教者、長執、信徒應認識聖經上、神學上之社會服務使命,促進教會對社會的關懷,如鼓勵各教會設置社會服務部門,並為此工作奉獻。
  • 邀請專門人才開研究會,提供資料給有關機構及教會。
  • 總會、中會和各教會應預算社會服務經費,鼓勵全體信徒關心與奉獻。

(參考:宗教與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與天主教的接觸

  • 早在12世紀社會工作就開始有與天主教有所接觸,12世紀有位義大利女性,聖芳濟。她賣掉所有的財產,遵從教會的召換。一開始他先身體力行的向人乞食,照顧 痲瘋病患與街友(遊民)。她過著乞丐的生活、相信神的佑願、密切遵行福音書的教誨,這是她特別的地方。她在教會組織內部對她自己信仰的宗教進行改革,但是卻沒有與教會決裂,這也是她特別的地方。
  • 直到了19世紀,1910年8月26日的另一個女性,[德蕾莎修女]。再18歲的時候,她被第一次感召,他首次蒙主招患成為天主教傳道修女,加入一個愛爾蘭修會---羅瑞托修女會---其傳教工作極富聖名,特別是在印度。
  • 後來德蕾莎修女又在1946年9月10日的火車上,他接受了第二次的召換---召換中的召換。她如此說描述;『當她到來時,唯一能做的只有說「好」。訊息非常明確---我將放棄一切,跟隨耶穌進入貧民窟---在窮人中的窮人之中服侍祂。我知道這是祂的意思,我必須遵從祂。毫無疑問的,這工作將為祂而做。』『我將離開修院,與貧民一起工作、一起生活。這是一項指令。我知道我的歸屬,但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抵達』『我必須離開修院去幫助窮人,並生活在他們中間。這是一道如何行動的明確命令,當然那是天主對我的召叫。重要的是祂用不同的方式召叫我們每一個人。在那些艱苦卓絕的日子裡,我相信那是天主的行為,不是我的;即使在今天,我仍始終不渝地堅信著。我從一開始就知道,世界會因這項工作受益』(Jaya Chaliha and Edward Le Joly,2000)。
  • 因為天主對德蕾莎修女的召換,德蕾莎修女開始無怨無悔的付出,無怨無悔的愛,愛,直到成傷。這也間接使得社會工作與天主教有所了接觸!

天主教在台灣社會服務的發展特色與困境

  • 整體而言,天主教在台灣的社會服務承續「關愛窮人」、「人的尊嚴」與「社會正義」的社會關懷核心理念,透過教會、修會、堂區、社會服務機構與教友組織的參與投入,呈現出以下幾點特色:


 *(一)由尊重到豐富生命


天主教相信人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造成的(創一,26-27),人是天主的子女,人有崇高的人格和基本的權利,在天主面前不分貴賤,一律平等,都是弟兄姊妹。鑑此,天主教特別重視保護人格的尊嚴和人的基本權利,尤其是窮人、社會邊緣人、弱小族群,以及受迫害而無聲音者。因此,天主教會所推動的社會服務,不是為祖先贖罪,也不是為子孫積德,主要是為每一個可貴的生命而服務,尊重生命,要使這個生命更為豐富。


 *(二)縝密的層級體系


天主教是一個普世性的教會組織,從羅馬教廷以下,建構出一個完整、縝密的層級行政體系,教會之間彼此有互通互助之關係,整體的資源交流與分享,這是與其他宗教不同之處。例如天主教國際明愛會、天主教國際難民與移民總署等人道機構,都是由各國教會的相關單位結合成一個綿密的服務網。因此,台灣天主教會的社會福利服務,藉助著西方的行政體系、財力援助與專業知識,與歐美有相近的發展模式。這種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交流與分享,是天主教會所獨特的。


 *(三)服務層面深廣,且具前瞻性


天主教在台灣的社會服務工作,除了提供傳統的慈善救濟與醫療服務外,也推動幫

助個人成長發展的積極預防工作,如「上智社教研究院」、「中國互助運動協會」等機構的設立,推動人性的發展,自助助人的理念與技能。同時,天主教會強調整合的關懷,除了對個人與家庭的重視之外,許多的服務如對監牧關懷工作的開拓、原住民母語的研究與保留、本地勞工與外籍勞工之結構性問題的解決、未婚媽媽服務、棄嬰服務、不幸少女服務等,均具前瞻性,對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深富正面作用。


 *(四)服務內容與型態隨著社會需求有所調整


天主教基於它的信仰,對社會的關懷是隨著時代的變遷所發出的訊號而提出及時的

呼籲、問題的省思,以及必要的服務。鑒於台灣社會的變遷發展,發現社會上有許多智障兒童、老人、不幸的婦女、遊民與行為偏差的青少年需要照顧,於是辦了許多安養院和庇護中心,像收容雛妓的「善牧中心」、長期照顧街頭無家可歸遊民的「平安居」、收容偏差行為青少年的中途之家「藍天家園」等,這些都是現今其他社會工作單位較難提供的服務。


 *(五)關注社會正義的實現


長久以來,天主教在台灣從協助窮人至人權的提倡,都不遺餘力地在實踐社會正義,主張每個人都有天生所賦予的權利,每個人都有其價值與尊嚴是不容侵犯的,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就是讓社區內每個人的權益都獲得保障,讓每個人都有生存機會。因此,關懷外籍勞工權益、協助原住民就業、服務愛滋病人、監獄受刑人、家庭輔導、老人安養,乃至於許多重殘智障人士、遭受暴力侵害的婦女,以及社會邊緣青少年等的輔導與服務,都是台灣天主教會社會服務的核心重點。


 *(六)修會的社會關懷服務


基於「愛人」的使命感,天主教會的另一個特色是獻身在不同性質的男女修會會士、修女之服務精神。有些修女會專為服務老人而設立,例如在台北縣八里鄉創辦「台灣天主教安老院」的安貧小姊妹會,是一個全球性的修女會,修女們藉募捐而維持院內的經費,現收容一百一十名孤苦、無依、體衰、身殘之年長者;此外,靈醫會會士秉持「神貧、貞潔、服從、仁愛」的聖願,為羅東、澎湖等偏遠地區貧病民眾,從事醫療服務;耶穌會會士蒲敏道神父以一生實踐了對人道的關懷與愛護,創建「聖心教養院」,為重度、極重度的身心障礙者服務。還有其他男女修會所創辦的諸多社會服務機構,促使天主教會的社會關懷服務呈現豐富且多樣化。


 *(七)教友參與社會服務


天主教會擁有許多由教友自發性成立的善會與組織,分布在各教區、堂區,從事社會服務工作。服務的項目以傳統的慈善福利為主,包括病患訪視、貧困濟助、獎助學金發放、慰問孤兒院與老人院等。另有一些由病殘者、職工青年、青年學生所組成的自助團體,以及教會運動團體,如基督活力、普世博愛、基督服務團等,對激勵教友,奉獻社會服務,均具有正面的作用。

社會工作與天主教未來的發展

文獻

  • Jaya Chaliha and Edward Le Joly,2000《愛與喜樂》,上智出版社。

http://www.catholic.org.tw/cathlife/2003/2503/01.htm